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应用技术高校教育教学的核心是产教融合。转型发展背景下的产教融合,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基本途径。实践层面的产教融合面临着诸多挑战,尚需完善法律法规、激励补偿、资源配置和质量评估等机制补充。
【关键词】应用技术高校产教融合机制创新
基金项目: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重点项目“陕西民办高校产教融合教育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编号:15GJ004);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转型试点高校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编号:15BY128);西安思源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指定项目“应用技术高校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与实践”(编号:15SYSP00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将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原则。2015年1月22日至23日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再次重申,要推进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高校转型,转型发展将是高等教育的新常态。
应用技术高校是地方知识传播、积累的主体,更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平台。产教融合是高校自身发展、服务地方的有效途径。产教融合通常是指生产与教育的一体化,在生产实践中教学,在教学中生产,生产和教学密不可分,水乳交融[1]。近几年,应用技术高校在产教融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产教融合水平仍待进一步提高。大多数应用技术高校产教融合呈现出暂时性、偶发性和不确定性的明显特点。因此,分析应用技术高校产教融合面临的挑战,研究产教融合机制创新,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应用技术高校产教融合面临的挑战
1.政府法律制度不完备
政府在认识层面高度重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应用技术高校成立“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联盟助推宏观层面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但在经济领域,尚未有涉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教育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是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截至目前该法没有配套的下位法。地方性法规尚不能完全厘清各方的责、权、利,不具有普遍适用性。
2.行业企业育人责任缺失
德国的职业教育备受国人推崇,行业协会作为德国职业教育的重要参与者,代表成员企业的诉求,连接着学校与企业。行业协会全面参与职业教育的管理决策、资格认证等诸多环节。而我国行业协会因自身能力欠佳,权威性较弱,对企业的约束和贡献较低,对职业教育的指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既没有法律的强制要求,又没有利益的有力驱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在课程开发、专业建设、实习实训等环节中,企业的行为仅仅浮于表面。而与学校合作较频繁的企业,也以顶岗实习等形式居多,和专业的关联度不大。
3.学校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学校产教融合的治理机制不健全,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有限。目前,一些应用技术高校自身的知识技能水平不足以指导企业。这些高校中的大多数教师接受的是传统学术教育,从学校毕业再到学校就业,缺乏行业实践经历,实践技能难以满足企业要求,更难以培养出符合企业需求的学生。
应用技术高校产教融合创新机制
1.加强产教融合法规建设
应颁布《职业教育法》的下位法,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纳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来,并在高校转型发展中积极落实;应从法律法规层面确定各级政府在产教融合中的责任,加强对职能部门服务职业教育的考核,充分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推进产教融合中的主导作用,指导产教融合工作良性发展;還应从法律层面明确政府、学校、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在产教融合中的地位、职责和权限,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确保各方充分行使职责。
2.构建产教融合补偿机制
明确对利益相关者的激励补偿机制,能有效提高相关者的积极性。在产教融合中,国家、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学校和学生(家长)等均为利益相关者。深化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有利于提高国家竞争力,有效解决就业,构建和谐社会。产教融合可推进地方经济持续发展,为地方产业升级转型提供人员支撑;可促进行业协会服务水平的提升,逐步树立行业协会指导、统领行业的能力;帮助企业以较小的成本获得人才,获取学校的资源;提升学校培养“地方性、应用型”人才的能力;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实现“零距离”就业。
应构建产教融合的补偿体系,通过税收等手段要求行业协会、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对完成任务的企业进行税收优惠、资金补偿和政策扶持。赋予行业协会制订行业标准、从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的权力。鼓励校企人员有序流动,提高“双师”人员的薪资待遇,允许教师和学生以知识产权入股。完善学徒制,鼓励学生到相关企业当学徒。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每年安排数千万资金奖励产教融合中作出贡献的相关者,该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3.深化产教融合资源配置机制
(1)面向行业构建教育集团
鼓励行业和学校联合构建教育集团,实践证明有行业背景的学校更容易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在同一行业内不同层次的高校、行业协会、企业、科研院所等进行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招生即是招工,就学亦为就业。
