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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资源型地区在实现体面劳动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就,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就业压力大,制约着劳动者的就业空间;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威胁着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劳动保障问题突出,“两极化”倾向明显。资源型地区实现体面劳动,应推动转型发展,扩大就业空间;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加强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关键词〕资源型地区,体面劳动,山西省
〔中图分类号〕F1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1)03-0077-03
体面劳动是指通过促进就业、加强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以及开展政府、企业组织和工会三方的协商对话,保证广大劳动者在自由、公正、安全和有尊严的条件下工作。当前,体面劳动已成为许多国家追求的目标。资源型地区因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产业结构的特殊性,实现体面劳动所面临的任务更为繁重和艰巨,本文试以山西省为视角,对资源型地区的体面劳动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一、资源型地区实现体面劳动取得的成就
近年来,在中央有关政策的指引下,资源型地区为实现体面劳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一定成就。
(一)就业率逐步提高,就业形势总体上保持稳定。以山西为例,2006年至2008年新增就业分别达到42.6万人、45.3万人和46.13万人,城镇失业登记率均控制在4%之内。全省各级政府和工会组织为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就业局势进行了不懈努力。全省各级工会组织以落实“山西工会2006~2008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为主导,不断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工作,鼓励和帮助广大劳动者实现就业。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压力,山西省政府2009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就业工作的意见》,就采取各种措施扩大就业、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做好大学生和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同年,为调动全社会的资源,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指导和服务,还成立了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和山西省创业就业基金会。通过全省上下一致努力,在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压下仍实现了全年全省新增就业42.2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1.1%,援助困难就业人员5.1万人的目标。
(二)职工收入呈现逐年提高的良好发展态势。以山西为例,2006年~2008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19243元增加到25828元,年均增长18.8%。为促进和保障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山西省从1997年开始,以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社会劳动生产率、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就业状况、劳动力市场价格等相关因素,坚持每年上半年制定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08年出台的《关于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促进职工工资收入合理增长的实施办法》,就企业按指导线规定范围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等问题再次作出明确规定。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2010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与此同时,近年来山西全省范围内拖欠职工工资现象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山西省从2008年开始在省属建筑企业实施工资保证金制度,并开始逐步探索实施欠薪保障基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
(三)把加强安全生产、保障劳动安全作为劳动保护的重点。近年来,山西省上下在不断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的同时,通过深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致力于从源头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2006年,山西省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845,实现了连续三年稳定在1以下的良好态势,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截至2009年,山西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进一步下降到0.328,下降22.4%,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2009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就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提出了明确的措施和意见。山西省总工会按照“预防为主、群防群治、专群结合、依法监督”的原则,及时出台了《山西省工会劳动保护责任制》,积极参与涉及安全生产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各级工会组织通过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极大地改善了广大职工的劳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四)坚持主动依法维权,不断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极大地提高了维权工作的实效。近年来山西省各级政府和工会在强化劳动维权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地方劳动立法工作,注重从源头上为劳动者权益保护提供法规制度保障。先后出台了《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等多部与劳动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为劳动者维权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特别是2007年出台的全国首部《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针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做了专门性规定。二是通过推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和不断健全三方协商制度,努力构建劳动维权社会对话机制和长效维权机制。三是加大劳动执法力度,确保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积极组织开展了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整治非法用工等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四是不断加强劳动者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2006年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来,职工法律援助网络逐步健全,援助范围和覆盖面不断扩大,有力地促进了劳动者依法维权的实现。
二、资源型地区实现体面劳动面临的问题
实现体面劳动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基于实现体面劳动任务本身的艰巨性以及资源型地区的实际情况,广大资源型地区全面实现体面劳动仍面临诸多问题。
