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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我国古代,人们通常把比喻和比拟合称为“比兴”,随着现代修辞学的建立和发展,才一分为二。笔者以为:二者虽存在诸多相异,更多的还是质的相应,故还是比兴的合提更为科学。本文从心理基础、辞外意蕴、逻辑支点等方面加于论证,阐述了二者合一的根由及其理论实践意义。
关键词:比喻;比拟;比兴;心理基础;辞外意蕴;逻辑支点
比喻和比拟,在我国古代与“赋”相提,合称为比兴,认为是诗歌表现的主要方法。最早提出比兴者当属《诗经.毛诗序》。序中云:“故诗有六艺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中说:“诗人比兴,触物圆览。”最早把比兴合用。宋朱熹注云:“‘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兴’乃‘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物也。’”1936年刊行于世的《辞海》亦同朱意,对“比”“兴”做了归纳总结:“比,譬喻,以彼物比此物;兴,寄托,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两字合用,通常指通过外物、景象,而抒发、传达情意、观念。”1932年,《修辞学发凡》出版,陈望道氏及其以后的研究者无一例外的把比喻和比拟示作两种独立的修辞格。比如骆小所教授在《现代修辞学》中明确的把比兴分作比喻和比拟。
综述之,自“比”“兴”诞生之日始,古代研究者们,一直把它们视为诗歌的主要表现手法。后来的语言学家们衣被传统,更为鲜明的把比兴坐实为比喻和比拟,进行研究。笔者以为:比喻和比拟虽然存在众多论者指出的细微差异,但更为本质的还是质的同一,还是把二者合称为比兴更为科学合理。套用苏东坡咏西湖名句,那就是“若论比喻和比拟,合二为一最相宜。”
1 依据比喻比拟的现有体系来看,二者的要素构成具有质的相同
“比喻,是应用联想,抓住事物的相似点,借乙事物把甲事物表现得更通俗,更具体的修辞方式。”这一概念暗示了比喻的内在结构。一般言之,比喻由本体、喻体、比喻词、相似点等要件构成,其中本体、比喻词可缺省。据此,可把比喻分成明喻、暗喻、借喻三种基本类型及其变体。本体是语言要表现的事物,可以是人,是事,是具体的物,也可以是抽象的理念。喻体是用来表现本体与本体截然不同的事物,可以是实体,也可以是虚体。比喻词是连接本体喻体的语词,如“宛如”“好像”“仿佛”等等。相似点则是本体和喻体两类不同事物存在的共通属性,在作者的想象创造里发生了联系。这四个要素,相似点显得尤为重要,是把甲事物喻成乙事物的重要依据。
(1)远看长城,它像一条长龙,在崇山峻岭之间蜿蜒盘旋。
——《长城》
(2)远远地离开故乡的时候,
故乡是一幅挂起来的画。
——杨牧《故乡》
(3)在寻求中,我就怕我未熟的果实偏偏毒死了偏爱我果实的人。
——鲁迅《写在“坟”后面》
例(1)是明喻,本体是“长城”,喻体是“长龙”,比喻词是“像”,相似点是“蜿蜒盘旋”。例(2)是暗喻,本体是“故乡”,喻体是“一幅挂起来的画”,比喻词是“是”,相似点是“亲切与思念”。 例(3)是借喻,是用“未熟的果实”比喻 “作品”,而本体“作品”并未出现,只出现了喻体。比喻的本体和喻体之间的联系全在于作者的创造性想象并有所指向。因而,不管是本体喻体如何天差地别,如何“身无彩凤双飞翼”,只要“心有灵犀一点通”即可构成比喻。
我们再看通常所言的比拟,邢福义先生主编的《现代汉语》认为:“比拟把物拟作人,叫 ‘拟人’,或者把甲物拟作乙物,把人拟作物,叫‘拟物’。”一般认为:它是“通过联想,把物当做人,或把甲事物当成乙事物来描写的修辞方法。可分成拟人和拟物。比拟通常由本质、拟体、类似点(相似点)三个要素构成”。比如:
(4)我想把我自己,
种在春天的土地上。
——高洪波《我想》
(5)鸟儿将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清风流水应和着。
——朱自清《春》
例(4)是拟物,本体是“我”,拟体是“种在土地上的事物”,类似点是“都会生长”。 例(5)是拟人,把鸟儿拟作人,具有人的动作心情。分析可知,比拟中的拟体可以是人的动作、神态、音容笑貌、心理活动等,也可以是物的形态、属性、特质等。本体可以是生物、非生物、人类等。相似点则是二者所具有的共通属性,只是拟词缺省而已。