(2)立足地方建立教育园区
教育园区由各级各层的应用技术院校、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等组成。西安的“白鹿原大学城高校联盟”在这方面就做了有益尝试,联盟由白鹿原上9所不同层次应用技术高校组成,利用白鹿原的地理优势,深入挖掘地区宝贵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教学科研水平。联盟与同地域的浐灞工业园区在产教融合中共建共存,通过资源、知识、技术等方面的互动,搭建产教融合平台,促进院校与园区的共同发展。
(3)依托项目深化产教融合 学校结合自身培养应用型人才需求,以项目推进产教融合。应用技术高校可以多与科研实力比自己强的科研院所合作,共同申请国家级、省厅级项目,培养教师科研能力;争取服务地方经济的重大课题,体现学校“地方性”特点;与大型企业合作,完成工作任务,增强师生实践能力;与中小型企业合作,扩充完善实习实训基地。
西安思源学院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与西安交通大学签署帮扶协议,在师资建设、教学科研管理、实验实训仪器和设备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学院还与华为、西门子、阿里巴巴、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陕西建工集团、西咸新区信息产业园、华兴鼎盛公司等百余个企事業单位分别开展“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工业4.0示范基地”“跨境电商人才培育基地”“3D打印学院”“管理创新研究中心”“微软IT学院”“工业机器人”等项目。通过与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全方位融入行业,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凝练特色,提高竞争力,扩大美誉度。
(4)校厂一体化助力产教融合
校厂一体化包括“校中厂”和“厂中校”。“校中厂”是指应用技术高校引进工厂生产线,课堂开在生产线上,以这种方式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实现联合办学、共同育人、协同发展的目标。“厂中校”是在工厂划拨区域建立校区,为实习的学生提供实践任务,培训学生的实习实践技能。企业可利用学校教师进行工艺流程优化、生产技术改造和项目开发。校企双方利用该平台充分沟通,在育人的同时创造财富。
4.建立产教融合质量评估机制
产教融合质量评估机制由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构成。利用应用技术高校和企业内部人员进行评价,学校内部的评价可分学校评价、系部评价和师生评价,主要考核合作成效、教学效果、教师能力提升等。企业考核重在工艺流程再造、技术水平提升、经济效益等。外部评价主要依据行业标准,对产教融合过程、成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客观评估。校企双方应根据评估反馈意见,修订人才培养过程。
产教融合是应用技术高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有效途径,应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产教融合法律法规、激励补偿、资源配置和质量评估等机制,促进应用技术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为我国“工业强国”的中国梦奠定人才基础。
参考文献:
[1]柳友荣:《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模式及其影响因素研究》,《中国高教研究》2015年第5期。
作者单位:西安思源学院陕西西安
【关键词】应用技术高校产教融合机制创新
基金项目: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重点项目“陕西民办高校产教融合教育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编号:15GJ004);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转型试点高校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编号:15BY128);西安思源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指定项目“应用技术高校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研究与实践”(编号:15SYSP00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将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基本原则。2015年1月22日至23日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再次重申,要推进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高校转型,转型发展将是高等教育的新常态。
应用技术高校是地方知识传播、积累的主体,更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平台。产教融合是高校自身发展、服务地方的有效途径。产教融合通常是指生产与教育的一体化,在生产实践中教学,在教学中生产,生产和教学密不可分,水乳交融[1]。近几年,应用技术高校在产教融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产教融合水平仍待进一步提高。大多数应用技术高校产教融合呈现出暂时性、偶发性和不确定性的明显特点。因此,分析应用技术高校产教融合面临的挑战,研究产教融合机制创新,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应用技术高校产教融合面临的挑战
1.政府法律制度不完备
政府在认识层面高度重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应用技术高校成立“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联盟助推宏观层面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但在经济领域,尚未有涉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教育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是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截至目前该法没有配套的下位法。地方性法规尚不能完全厘清各方的责、权、利,不具有普遍适用性。
2.行业企业育人责任缺失
德国的职业教育备受国人推崇,行业协会作为德国职业教育的重要参与者,代表成员企业的诉求,连接着学校与企业。行业协会全面参与职业教育的管理决策、资格认证等诸多环节。而我国行业协会因自身能力欠佳,权威性较弱,对企业的约束和贡献较低,对职业教育的指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既没有法律的强制要求,又没有利益的有力驱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在课程开发、专业建设、实习实训等环节中,企业的行为仅仅浮于表面。而与学校合作较频繁的企业,也以顶岗实习等形式居多,和专业的关联度不大。
