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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赫的《古画品录》首标"气韵"为第一法,但"气韵"的概念首先是由萧子显在文论中提出来的。彼时画论与文论在对象相同或相近的情境中,形成了术语系统借用的关系。"六法"在表述形式上的两个主要来源即为刘勰的"六观"论,以及裴秀的"制图六体"论。"气"这一最古老的概念在与"韵"合为一词之前本身便具有本体论的意义;而"韵"这一后出的人物品鉴概念则有着已被遗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