(一)就业压力大,制约着劳动者的就业空间。以山西为例,2009年全省包括城镇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再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内的新增就业人口为102.8万人,但全年新增就业岗位为42.2万人,仍有60.6万人未能实现就业。预计2010年山西劳动力资源总数为2617.3万人,全社会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1694.8万个,劳动力资源的供求差额仍为35.25%。〔1 〕 (P275 )预计到2020年,山西全省地方国有煤矿将有近三分之一的矿井因资源枯竭而闭坑,乡镇煤矿近一半矿井将闭坑,每年将有数以万计的从业者需要转产安置,就业缺口进一步扩大。同时,不合理产业结构对就业增长的制约仍然严重存在。对资源依赖型地区来讲,随着传统支柱产业的就业饱和以及因产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造成的劳动力需求降低,吸纳就业的能力急剧下降。2005年至2008年,山西省第二产业增加值在全省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从56%增加到65.7%,而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仅从25.7%上升为26.4%。与此同时,广大资源依赖型地区第三产业的发展缓慢严重制约了增加就业的能力。2008年山西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34.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在全部从业人员中的比重为33.8%,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威胁着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资源型地区大多是矿产资源产业占主导的地区,而煤矿与非煤矿山属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危险系数普遍较高。2008年山西全年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每10万人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为8.6人,高出国家核定标准60%。2009年5月国务院通报的全国五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我省就占了三起。频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给我省广大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造成了的惨重的损失,教训深刻。造成我省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许多煤矿企业开采工艺落后,基础设施薄弱,安全设施严重不完善。二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甚至存在摆样子、走过场的现象;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明确,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三是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企业在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方面的工作明显欠缺。
(三)劳动保障问题突出,“两极化”倾向明显。目前,资源型地区在劳动保障方面,“两极化”倾向明显。大部分国有改制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经济实力雄厚,劳动制度健全,劳动用工也比较规范,侵犯职工权益的情况也较少发生;而大多数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则普遍存在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严重缺失、劳动报酬低下、随意剥夺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截止到2009年6月,山西全省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只有30万人、44万人、12万人、51万人、33万人,平均水平只有25%左右。大多数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以中小民营企业作为主要就业领域的农民工则成为劳动保障最为欠缺的劳动群体。国家统计局平定调查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第二季度仅有38.3%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平均每天工作在八小时以内的农民工仅占8.51%,仍有89.36%的农民工没有参加任何养老保险。山西省垣曲县总工会的调查结果显示,有7.6%的农民工仍未能逐月按时领取工资,近一半的农民工工资
在800元~1000元之间,甚至还有近10%的农民工工资在800元以下。〔2 〕
三、解决资源型地区实现体面劳动的对策
资源型地区实现职工的体面劳动,要依靠政府、企业、工会等多方的共同努力。
(一)加快转型发展,扩大就业空间。推动转型发展是广大资源型地区解决劳动就业问题,全面实现体面劳动的根本出路。推进转型发展,要求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同时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以山西为例,“十二五”期间山西省要在推进煤焦等传统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同时,发展壮大现代装备制造业、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工业、特色食品工业等新兴产业,特别要加快发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通过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和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深刻改变就业结构,必将大大提高劳动就业弹性,为实现充分就业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生命和健康权是劳动者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是实现体面劳动最基本的要求和条件。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改善安全生产状况,维护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是当前资源型地区实现体面劳动的重点工作。对此,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从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出发,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既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又要强化地区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煤焦领域反腐败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杜绝权钱交易和行政寻租行为。三是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权利,包括对其工作岗位危险因素的知情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批评、建议、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拒绝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的权利等。
(三)加强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工会是广大劳动者利益的代表。广大劳动者组织和参加工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工会的集体力量和组织行为实现对自身权益的维护和保障。我国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代表和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资源型地区工会组织建设。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扩大工会覆盖面,增强工会凝聚力”的指示,以建立广覆盖及完善的组织体系和组织机构为目标,以矿产资源型产业和中小民营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对工人的覆盖面,提升工人入会率,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维权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会的维权职能。针对资源型地区职工维权能力较弱、权益易受侵犯的特点,各级工会要坚持把强化维权基本职责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不断完善维权机制。进一步加大源头参与人大立法和政府有关政策规章制定的力度,充分反映职工的意愿和工会的主张;积极推进集体劳动合同协商,保证劳动者的经济权益和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其他合法权益的实现;积极参与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建设,推动形成劳动关系对话机制;从具体个案着手,不断完善工会法律援助机制,积极主动地为劳动者提供救济和帮助。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要按照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切实做好城镇下岗分流职工养老保险的补缴续保工作;在现有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推动试点工作不断深入,切实做好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配套工作。二是继续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贯彻落实关于国有特困企业和破产企业职工、退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切实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水平和筹资水平,稳定扩大补偿范围和提高补偿标准,完善运行机制和改进支付方式。三是以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积极扩大保险覆盖面。大力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非公有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继续扎实推进社会保险扩面专项行动,积极建立保险扩面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幅度提高非公中小企业参保比例。
参考文献:
〔1〕李中元,潘云.2010:山西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9.
〔2〕山西垣曲总工会调查发现:过半农民工月资不足千元〔N〕.工人日报,2010-06-08.
