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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杭州市规划局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在简环节、优流程、放坚决、抓监管、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简政放权,不断推出新举措
唯有放管结合,把该管的管好,把该放的权力放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新动力,使简政红利惠及办事群众。
2014年7月,《杭州市规划局权力清单》《杭州规划局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责任分解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参考样式》上报和发布,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优化运行流程。
2014年9月,《关于杭州市规划局调整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和管理职责权限的实施方案》中明确: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市级政府投资的市政项目和保密的建设项目由市局办理,其它项目交由分局办理。
2014年10月,按照《杭州市城乡规划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工作计划》让过去分局借调在市局担任审批工作的业务骨干全部回到分局工作,提高分局规划审批工作能力和效率。颁发了《驻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应制定许可及设计方案标准化审查统一要点。
2015年4月,设计方案标准化管理开始纳入审批平台系统。重新梳理所涉及的64项审批事项申报表格,对部分内容进行合并和精简。按照“一书二证”规划许可内容的新表格已同时开始投入使用。
2015年7月,《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发布,从提高工程实施的法律依据、促进规划管理工作的依法行政能力的角度,明确与简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程序与相关要求。
2015年8月,《杭州市工业用地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发布,明确规定建筑密度、高度、绿地率都不设强制性指标,创新提出设立产业发展单元鼓励建设邻里中心,简化创新型项目的审批手续设定无需规划许可范围。
这些举措,极大地加快和规范了城乡规划简政放权的步伐,提升了城乡规划审批的质量与效率,大幅改善了城乡规划审批环境,强健了城乡规划审批筋骨,为城乡规划简政放权的进一步提速打下了坚实基础。
放管结合,权责同步抓监管
如果说放权体现了自身改革的勇气,那么管理则表现对自身责任的担当,按“厘责权、坚决放、无缝接、抓监管”的要求,做到放活不放任,既依法行政又提高效率。
厘清责权。通过制定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规划行业主管部门、规划审批部门和监管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管权限范围,厘清权力与责任的边界,厘清审批部门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形成分工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逐步构建起部门审批、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放管结合体系。
下放坚决。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规划编制管理、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的制定及规划许可的统筹协调,分局负责建设项目的许可与批后监管及竣工规划核实。真正做到规划审批权限全流程、全口径下放,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坚持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加强,权力下放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采取在线监督、日常检查等方法进行权力下放后审批效能的评估,确保下放事项得到规范有序运行。
无缝对接。按照《杭州市城乡规划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工作计划》将过去分局借调在市局担任审批工作的业务骨干全部调回到分局工作以提高分局审批人员素质和整个分局审批能力,出台《驻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设计方案标准化审查的内容要求、联合审查意见和批复要点模版。
抓实监管。围绕项目的选址、规划条件、用地审批、方案审查、工程规划许可、竣工核实等环节,通过在线审批系统等平台,监控职能部门限时出具审查意见,督促中介机构限时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建立建设过程“五到场”等制度,加强规划的前期论证、“一书二证”审批、竣工核实运营全过程监控。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核心,运用构建信用征集体系、信用评价体系、信用应用体系和信用工作保障体系对建设单位、中介机构的信用行为进行监管。
优化服务,回应关切促落实
将办事群众反映规划审批的“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审批工作、优化规划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创新服务机制,在服务中汲取群众智慧,主动回应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1+5”服务体系。按照“分局审批服务,市局监管指导”原则,杭州市规划局与五个城区规划分局建立了“1+5”规划服务体系,完善了与权力下放相配套的服务制度。
做好审批方式改革。对没新增建设用地前提下实施技术改造类工业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方式改革,对未纳入审批目录清单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不再进行审批,实行承诺验收制,同时梳理“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内部办理流程,制定完成项目进件的程序及相关表单,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
试行责任规划师制。在已有建立健全并联审批、容缺受理、模拟审批、重点项目“全程绿道”、“一次性告知”和重点项目代办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百名规划师服务百家社区”活动经验,试行推出责任规划师制度,责任规划师提供所服务片区规划建设的专业咨询,研究片区的空间发展现状,协助研究片区的空间改造和规划设计构想,主导片区的各类规划项目审批与服务,促进规划实施,提供精细化的规划服务,强化规划管理“售后”服务,为提高行政审批技术水平和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实行“技术外包”审查。在规划审批中,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中介机构完成。目前,涉及到技术外包的有日照分析、景观分析、三维审批、建筑的测算和指标复核等,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去执行,明确中介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技术审定工作,并对技术审定结果负有终身责任,这种“技术外包”环节不但节省了时间,也减轻了人少事多审批人员的工作压力。实行技术外包服务后,促进当地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收益。
