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已于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也于10月1日起同步实施。对消费者来说最直观的变化是,食品包装袋上“QS”标志将不再用于食品,取而代之的是有“SC“标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据了解,《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后,食品“QS”标志将取消。之前食品包装标注“QS”标志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调整和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