责任编辑董红琴
〔关键词〕资源型地区,体面劳动,山西省
〔中图分类号〕F12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1)03-0077-03
体面劳动是指通过促进就业、加强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以及开展政府、企业组织和工会三方的协商对话,保证广大劳动者在自由、公正、安全和有尊严的条件下工作。当前,体面劳动已成为许多国家追求的目标。资源型地区因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产业结构的特殊性,实现体面劳动所面临的任务更为繁重和艰巨,本文试以山西省为视角,对资源型地区的体面劳动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一、资源型地区实现体面劳动取得的成就
近年来,在中央有关政策的指引下,资源型地区为实现体面劳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一定成就。
(一)就业率逐步提高,就业形势总体上保持稳定。以山西为例,2006年至2008年新增就业分别达到42.6万人、45.3万人和46.13万人,城镇失业登记率均控制在4%之内。全省各级政府和工会组织为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就业局势进行了不懈努力。全省各级工会组织以落实“山西工会2006~2008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为主导,不断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工作,鼓励和帮助广大劳动者实现就业。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压力,山西省政府2009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就业工作的意见》,就采取各种措施扩大就业、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做好大学生和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同年,为调动全社会的资源,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指导和服务,还成立了山西省创业就业促进会和山西省创业就业基金会。通过全省上下一致努力,在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压下仍实现了全年全省新增就业42.2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1.1%,援助困难就业人员5.1万人的目标。
(二)职工收入呈现逐年提高的良好发展态势。以山西为例,2006年~2008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19243元增加到25828元,年均增长18.8%。为促进和保障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山西省从1997年开始,以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社会劳动生产率、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就业状况、劳动力市场价格等相关因素,坚持每年上半年制定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08年出台的《关于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促进职工工资收入合理增长的实施办法》,就企业按指导线规定范围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等问题再次作出明确规定。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2010年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与此同时,近年来山西全省范围内拖欠职工工资现象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山西省从2008年开始在省属建筑企业实施工资保证金制度,并开始逐步探索实施欠薪保障基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
(三)把加强安全生产、保障劳动安全作为劳动保护的重点。近年来,山西省上下在不断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的同时,通过深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致力于从源头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2006年,山西省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845,实现了连续三年稳定在1以下的良好态势,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截至2009年,山西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进一步下降到0.328,下降22.4%,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2009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发展的意见》,就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提出了明确的措施和意见。山西省总工会按照“预防为主、群防群治、专群结合、依法监督”的原则,及时出台了《山西省工会劳动保护责任制》,积极参与涉及安全生产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各级工会组织通过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极大地改善了广大职工的劳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四)坚持主动依法维权,不断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极大地提高了维权工作的实效。近年来山西省各级政府和工会在强化劳动维权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地方劳动立法工作,注重从源头上为劳动者权益保护提供法规制度保障。先后出台了《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等多部与劳动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为劳动者维权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特别是2007年出台的全国首部《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针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做了专门性规定。二是通过推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和不断健全三方协商制度,努力构建劳动维权社会对话机制和长效维权机制。三是加大劳动执法力度,确保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积极组织开展了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整治非法用工等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四是不断加强劳动者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特别是2006年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来,职工法律援助网络逐步健全,援助范围和覆盖面不断扩大,有力地促进了劳动者依法维权的实现。
二、资源型地区实现体面劳动面临的问题
实现体面劳动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基于实现体面劳动任务本身的艰巨性以及资源型地区的实际情况,广大资源型地区全面实现体面劳动仍面临诸多问题。
(一)就业压力大,制约着劳动者的就业空间。以山西为例,2009年全省包括城镇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再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内的新增就业人口为102.8万人,但全年新增就业岗位为42.2万人,仍有60.6万人未能实现就业。预计2010年山西劳动力资源总数为2617.3万人,全社会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1694.8万个,劳动力资源的供求差额仍为35.25%。〔1 〕 (P275 )预计到2020年,山西全省地方国有煤矿将有近三分之一的矿井因资源枯竭而闭坑,乡镇煤矿近一半矿井将闭坑,每年将有数以万计的从业者需要转产安置,就业缺口进一步扩大。同时,不合理产业结构对就业增长的制约仍然严重存在。对资源依赖型地区来讲,随着传统支柱产业的就业饱和以及因产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造成的劳动力需求降低,吸纳就业的能力急剧下降。2005年至2008年,山西省第二产业增加值在全省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从56%增加到65.7%,而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仅从25.7%上升为26.4%。与此同时,广大资源依赖型地区第三产业的发展缓慢严重制约了增加就业的能力。2008年山西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34.2%,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在全部从业人员中的比重为33.8%,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威胁着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资源型地区大多是矿产资源产业占主导的地区,而煤矿与非煤矿山属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危险系数普遍较高。