(作者单位:杭州市规划局)
简政放权,不断推出新举措
唯有放管结合,把该管的管好,把该放的权力放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新动力,使简政红利惠及办事群众。
2014年7月,《杭州市规划局权力清单》《杭州规划局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责任分解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参考样式》上报和发布,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优化运行流程。
2014年9月,《关于杭州市规划局调整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和管理职责权限的实施方案》中明确: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市级政府投资的市政项目和保密的建设项目由市局办理,其它项目交由分局办理。
2014年10月,按照《杭州市城乡规划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工作计划》让过去分局借调在市局担任审批工作的业务骨干全部回到分局工作,提高分局规划审批工作能力和效率。颁发了《驻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应制定许可及设计方案标准化审查统一要点。
2015年4月,设计方案标准化管理开始纳入审批平台系统。重新梳理所涉及的64项审批事项申报表格,对部分内容进行合并和精简。按照“一书二证”规划许可内容的新表格已同时开始投入使用。
2015年7月,《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管理办法》发布,从提高工程实施的法律依据、促进规划管理工作的依法行政能力的角度,明确与简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程序与相关要求。
2015年8月,《杭州市工业用地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发布,明确规定建筑密度、高度、绿地率都不设强制性指标,创新提出设立产业发展单元鼓励建设邻里中心,简化创新型项目的审批手续设定无需规划许可范围。
这些举措,极大地加快和规范了城乡规划简政放权的步伐,提升了城乡规划审批的质量与效率,大幅改善了城乡规划审批环境,强健了城乡规划审批筋骨,为城乡规划简政放权的进一步提速打下了坚实基础。
放管结合,权责同步抓监管
如果说放权体现了自身改革的勇气,那么管理则表现对自身责任的担当,按“厘责权、坚决放、无缝接、抓监管”的要求,做到放活不放任,既依法行政又提高效率。
厘清责权。通过制定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规划行业主管部门、规划审批部门和监管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管权限范围,厘清权力与责任的边界,厘清审批部门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形成分工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逐步构建起部门审批、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放管结合体系。
下放坚决。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规划编制管理、政策法规与技术标准的制定及规划许可的统筹协调,分局负责建设项目的许可与批后监管及竣工规划核实。真正做到规划审批权限全流程、全口径下放,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坚持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加强,权力下放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采取在线监督、日常检查等方法进行权力下放后审批效能的评估,确保下放事项得到规范有序运行。
无缝对接。按照《杭州市城乡规划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工作计划》将过去分局借调在市局担任审批工作的业务骨干全部调回到分局工作以提高分局审批人员素质和整个分局审批能力,出台《驻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设计方案标准化审查的内容要求、联合审查意见和批复要点模版。
抓实监管。围绕项目的选址、规划条件、用地审批、方案审查、工程规划许可、竣工核实等环节,通过在线审批系统等平台,监控职能部门限时出具审查意见,督促中介机构限时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建立建设过程“五到场”等制度,加强规划的前期论证、“一书二证”审批、竣工核实运营全过程监控。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核心,运用构建信用征集体系、信用评价体系、信用应用体系和信用工作保障体系对建设单位、中介机构的信用行为进行监管。
优化服务,回应关切促落实
将办事群众反映规划审批的“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审批工作、优化规划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创新服务机制,在服务中汲取群众智慧,主动回应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1+5”服务体系。按照“分局审批服务,市局监管指导”原则,杭州市规划局与五个城区规划分局建立了“1+5”规划服务体系,完善了与权力下放相配套的服务制度。
做好审批方式改革。对没新增建设用地前提下实施技术改造类工业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方式改革,对未纳入审批目录清单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不再进行审批,实行承诺验收制,同时梳理“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内部办理流程,制定完成项目进件的程序及相关表单,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
试行责任规划师制。在已有建立健全并联审批、容缺受理、模拟审批、重点项目“全程绿道”、“一次性告知”和重点项目代办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百名规划师服务百家社区”活动经验,试行推出责任规划师制度,责任规划师提供所服务片区规划建设的专业咨询,研究片区的空间发展现状,协助研究片区的空间改造和规划设计构想,主导片区的各类规划项目审批与服务,促进规划实施,提供精细化的规划服务,强化规划管理“售后”服务,为提高行政审批技术水平和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实行“技术外包”审查。在规划审批中,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中介机构完成。目前,涉及到技术外包的有日照分析、景观分析、三维审批、建筑的测算和指标复核等,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去执行,明确中介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技术审定工作,并对技术审定结果负有终身责任,这种“技术外包”环节不但节省了时间,也减轻了人少事多审批人员的工作压力。实行技术外包服务后,促进当地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收益。
(作者单位:杭州市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