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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赫克特离开多年后,芝加哥依然流传着他的传说。我在初中毕业之前就已经读过了《芝加哥的1001个下午》,高中的时候我在二手书店遍寻他的其他作品:《埃里克·多恩》《矮胖子》《怪兽》《断脖》《布鲁加达伯爵》。我有二十多年没有看过这些书了,但我依然记得书中的故事、人物,甚至那些怪异的表达——“一排屋顶草草地掠过天空”,“贪婪的半死不活的小东西”。
这个花哨、风趣、热情的新闻记者一直陪伴着我,他熟读雷·德·
古尔蒙、阿瑟·麦钦的作品,也潜心研究詹姆斯·胡内克的《面纱》以及H.L.门肯的《偏见集》。大萧条席卷一切,“芝加哥文学复兴”运动中几乎所有重要的人物都去了纽约和好莱坞,但我和我的朋友都读过他们的作品了。我们流连于高架下的拉什街、威尔士街,我们仰慕那些曾经认识德莱塞、安德森、赫克特或桑德伯格或经历过《小评论》时代的那些人。也许我们完全弄错了,但它们确实刺激我们去幻想一个充斥着酒宴、辩论、公开阅读、宿仇和盛大场合的黄金年代。
最神奇的地方在于,人们本应该想到将我们亲眼看到的一切写下来、美化它们,比如灰暗的霍尔斯特德街、邻后街区冷静的景况,还有移民说过的话,应该都成为艺术的素材。那些让我们困惑或者压抑的东西应该转化成别的东西,今天的锁链可能就是明日的桂冠。
在阅读本·赫克特的自传《世纪之子》时,我依旧像过去那样为他身上那种属于城市诗人的光芒所打动,我记得他一度被人称为“太平梯的丑角”,《芝加哥的1001个下午》中的他也是本地新闻编辑部里的一个爱怀疑的、感伤的小伙子,口才一流,目中无人,浪漫而犀利,不是那种消息顶灵通的人,也没太多心理学家或者道德家的架子。此外,他身上充滿着他自己形容为“飞蛾般的劲头”,让他“不停地绕着生活扑腾,就好像它们是亮着的路灯”。这种急切是我们这些年轻读者喜欢他的原因,在他笔下和芝加哥有关的文字里,他再度深深打动了我。
赫克特的文字里,绝无欧·亨利身上的东方主义,或“地铁上的巴格达”那种描述,但他对亨利的继承一开始是风格上的。“他看到人们被子弹射穿、被车碾过、被吊死、被活活烧死、被药毒死、被岁月绞杀。”还是一个年轻记者的他这么写过,欧·亨利的故事可没有这些内容。
赫克特年轻时的那种灵光一现已经远离他了,他也不似往日那样妙趣横生。但当他写到自己的家人、他在报纸的工作经历和他的一些老友时,他无疑又变得风趣无比,甚至令人同情。虽然他也表现得更像一个地道的思想家,但他身上故事大王的天赋是最突出的部分。他对他的叔叔阿姨的研究(很明显他没有堂兄弟堂姐妹可以沟通)是他这本精彩的自传里最好的部分;在他所有的人物侧写里,这些部分无可比拟地是最温暖、最自然、也是最丰富的。
几百号人物在这本传记里登场:作家、政治家、演员以及其他名人。有门肯和两个罗斯福,有范妮·布莱斯、马克斯兄弟、约翰·巴里摩尔,还有查尔斯·麦克阿瑟,还有其他那些未必如此显赫的人物。
