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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2006年发布了重新修订和制定的基本会计准则和38个具体会计准则,这标志着我国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会计准则体系的初步建立,也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改革又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新准则于2007年首先在上市公司执行,并于2010年前在所有企业执行。森工企业尽管还没有完全解决政企不分、企业事业不分的体制性问题。但既然是企业性质,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就是势在必行的事情。新准则中有部分内容与森工企业现行的会计核算直接相关并且差异较大,这里仅就新的存货会计准则执行中涉及到的问题做粗浅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