通过对比喻比拟概念、结构、类型的比较分析,会发现:人们对二者的界定、分类、区别是从不同的角度切入。若是都从结构或相比之物入手,则容易得出二者有着相同的结构,所比事物、“比”的性质完全相同,即把要表现的事物表现得更为鲜明、具体、形象。如果就喻词(拟词)有无出现而论,比拟只是没有出现喻词、拟体(隐含在词句中)的比喻罢了。
2 把比喻、比拟独立分成两种同级的修辞格,违背了修辞格划分命名的基本原则
“辞格,也称‘修辞格’,是积极修辞的各种格式。”辞格的划分和命名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骆小所教授在《现代修辞学》中提出了命名划分修辞格的三条基本原则:1.要注意辞格划分的标准;2.要注意辞格之间的排他性,即辞格之间的全异性;3.要注意对辞格的整体把握。笔者以为,把比喻、比拟独立划分,就偏离了上述原则。
首先,违背了辞格划分的同一标准。
林裕文教授认为:修辞格是“为了使说话生动有力而运用的一些修饰,描摹的特殊的方法。”濮侃先生说:“所谓辞格,这是具有特定表达效果(或作用)的语言结构格式。这种格式有相对独立性,是修辞学上的格式。”在此基础上,骆小所教授提出了更为科学的概念:“修辞格是为了增加语言的表达效果,借助特定的语境,对语言进行特殊运用,具有一定格式的言语形式。”从这些定义里,我们可以概括出修辞格命名划分的同一标准,它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修辞格是为了增加语言的表达效果而衍生的一种语言手段;(2)、修辞格的形成要借助特定的语境;(3)、必须对语言进行特殊的运用;(4)、修辞格必须具有一定的格式。无疑,修辞格能否独立的首要就是要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比喻和比拟属于深层修辞,借助一定的语境具有增强语言的功能,能使语言更具有艺术性。这既是对语言的特殊运用,也具备了一定的格式。比喻、比拟的划分,似乎暗含了上述四个条件,但是我们还有必要做进一步的追问,它们所具备的格式是否相异,还是源于同源。 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中阐述了“比”之义。“比之为义,取类不常,或喻于声,或方于貌,或拟于心,或譬于事。”这里的“比”“ 喻”“ 方”“ 拟”“ 譬”同意,可互换。也就表明,比喻比拟在古人的词汇中,表示的是同一个内涵。换言之,它们都具有“比”的实义。《说文解字》释“比”为“比,密也,二人为从,反从为比。”强调的是两种不同事物之间的“比”。它们应具有相同的格式,相同的结构。如上所言,比拟只是缺省喻词,喻体(隐含在词句中)的比喻,像借喻、暗喻一样,可以转换成比喻中的明喻。例如:
(6)周冲:对了,我同你,我们可以飞,飞到一个真正干净、快乐的地方。
——曹禺《雷雨》
(7)当水鸟站在它(柳条)的腰上歌唱时,流水也唱和着,发出悦耳的声音。
——谢冰莹《小桥流水人家》
(8)他拉过一条板凳,在她身边坐下,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有滋有味地咀嚼着一秒一秒流来的时间。
——张贤亮《河的子孙》
例(6)把人拟作物,把“我们”拟作飞鸟,具有鸟飞的动作,说明我们可以像小鸟一样飞的得远远的,可以转换成明喻。“对了,我同你,我们可以(像鸟一样)飞,飞到一个真正干净、快乐的地方。”例(7)把水鸟、柳条、流水拟人化,也可以转换成明喻。“当水鸟站在它(柳条)的腰上(像人一样)歌唱时,流水也(像人一样)唱和着,发出悦耳的声音。”例(8)把物拟作物,即把时间比作“可以咀嚼的食物”,比喻意味更浓,也可以转换成比喻。“他拉过一条板凳,在她身边坐下,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有滋有味地(像咀嚼食物一样)咀嚼着一秒一秒流来的时间。”
综上所述,比拟中的拟人、拟物和比喻具有相同的格式,只是比喻中的一个更小类别而已。
其次,把二者独立划分忽视了修辞格之间的排他性,二者并不是全异的。
前面阐述了比喻比拟具有相同的格式,比拟只是比喻中的一个更小的类别,与比喻只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比拟可以转换成明喻,这里再以下述例子来分析比喻比拟的交叉性。例如:
