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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主权原则是英国宪法的重要原则,由于历史的原因,英国上议院长期作为立法与司法合一的机构存在,2005年的《宪法改革法》实现了英国宪制的重大变革,即设立新的最高法院以取代原先由上议院独享的最高上诉管辖权,不过该法对议会主权原则下立法权与司法权的关系并未带来革命性的影响,尽管英国法院对议会立法的违宪审查权事实上存在,但英国议会仍保持其理论上的至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