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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现代化的建筑中,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虽然这些特种设备为人们的日常生活与生产工作创造了很大的便利条件,对特种设备的需求量加大,但是对其的检查检验制度却不够完善。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现在来说相对比较高,很大程度上来讲,与维修保养单位及安检员的工作责任心有很大的关系。
关键词:底坑空间;紧急警报装置;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超载保护装置
1 对电梯底坑空间的规定
在空间上,电梯可以分为机房、井道及底坑、轿厢及层站这几部分。在这几部分中机房的主要功能是输出传递动力,保障电梯正常运行。井道及底坑则是电梯的导向与门,确保轿厢及其平衡的关键点,在电梯的每个角落都有安全系统的存在。对轿厢底部与缓冲器的实际垂直距离进行测量,根据现有压缩公式计算,安装在电梯底部的反绳轮可以使底坑水泥墩遭受非常大的侵害。我国关于电梯制造与安装的安全使用规范条例中明确规定,轿厢底部与底坑底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5m。
但是在电梯实际维检工作中,工作人员往往会把底坑底简单地认为就是底坑的底面部分,把水泥台当做固定底坑部件的最高点,一般都是按照0.3m的距离要求进行维检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电梯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对电梯顶层空间的规定相对来说严谨很多,条例中规定顶层空间就是井道顶层最低部件与轿厢最高部件之间的垂直高度。在电梯轿厢下落到底坑最低时,对电梯轿厢底部的钢丝绳防护罩、导向轮护罩与水泥墩缓冲器以外的水泥区域全部清除,确保缓冲器为电梯轿厢底全部承重点,还有实际大于0.3m的空间距离。在缓冲器四周水泥区域被清除后,电梯的坚固强度遭到破坏,实际工作中则选用焊接角铁进行四周加固。
2 设置紧急报警系统
国家条例中明确规定电梯运行中要设置紧急报警装置,但是特种设备的电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导致“困人电梯”出现。在电梯的日常维检中,还有很多的电梯救援警报系统不足:
(1)国家相关条例中明确规定,在电梯等特种设备中必须要设定乘客容易辨别与触摸到的警报求救装置。电梯使用者不仅仅包含正常的群体,还有轮椅乘坐者及儿童等特殊群体,他们所能触摸到的高度是有限的。但是在维检中发现,大部分电梯内的求救装置都是设置在按钮操作面板的最上排,这样的设置对于特殊群体来说遇到事故时是很难触摸到的。基于这些原因,号召制造商对电梯进行更人性化的设计,设计上要顾及特殊群体的使用需求;同时在电梯轿厢内按钮面板上增加盲文按钮,将电梯求救装置与开门按钮改设到按钮面板的最下排,在电梯轿厢两侧的对应位置同时设置求救与开门按钮,有效解决电梯到相应楼层时的开门故障。
(2)相关标准条例中规定,在电梯的提高距离超过30m时,轿厢与机房应急供电电源间才会设置对讲机,机房在设置对讲机时还要充分顾及外在环境因素。30m的距离轿厢正常情况下处于最底层,轿厢内的乘客可与电梯机房工作人员进行实时对话。但是大部分情况下,比如工厂、商场及超市,即使高度低于30m,因其外在环境复杂噪音大,轿厢内与外面机房人员无法实现有效的实时通话。在这样的情况对电梯保养、检测及求救等各方面十分不利,降低了电梯的使用安全性。因此现实生活中,不要受现有规定条款的限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电梯轿厢与机房之间的对讲装置。
3 设置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国家相关标准条例中规定,电梯运行中异常的上行超速属于电梯故障,设置上行超速保护后,必须要有专业人员进行复位动作,故障排除后电梯才能正常运行。例如在限速器—安全钳下行超速保护中,启动轿厢的下行超速,必须要专业技术人员操作限速器电气开关,通过手动或自动恢复安全钳提升电梯轿厢,动作完成后才可以重新启动电梯,正常运行。但是实际运行中,专业技术人员复位双向限速器动作后的电气开关,只要制动器通电就能自动开启,运行中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4 形式不同的超载保护装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一般情况下,电梯超载保护装置的类型包含:机械式、应变式及电磁等3类传感器;根据位置安装的不同又分为轿底、轿顶与机房等3种称重式形式。本文将对机房称重式电磁传感器在曳引式载货电梯中的应用进行阐述。该保护装置安装时受限性非常大,只能固定在2:1循环绕行的机房绳头上,通过装置内弹簧的变量对比实际电梯轿厢内的载重量。基于安全因素,绳头装置中一般都有很多根钢丝绳,每根钢丝绳之间的张力不同。比如消磨、热胀冷缩及性能缺失等原因都会引起弹簧数值的差异,在超载保护装置的动作临界值受到约束。国家质检相关部门还未对电梯的各类保护超载的装置有实验性使用的规定,机房称重式的电磁阀设计非常粗糙而且成本很低,这些结构简单的保护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失效,电梯失去超载保护功能,为使用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5 结束语
随着电梯技术的发展,相对应的电梯检验政策也要同步完善。在我国相关的电梯监督检测与定期检测的规定已经颁布很长时间,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力度不够,电梯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暴露出很多问题,我国现行的电梯检测制度还存在很大的漏洞。经过以上阐述,针对电梯维检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与不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学习国家相关的检验检查制度。日常工作中取长补短,加大专业知识的储备,遇到问题时认真思考,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推动电梯技术的发展,从整体上提高电梯的安全管理与正常运行水平,实现安全管理检验与监督。因此,根据目前的社会现状,深入电梯的维保工作,提高电梯维保单位的日常工作监控,成为降低电梯安全事故的重中之重的工作。
参考文献
[1]程章松.浅析电梯日常检验中易出现的几个问题[J].民营科技,2015,(11):55.