(9)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李清照《醉花阴》
(10)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
——鲁迅《药》
(11)我吃了一吓,……张着两脚,正像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鲁迅《故乡》
(12)我是天地第一燕,为衔春色上云霄。
——瞿秋白
(13)浪潮越来越近,犹如千万匹白色战马,浩浩荡荡地飞奔而来。
——赵素成《观潮》
(14)地球,这位人类的母亲,这个生命的摇篮,是那样的美丽壮观、和蔼可亲。
——《只有一个地球》
依据比喻的概念,例(9)把人与黄花相比,例(10)把眼光与刀子相比,例(11)把杨二嫂与圆规相比,例(12)把“我”与燕子相比,例(13)把浪潮与白色战马相比,例(14)把地球与人类的母亲相比,这些显然是比喻。再依据比拟的概念,我们又能得出:例(9)把人拟作黄花,例(10)把眼光拟作刀子,例(11)把杨二嫂拟作圆规,例(12)把“我”拟作燕子,例(13)把浪潮拟作白色战马,例(14)把地球拟作母亲,这些例句中出现了比喻词“比”“正像”“是”“犹如”等,但同样把人比作物,把物拟作人,物拟作物,难道仅仅因为出现了比喻词,它就与比拟一点都不沾边了吗?作为一种独立的辞格,它应该要能够涵盖一个类型的所有句子,而与其它修辞没有重合交叉之处。比喻比拟都是不同事物的比,有着相同的结构格式,分别独立,于理不通。
其三,这种划分,没有对辞格做整体的把握。
通过前面的论述,可以推知,对这两种辞格的划分,没有从整体去考虑,没有注意到它们之间的有机联系而把目光过多注意到了它们的相异。黑格尔曾言:“要能看到异中之同,或同中之异。”比较鉴别,方能产生更为科学的结论。
3 比喻和比拟具有相同的心理基础:类比联想
修辞活动的产生,源于一定的心理动机,修辞手段的产生也不例外,因而众多的修辞研究者们注意到了辞格产生的心理前提。骆小所教授认为:比喻辞格的心理基础是联想,而比拟的心理基础是想象。韦世林教授在《汉语——逻辑相应相异研究》中也持此种看法。《标准化现代汉语教程》认为:“比喻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打比方,是在描写事物或说明道理时通过类比联想,用同它有相似点的其他事物或道理来打比方的一种修辞方法。”“比拟是通过联想,把物当作人,或把人当作物,或把甲事物当乙事物的来描写的修辞方法。”认为比喻比拟都是基于并通过联想而产生的修辞方法较为合理。
现代心理学认为:“联想是指回忆时由一事物想起另一事物的心理过程。”想象则是“利用原有的表象形成形象的过程。”在由深层修辞造就的艺术语言中,本体是作者所要表达所要刻画的事物和道理,也是读者要从中感知的事物和道理,它所要表现的是本体,而不是要说明或表现喻体(拟体)。喻体(拟体)是为了说明本体的,是为本体服务的。因而,在这一过程中,不能说创造了什么新的形象,只是从所要表现的事物想象到与该类事物有相似点的事物。比如:
(15)飘零何所似,天地一沙鸥。
——杜甫《旅夜抒怀》
(16)垂柳把溪水当作梳妆的镜子。
——张继楼《家乡的水墨画》
(17)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18)咱们老实才有恶霸,咱们敢动刀,恶霸就夹着尾巴逃。
例(15)作者从要表现的“我的飘零”,联想到了“沙鸥”, 例(16)由“溪水”,联想到了“梳妆的镜子”, 例(17)由“油蛉、蟋蟀的叫声”,联想到了“人低唱、弹琴”, 例(18)由“恶霸逃跑”联想到了“夹着尾巴逃跑的狗”,这些例子,应该说都是由所要表现的人和事物先想到了与之相类似的人和事物,很显然,是类比联想在起着无形的作用,把两种貌离神合的事物联系在了一起。 4 从二者的修辞效果来看,二者都有延伸开去的意蕴
骆小所教授在《现代修辞学》中说:“深层修辞的辞面或辞表和辞里或辞内不一致,其含义不能按辞面去理解,辞面与辞内有离异性。”并进一步指出比喻和比拟就属于深层修辞,而非表层修辞。换言之,比喻和比拟都具有辞此意彼的特征,都有由辞面延伸开去的内在意蕴。比如:
(19)啊,老桥,你如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在这涧水上站了几百年了吧!
