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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制度产生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主要指的是农村村民根据本村法律自主管理本村事务的基层民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管理制度。它适应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规律,更在日常事务管理中调动起了村民的积极性。新的历史条件下,它仍是农村治理以及村民管理工作的首选方式。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党员充分发挥自身的带头作用,农村村民自治才能够达到应有的效果。农村村民自治需要突出制度化以及民主化的特点,在实际发展中也存在诸多缺点与不足,本文中笔者对此类问题进行了分析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