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全球范围兴起的“非政府组织”,作为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应对市场与政府双重失灵的现实需要;也与行政国的形成、行政权的扩张、民主模式的完善、有限政府理念的确立等密切相关;同时也是公共行政、公共治理、行政分权及行政主体多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的立法、司法实践已对有关非政府组织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