赫克特不是特别在意自己的头衔。他毋庸置疑是“世纪之子”,亲身经历过这个世纪最深重的几场危机。我有点不敢相信他曾经见过英雄的社会主义者卡尔·李卜克内西脱掉自己的衣服,钻进威廉二世的被窝来庆祝霍亨索伦王朝的倾覆。我有一种感觉,他后来在《迷惘指南》那本书里表现出的对德国的立场,影响了他关于“一战”后的德国的回忆。我也经常能感到,他不辞辛苦向那些俱乐部名人、显赫的报纸专栏作家、浮华的好莱坞世界分发他的溢美之词,其实是在偿还自己的旧债。但他惊人清晰而生动的记忆力实在令人佩服。他是一个一直在他人中间周旋生活的人,而不是那种,比方说,被事业拖拽着去见识不同世界的人。
我不是说,他从来都是置身事外。现在人们普遍认为,他曾经发起了一场支持伊尔干地下犹太复国主义的运动。我倾向于接受他对此给出的解释。他这么做并不是出于私心。面对被纳粹大肆屠杀的犹太人,那些大国政府选择不介入;美国或英国的犹太人对此保持沉默,在他看来是一件完全无法容忍的罪行。他极端尖锐地批评犹太领导人以及非犹太裔政客,这些指控并非空穴来风。
这么说也许很唐突,但他身上那种20世纪的激进的品质如今看来已经有点过时了。当他痛斥好莱坞、攻击国会议员时,他的立场非常像门肯:“事实上,那里根本没有艺术,只有娱乐。我们的才华,就如我们的瀑布一样,被规训得服服帖帖,让大众的生活更舒坦一点而已。离经叛道或者反大众的艺术家,和反公共的公共交通运输公司一样,已经不存在了。”
赫克特是一个很难被定性的人。在一些瞬间,他看起来还是那个肆无忌惮、目中无人的年轻的报纸记者,而在另外一些时候,他看起来就是一个浮夸的好莱坞式人物,和他那些滑铁卢的电影一样夸大其词、令人乏味。他是了不起的喜剧片《20世纪》的主创之一,但他同样创作了《玫瑰花魄》——我宁愿吞下地上的玻璃碴也不愿意重看那部电影。他也并不是彬彬有礼,但十足的礼貌可不一定能变成好的自传,而这本自传却十足精彩。即便他偶尔显得油滑,他同时也是独立、直接而真诚的。和今天那些记录社会现实的软绵绵的小野猫相比,他就像一头老派的雄狮在咆哮。
(摘自人民文学出版社《太多值得思考的事物:索尔·贝娄散文选1940—2000》 作者:[美]索尔·贝娄 译者:李纯一 索马里)
这个花哨、风趣、热情的新闻记者一直陪伴着我,他熟读雷·德·
古尔蒙、阿瑟·麦钦的作品,也潜心研究詹姆斯·胡内克的《面纱》以及H.L.门肯的《偏见集》。大萧条席卷一切,“芝加哥文学复兴”运动中几乎所有重要的人物都去了纽约和好莱坞,但我和我的朋友都读过他们的作品了。我们流连于高架下的拉什街、威尔士街,我们仰慕那些曾经认识德莱塞、安德森、赫克特或桑德伯格或经历过《小评论》时代的那些人。也许我们完全弄错了,但它们确实刺激我们去幻想一个充斥着酒宴、辩论、公开阅读、宿仇和盛大场合的黄金年代。
最神奇的地方在于,人们本应该想到将我们亲眼看到的一切写下来、美化它们,比如灰暗的霍尔斯特德街、邻后街区冷静的景况,还有移民说过的话,应该都成为艺术的素材。那些让我们困惑或者压抑的东西应该转化成别的东西,今天的锁链可能就是明日的桂冠。
在阅读本·赫克特的自传《世纪之子》时,我依旧像过去那样为他身上那种属于城市诗人的光芒所打动,我记得他一度被人称为“太平梯的丑角”,《芝加哥的1001个下午》中的他也是本地新闻编辑部里的一个爱怀疑的、感伤的小伙子,口才一流,目中无人,浪漫而犀利,不是那种消息顶灵通的人,也没太多心理学家或者道德家的架子。此外,他身上充滿着他自己形容为“飞蛾般的劲头”,让他“不停地绕着生活扑腾,就好像它们是亮着的路灯”。这种急切是我们这些年轻读者喜欢他的原因,在他笔下和芝加哥有关的文字里,他再度深深打动了我。