3.学校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学校产教融合的治理机制不健全,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有限。目前,一些应用技术高校自身的知识技能水平不足以指导企业。这些高校中的大多数教师接受的是传统学术教育,从学校毕业再到学校就业,缺乏行业实践经历,实践技能难以满足企业要求,更难以培养出符合企业需求的学生。
应用技术高校产教融合创新机制
1.加强产教融合法规建设
应颁布《职业教育法》的下位法,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纳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来,并在高校转型发展中积极落实;应从法律法规层面确定各级政府在产教融合中的责任,加强对职能部门服务职业教育的考核,充分发挥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推进产教融合中的主导作用,指导产教融合工作良性发展;還应从法律层面明确政府、学校、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在产教融合中的地位、职责和权限,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确保各方充分行使职责。
2.构建产教融合补偿机制
明确对利益相关者的激励补偿机制,能有效提高相关者的积极性。在产教融合中,国家、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学校和学生(家长)等均为利益相关者。深化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有利于提高国家竞争力,有效解决就业,构建和谐社会。产教融合可推进地方经济持续发展,为地方产业升级转型提供人员支撑;可促进行业协会服务水平的提升,逐步树立行业协会指导、统领行业的能力;帮助企业以较小的成本获得人才,获取学校的资源;提升学校培养“地方性、应用型”人才的能力;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实现“零距离”就业。
应构建产教融合的补偿体系,通过税收等手段要求行业协会、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对完成任务的企业进行税收优惠、资金补偿和政策扶持。赋予行业协会制订行业标准、从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的权力。鼓励校企人员有序流动,提高“双师”人员的薪资待遇,允许教师和学生以知识产权入股。完善学徒制,鼓励学生到相关企业当学徒。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每年安排数千万资金奖励产教融合中作出贡献的相关者,该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3.深化产教融合资源配置机制
(1)面向行业构建教育集团
鼓励行业和学校联合构建教育集团,实践证明有行业背景的学校更容易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在同一行业内不同层次的高校、行业协会、企业、科研院所等进行有机结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招生即是招工,就学亦为就业。
(2)立足地方建立教育园区
教育园区由各级各层的应用技术院校、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等组成。西安的“白鹿原大学城高校联盟”在这方面就做了有益尝试,联盟由白鹿原上9所不同层次应用技术高校组成,利用白鹿原的地理优势,深入挖掘地区宝贵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教学科研水平。联盟与同地域的浐灞工业园区在产教融合中共建共存,通过资源、知识、技术等方面的互动,搭建产教融合平台,促进院校与园区的共同发展。
(3)依托项目深化产教融合 学校结合自身培养应用型人才需求,以项目推进产教融合。应用技术高校可以多与科研实力比自己强的科研院所合作,共同申请国家级、省厅级项目,培养教师科研能力;争取服务地方经济的重大课题,体现学校“地方性”特点;与大型企业合作,完成工作任务,增强师生实践能力;与中小型企业合作,扩充完善实习实训基地。
西安思源学院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与西安交通大学签署帮扶协议,在师资建设、教学科研管理、实验实训仪器和设备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学院还与华为、西门子、阿里巴巴、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陕西建工集团、西咸新区信息产业园、华兴鼎盛公司等百余个企事業单位分别开展“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工业4.0示范基地”“跨境电商人才培育基地”“3D打印学院”“管理创新研究中心”“微软IT学院”“工业机器人”等项目。通过与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全方位融入行业,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凝练特色,提高竞争力,扩大美誉度。
(4)校厂一体化助力产教融合
校厂一体化包括“校中厂”和“厂中校”。“校中厂”是指应用技术高校引进工厂生产线,课堂开在生产线上,以这种方式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实现联合办学、共同育人、协同发展的目标。“厂中校”是在工厂划拨区域建立校区,为实习的学生提供实践任务,培训学生的实习实践技能。企业可利用学校教师进行工艺流程优化、生产技术改造和项目开发。校企双方利用该平台充分沟通,在育人的同时创造财富。
4.建立产教融合质量评估机制
产教融合质量评估机制由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构成。利用应用技术高校和企业内部人员进行评价,学校内部的评价可分学校评价、系部评价和师生评价,主要考核合作成效、教学效果、教师能力提升等。企业考核重在工艺流程再造、技术水平提升、经济效益等。外部评价主要依据行业标准,对产教融合过程、成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客观评估。校企双方应根据评估反馈意见,修订人才培养过程。
产教融合是应用技术高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有效途径,应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产教融合法律法规、激励补偿、资源配置和质量评估等机制,促进应用技术高校教育教学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为我国“工业强国”的中国梦奠定人才基础。
参考文献:
[1]柳友荣:《应用型本科院校产教融合模式及其影响因素研究》,《中国高教研究》2015年第5期。
作者单位:西安思源学院陕西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