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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药监昌平分局在监督检查时,利用信息化手段查询药品电子监管码(即“药品电子身份证”)辨别药品真伪,有效排查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的风险,提高了监管效率。 我国从2008年开始逐步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基本药物及部分进口药品实施电子监管。药品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单元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这种电子监管码就是“药品电子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