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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按照盘锦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决策和总体部署,当前盘锦正朝着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奋进。通过客观分析盘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必要性和可行性,优势条件和历史机遇,结合实际,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关键词]盘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对策研究
引言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中反映人类进步与自然存在和谐程度的状态,是人类社会文明经历过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之后的高级形态。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对生态文明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在法治化、制度化的层面形成推进实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绿色愿景。
一、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生态文明建设是盘锦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础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追求“天人合一”的现代文明境界。生态文明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在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这一主题的基础上,把生态文明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对盘锦市而言,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部署,生动体现生态文明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内在要求和坚实基础的现实举措。
(二)生态文明建设是盘锦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生态资源是盘锦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盘锦最重要的优势,生态竞争力是盘锦最核心的竞争力。盘锦市委四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在全省率先提出创建生态市。市委六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六次五中全会和六次党代会先后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盘锦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盘锦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顺应新时期、新阶段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生态文明建设是盘锦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基础
生态文明建设是保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对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加快推进盘锦生态文明建设是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
二、优势条件和历史机遇
盘锦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过全市人民持之以恒的不懈努力,盘锦生态建设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盘锦市先后被命名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成为中国北方生态示范区建设第一市;荣获全国有机食品基地、全国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市、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市等称号;被列为“气化辽宁”工程唯一一家试点城市。盘山、大洼两县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县,并通过了省级生态县验收和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
盘锦作为资源型城市,随着石油资源和油气开发产量递减,油气资源产业结构不合理等系列问题凸显,且呈不断加剧之势,油田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有限的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可持续保护之间的矛盾,加之群众对环境质量高标准期盼与目标生态环境现状之间的矛盾,个体生态文明意识觉醒与群体生态文明意识薄弱之间的矛盾相互交织,已成为困扰盘锦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主要问题。当前人民群众对干净水质、绿色食品、清新空气、优美环境等生态需求也更为迫切,推进生态文明之路,已成为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和追求。
三、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主要任务
1.科学布局市域生产生态生活空间。健全空间规划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形成全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抓到底,形成优势互补、海陆统筹、协调互动发展新格局。
2.全面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生态环保”的要求,优化重点产业布局和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抓好重点领域节能,积极推动清洁再生能源产业项目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推进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全域绿色生态农业现代化进程。依托湿地资源优势和各类文化产业园区品牌强势,创新多样化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水平。
3.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建立健全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全面实施耕地保护、保障科学发展用地、土地生态保护战略。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综合效率。
4.提升生态系统修复恢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以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建设全国重要湿地生态涵养区。推进滨海湿地修复项目建设,加强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系统修复。继续推进碧水工程、蓝天工程。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工程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5.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新风尚。坚持用生态理念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城乡一体化建设美化、亮化、绿色化升级版。加强日常宣传,引导市民日常生活向文明、节约、绿色、低碳转变,倡导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绿色出行,适度消费、低碳消费,反对奢侈浪费,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品牌,使盘锦生态文明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6.构建管控补偿追责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管理和公开制度体系、生态文明评价考核奖惩体系,完善资源环境保护与管理制度。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维护城市生态安全。
7.用好用足政策支撑。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政策和物质保障,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投入与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盘锦市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应的协调工作机构。
2.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经济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本地区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强化监督检查。实施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意见》实施情况的评估,同时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4.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成就,使之转化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样板。
[关键词]盘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对策研究
引言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中反映人类进步与自然存在和谐程度的状态,是人类社会文明经历过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之后的高级形态。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对生态文明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在法治化、制度化的层面形成推进实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绿色愿景。
一、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生态文明建设是盘锦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础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追求“天人合一”的现代文明境界。生态文明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在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这一主题的基础上,把生态文明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对盘锦市而言,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部署,生动体现生态文明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内在要求和坚实基础的现实举措。
(二)生态文明建设是盘锦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生态资源是盘锦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盘锦最重要的优势,生态竞争力是盘锦最核心的竞争力。盘锦市委四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在全省率先提出创建生态市。市委六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六次五中全会和六次党代会先后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盘锦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促进盘锦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顺应新时期、新阶段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生态文明建设是盘锦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基础
生态文明建设是保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对于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加快推进盘锦生态文明建设是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
二、优势条件和历史机遇
盘锦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过全市人民持之以恒的不懈努力,盘锦生态建设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盘锦市先后被命名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成为中国北方生态示范区建设第一市;荣获全国有机食品基地、全国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市、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市等称号;被列为“气化辽宁”工程唯一一家试点城市。盘山、大洼两县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县,并通过了省级生态县验收和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
盘锦作为资源型城市,随着石油资源和油气开发产量递减,油气资源产业结构不合理等系列问题凸显,且呈不断加剧之势,油田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有限的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可持续保护之间的矛盾,加之群众对环境质量高标准期盼与目标生态环境现状之间的矛盾,个体生态文明意识觉醒与群体生态文明意识薄弱之间的矛盾相互交织,已成为困扰盘锦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主要问题。当前人民群众对干净水质、绿色食品、清新空气、优美环境等生态需求也更为迫切,推进生态文明之路,已成为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和追求。
三、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主要任务
1.科学布局市域生产生态生活空间。健全空间规划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形成全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抓到底,形成优势互补、海陆统筹、协调互动发展新格局。
2.全面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集约高效、生态环保”的要求,优化重点产业布局和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抓好重点领域节能,积极推动清洁再生能源产业项目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推进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全域绿色生态农业现代化进程。依托湿地资源优势和各类文化产业园区品牌强势,创新多样化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水平。
3.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建立健全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全面实施耕地保护、保障科学发展用地、土地生态保护战略。增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综合效率。
4.提升生态系统修复恢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以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建设全国重要湿地生态涵养区。推进滨海湿地修复项目建设,加强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系统修复。继续推进碧水工程、蓝天工程。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工程建设。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5.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新风尚。坚持用生态理念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城乡一体化建设美化、亮化、绿色化升级版。加强日常宣传,引导市民日常生活向文明、节约、绿色、低碳转变,倡导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绿色出行,适度消费、低碳消费,反对奢侈浪费,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品牌,使盘锦生态文明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6.构建管控补偿追责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管理和公开制度体系、生态文明评价考核奖惩体系,完善资源环境保护与管理制度。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维护城市生态安全。
7.用好用足政策支撑。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政策和物质保障,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投入与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盘锦市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应的协调工作机构。
2.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区)、经济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本地区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强化监督检查。实施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意见》实施情况的评估,同时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4.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成就,使之转化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