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司法过程的性质》为基本素材 ,经由文本解读和语境分析 ,阐释卡多佐的法律思想。经由理述卡多佐对于三类案件与法官的三项职责的分梳 ,关于立法旨意及其发现和填补的思考 ,特别是卡氏关于司法过程的四种“力量”与四种方法的论述 ,展示卡氏将历史、事实与现实人生融为一体 ,于司法过程的现实考量和合理性追寻中恰予裁判的实用主义法律智慧和悲悯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