赫克特的文字里,绝无欧·亨利身上的东方主义,或“地铁上的巴格达”那种描述,但他对亨利的继承一开始是风格上的。“他看到人们被子弹射穿、被车碾过、被吊死、被活活烧死、被药毒死、被岁月绞杀。”还是一个年轻记者的他这么写过,欧·亨利的故事可没有这些内容。
赫克特年轻时的那种灵光一现已经远离他了,他也不似往日那样妙趣横生。但当他写到自己的家人、他在报纸的工作经历和他的一些老友时,他无疑又变得风趣无比,甚至令人同情。虽然他也表现得更像一个地道的思想家,但他身上故事大王的天赋是最突出的部分。他对他的叔叔阿姨的研究(很明显他没有堂兄弟堂姐妹可以沟通)是他这本精彩的自传里最好的部分;在他所有的人物侧写里,这些部分无可比拟地是最温暖、最自然、也是最丰富的。
几百号人物在这本传记里登场:作家、政治家、演员以及其他名人。有门肯和两个罗斯福,有范妮·布莱斯、马克斯兄弟、约翰·巴里摩尔,还有查尔斯·麦克阿瑟,还有其他那些未必如此显赫的人物。
赫克特不是特别在意自己的头衔。他毋庸置疑是“世纪之子”,亲身经历过这个世纪最深重的几场危机。我有点不敢相信他曾经见过英雄的社会主义者卡尔·李卜克内西脱掉自己的衣服,钻进威廉二世的被窝来庆祝霍亨索伦王朝的倾覆。我有一种感觉,他后来在《迷惘指南》那本书里表现出的对德国的立场,影响了他关于“一战”后的德国的回忆。我也经常能感到,他不辞辛苦向那些俱乐部名人、显赫的报纸专栏作家、浮华的好莱坞世界分发他的溢美之词,其实是在偿还自己的旧债。但他惊人清晰而生动的记忆力实在令人佩服。他是一个一直在他人中间周旋生活的人,而不是那种,比方说,被事业拖拽着去见识不同世界的人。
我不是说,他从来都是置身事外。现在人们普遍认为,他曾经发起了一场支持伊尔干地下犹太复国主义的运动。我倾向于接受他对此给出的解释。他这么做并不是出于私心。面对被纳粹大肆屠杀的犹太人,那些大国政府选择不介入;美国或英国的犹太人对此保持沉默,在他看来是一件完全无法容忍的罪行。他极端尖锐地批评犹太领导人以及非犹太裔政客,这些指控并非空穴来风。
这么说也许很唐突,但他身上那种20世纪的激进的品质如今看来已经有点过时了。当他痛斥好莱坞、攻击国会议员时,他的立场非常像门肯:“事实上,那里根本没有艺术,只有娱乐。我们的才华,就如我们的瀑布一样,被规训得服服帖帖,让大众的生活更舒坦一点而已。离经叛道或者反大众的艺术家,和反公共的公共交通运输公司一样,已经不存在了。”
赫克特是一个很难被定性的人。在一些瞬间,他看起来还是那个肆无忌惮、目中无人的年轻的报纸记者,而在另外一些时候,他看起来就是一个浮夸的好莱坞式人物,和他那些滑铁卢的电影一样夸大其词、令人乏味。他是了不起的喜剧片《20世纪》的主创之一,但他同样创作了《玫瑰花魄》——我宁愿吞下地上的玻璃碴也不愿意重看那部电影。他也并不是彬彬有礼,但十足的礼貌可不一定能变成好的自传,而这本自传却十足精彩。即便他偶尔显得油滑,他同时也是独立、直接而真诚的。和今天那些记录社会现实的软绵绵的小野猫相比,他就像一头老派的雄狮在咆哮。
(摘自人民文学出版社《太多值得思考的事物:索尔·贝娄散文选1940—2000》 作者:[美]索尔·贝娄 译者:李纯一 索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