[2]李磊.基于NFC技术的电梯定检维保系统研制[D].北京工业大学,2014.
(作者单位: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星沙事业部)
关键词:底坑空间;紧急警报装置;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超载保护装置
1 对电梯底坑空间的规定
在空间上,电梯可以分为机房、井道及底坑、轿厢及层站这几部分。在这几部分中机房的主要功能是输出传递动力,保障电梯正常运行。井道及底坑则是电梯的导向与门,确保轿厢及其平衡的关键点,在电梯的每个角落都有安全系统的存在。对轿厢底部与缓冲器的实际垂直距离进行测量,根据现有压缩公式计算,安装在电梯底部的反绳轮可以使底坑水泥墩遭受非常大的侵害。我国关于电梯制造与安装的安全使用规范条例中明确规定,轿厢底部与底坑底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5m。
但是在电梯实际维检工作中,工作人员往往会把底坑底简单地认为就是底坑的底面部分,把水泥台当做固定底坑部件的最高点,一般都是按照0.3m的距离要求进行维检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下,电梯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对电梯顶层空间的规定相对来说严谨很多,条例中规定顶层空间就是井道顶层最低部件与轿厢最高部件之间的垂直高度。在电梯轿厢下落到底坑最低时,对电梯轿厢底部的钢丝绳防护罩、导向轮护罩与水泥墩缓冲器以外的水泥区域全部清除,确保缓冲器为电梯轿厢底全部承重点,还有实际大于0.3m的空间距离。在缓冲器四周水泥区域被清除后,电梯的坚固强度遭到破坏,实际工作中则选用焊接角铁进行四周加固。
2 设置紧急报警系统
国家条例中明确规定电梯运行中要设置紧急报警装置,但是特种设备的电梯,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导致“困人电梯”出现。在电梯的日常维检中,还有很多的电梯救援警报系统不足:
(1)国家相关条例中明确规定,在电梯等特种设备中必须要设定乘客容易辨别与触摸到的警报求救装置。电梯使用者不仅仅包含正常的群体,还有轮椅乘坐者及儿童等特殊群体,他们所能触摸到的高度是有限的。但是在维检中发现,大部分电梯内的求救装置都是设置在按钮操作面板的最上排,这样的设置对于特殊群体来说遇到事故时是很难触摸到的。基于这些原因,号召制造商对电梯进行更人性化的设计,设计上要顾及特殊群体的使用需求;同时在电梯轿厢内按钮面板上增加盲文按钮,将电梯求救装置与开门按钮改设到按钮面板的最下排,在电梯轿厢两侧的对应位置同时设置求救与开门按钮,有效解决电梯到相应楼层时的开门故障。
(2)相关标准条例中规定,在电梯的提高距离超过30m时,轿厢与机房应急供电电源间才会设置对讲机,机房在设置对讲机时还要充分顾及外在环境因素。30m的距离轿厢正常情况下处于最底层,轿厢内的乘客可与电梯机房工作人员进行实时对话。但是大部分情况下,比如工厂、商场及超市,即使高度低于30m,因其外在环境复杂噪音大,轿厢内与外面机房人员无法实现有效的实时通话。在这样的情况对电梯保养、检测及求救等各方面十分不利,降低了电梯的使用安全性。因此现实生活中,不要受现有规定条款的限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电梯轿厢与机房之间的对讲装置。
3 设置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国家相关标准条例中规定,电梯运行中异常的上行超速属于电梯故障,设置上行超速保护后,必须要有专业人员进行复位动作,故障排除后电梯才能正常运行。例如在限速器—安全钳下行超速保护中,启动轿厢的下行超速,必须要专业技术人员操作限速器电气开关,通过手动或自动恢复安全钳提升电梯轿厢,动作完成后才可以重新启动电梯,正常运行。但是实际运行中,专业技术人员复位双向限速器动作后的电气开关,只要制动器通电就能自动开启,运行中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4 形式不同的超载保护装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一般情况下,电梯超载保护装置的类型包含:机械式、应变式及电磁等3类传感器;根据位置安装的不同又分为轿底、轿顶与机房等3种称重式形式。本文将对机房称重式电磁传感器在曳引式载货电梯中的应用进行阐述。该保护装置安装时受限性非常大,只能固定在2:1循环绕行的机房绳头上,通过装置内弹簧的变量对比实际电梯轿厢内的载重量。基于安全因素,绳头装置中一般都有很多根钢丝绳,每根钢丝绳之间的张力不同。比如消磨、热胀冷缩及性能缺失等原因都会引起弹簧数值的差异,在超载保护装置的动作临界值受到约束。国家质检相关部门还未对电梯的各类保护超载的装置有实验性使用的规定,机房称重式的电磁阀设计非常粗糙而且成本很低,这些结构简单的保护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失效,电梯失去超载保护功能,为使用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5 结束语
随着电梯技术的发展,相对应的电梯检验政策也要同步完善。在我国相关的电梯监督检测与定期检测的规定已经颁布很长时间,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力度不够,电梯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暴露出很多问题,我国现行的电梯检测制度还存在很大的漏洞。经过以上阐述,针对电梯维检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与不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学习国家相关的检验检查制度。日常工作中取长补短,加大专业知识的储备,遇到问题时认真思考,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推动电梯技术的发展,从整体上提高电梯的安全管理与正常运行水平,实现安全管理检验与监督。因此,根据目前的社会现状,深入电梯的维保工作,提高电梯维保单位的日常工作监控,成为降低电梯安全事故的重中之重的工作。
参考文献
[1]程章松.浅析电梯日常检验中易出现的几个问题[J].民营科技,2015,(11):55.
[2]李磊.基于NFC技术的电梯定检维保系统研制[D].北京工业大学,2014.
(作者单位: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星沙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