2008年山西全年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每10万人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为8.6人,高出国家核定标准60%。2009年5月国务院通报的全国五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我省就占了三起。频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给我省广大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造成了的惨重的损失,教训深刻。造成我省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许多煤矿企业开采工艺落后,基础设施薄弱,安全设施严重不完善。二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甚至存在摆样子、走过场的现象;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明确,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三是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企业在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方面的工作明显欠缺。
(三)劳动保障问题突出,“两极化”倾向明显。目前,资源型地区在劳动保障方面,“两极化”倾向明显。大部分国有改制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经济实力雄厚,劳动制度健全,劳动用工也比较规范,侵犯职工权益的情况也较少发生;而大多数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则普遍存在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严重缺失、劳动报酬低下、随意剥夺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截止到2009年6月,山西全省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只有30万人、44万人、12万人、51万人、33万人,平均水平只有25%左右。大多数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以中小民营企业作为主要就业领域的农民工则成为劳动保障最为欠缺的劳动群体。国家统计局平定调查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第二季度仅有38.3%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平均每天工作在八小时以内的农民工仅占8.51%,仍有89.36%的农民工没有参加任何养老保险。山西省垣曲县总工会的调查结果显示,有7.6%的农民工仍未能逐月按时领取工资,近一半的农民工工资
在800元~1000元之间,甚至还有近10%的农民工工资在800元以下。〔2 〕
三、解决资源型地区实现体面劳动的对策
资源型地区实现职工的体面劳动,要依靠政府、企业、工会等多方的共同努力。
(一)加快转型发展,扩大就业空间。推动转型发展是广大资源型地区解决劳动就业问题,全面实现体面劳动的根本出路。推进转型发展,要求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同时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以山西为例,“十二五”期间山西省要在推进煤焦等传统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同时,发展壮大现代装备制造业、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工业、特色食品工业等新兴产业,特别要加快发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通过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和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深刻改变就业结构,必将大大提高劳动就业弹性,为实现充分就业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生命和健康权是劳动者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是实现体面劳动最基本的要求和条件。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增强安全保障能力,改善安全生产状况,维护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是当前资源型地区实现体面劳动的重点工作。对此,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从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出发,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既要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又要强化地区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煤焦领域反腐败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杜绝权钱交易和行政寻租行为。三是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权利,包括对其工作岗位危险因素的知情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批评、建议、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拒绝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的权利等。
(三)加强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工会是广大劳动者利益的代表。广大劳动者组织和参加工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工会的集体力量和组织行为实现对自身权益的维护和保障。我国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代表和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资源型地区工会组织建设。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扩大工会覆盖面,增强工会凝聚力”的指示,以建立广覆盖及完善的组织体系和组织机构为目标,以矿产资源型产业和中小民营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对工人的覆盖面,提升工人入会率,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维权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会的维权职能。针对资源型地区职工维权能力较弱、权益易受侵犯的特点,各级工会要坚持把强化维权基本职责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不断完善维权机制。进一步加大源头参与人大立法和政府有关政策规章制定的力度,充分反映职工的意愿和工会的主张;积极推进集体劳动合同协商,保证劳动者的经济权益和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其他合法权益的实现;积极参与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制度建设,推动形成劳动关系对话机制;从具体个案着手,不断完善工会法律援助机制,积极主动地为劳动者提供救济和帮助。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要按照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切实做好城镇下岗分流职工养老保险的补缴续保工作;在现有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推动试点工作不断深入,切实做好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配套工作。二是继续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贯彻落实关于国有特困企业和破产企业职工、退休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切实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水平和筹资水平,稳定扩大补偿范围和提高补偿标准,完善运行机制和改进支付方式。三是以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积极扩大保险覆盖面。大力贯彻省政府《关于推进非公有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继续扎实推进社会保险扩面专项行动,积极建立保险扩面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幅度提高非公中小企业参保比例。
参考文献:
〔1〕李中元,潘云.2010:山西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9.
〔2〕山西垣曲总工会调查发现:过半农民工月资不足千元〔N〕.工人日报,2010-06-08.
责任编辑董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