——李汉荣《山中访友》
(20)走进这片树林,鸟儿呼唤我的名字,露珠与我交换眼神。——李汉荣《山中访友》
(21)车站的人并不多,天气太热,谁也懒得说话,只有几个年轻的小伙子,站在车门口说粗话,眼睛却不时往那女子身上舔。
——贾平凹《商州》
例(19)把“老桥”写成“老人”,寓意深刻,表意生动,透过辞面,我们感受到的是老桥的德高望重,显然,辞面下蕴含着更为丰富的东西。例(20)把“鸟儿、露珠”写成人 “呼唤名字”和“交换眼神”,这比直接说“鸟儿交换、我见露珠”更为生动形象,物我更为交融。例(21)把“年轻人的眼神”写成 “会舔的舌头”,生动的写出了那几个年轻人的无聊与下流。
纵观上面的例句,例(19)、例(21)是传统所说的比喻,例(20)是传统所说的比拟。它们都是两种事物之间的比,突出的都是作者所要表现的事物。例(19)是用“德高望重的老人”来表现 “老桥”, 例(20)是用“呼唤名字、交换眼神”来突出“鸟儿、露珠”与人的合一,例(21)是用“会舔的舌头”来衬托出年轻人的无聊与下流。这些语句在辞的表面下,都有延伸开去的意蕴,并且这种意蕴的性质都是为了突出作者所要表现的事物,发人深思,大有深意。
五、比喻和比拟具有相同的逻辑支点,它们的逻辑支点是类比推理及其变奏式。
应该说,一种语言要发挥作用,达到传情达意、寓理说识的目的,就必须要有严谨的逻辑。逻辑力量是艺术语言魅力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每一个句子背后,都隐藏着逻辑的无形之手。比喻和比拟作为修辞手法,也是建立在一定的逻辑支点之上的。韦世林教授在《汉语——逻辑相应相异研究》中认为:“比喻的逻辑支点是类比推理及其变奏式。”并且认为比喻的分类标准最可靠的就是类似点。类似点即是逻辑中的共同属性,这种共性不是客观存在的科学属性,而是艺术语言中的艺术创造。
类比推理是指“两类对象在一系列属性上是相同的,而且已知其中一类对象还具有其它的属性,由此退出另一类对象也具有同样属性的结论。”它要求在两种事物的对比中,由已知推出未知,从而获得新的认识。比喻和比拟都是两种事物的比,在对比中体现出两类事物的共同属性——艺术创造中共同属性。比如:
(22)油光碧绿的树叶中间……每朵花都像烧得正旺的火焰。
——杨朔《茶花赋》
(23)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灯光,没精打采的,是瞌睡人的眼。——朱自清《荷塘月色》
例(22)中,由茶花联想到火焰,是因为它们都有共同的属性——红、艳。例(23)中,由灯光联想到“没精打采”,联想到“瞌睡人的眼”,是因为灯光昏暗,所以想到无精神这一共同的属性。由此,比喻和比拟的内在逻辑支点都应是类比推理及其变奏式。
总之,通过对比喻比拟的概念、结构、逻辑解析,笔者以为:比拟应该归属于比喻中的借喻,从比喻词有无出现可把比喻分成明喻、暗喻、借喻,或依据喻体的属性,把比喻分为喻人、喻物更为合理。笔者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多年,常常发现学生多有混淆,自身也有疑惑,遂有此思考,不揣冒昧,以供参考。把它们独立成两种辞格,无论对教学,还是学习,亦或研究,都会产生消极影响。因为二者内质相同,还是用“比兴”合称为好,这样既可以避免语言现象的混乱,同时也会引起我们对辞格规范化的思考,甚至重新确认归类,进一步加深认识,把辞格的命名划分与人们的语言实践、语言习惯相结合,或许会产生更为科学合理的结论,更有利于语言的建设和规范。
参考文献
1 骆小所.现代修辞学[M].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
2 韦世林.汉语——逻辑相应相异研究[M].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
3 邢福义.现代汉语[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4 许建章.标准化现代汉语教程[M].天津教育出版社,1995
(责任编辑 杜和)
关键词:比喻;比拟;比兴;心理基础;辞外意蕴;逻辑支点
比喻和比拟,在我国古代与“赋”相提,合称为比兴,认为是诗歌表现的主要方法。最早提出比兴者当属《诗经.毛诗序》。序中云:“故诗有六艺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中说:“诗人比兴,触物圆览。”最早把比兴合用。宋朱熹注云:“‘比’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兴’乃‘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物也。’”1936年刊行于世的《辞海》亦同朱意,对“比”“兴”做了归纳总结:“比,譬喻,以彼物比此物;兴,寄托,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两字合用,通常指通过外物、景象,而抒发、传达情意、观念。”1932年,《修辞学发凡》出版,陈望道氏及其以后的研究者无一例外的把比喻和比拟示作两种独立的修辞格。比如骆小所教授在《现代修辞学》中明确的把比兴分作比喻和比拟。
综述之,自“比”“兴”诞生之日始,古代研究者们,一直把它们视为诗歌的主要表现手法。后来的语言学家们衣被传统,更为鲜明的把比兴坐实为比喻和比拟,进行研究。笔者以为:比喻和比拟虽然存在众多论者指出的细微差异,但更为本质的还是质的同一,还是把二者合称为比兴更为科学合理。套用苏东坡咏西湖名句,那就是“若论比喻和比拟,合二为一最相宜。”
1 依据比喻比拟的现有体系来看,二者的要素构成具有质的相同
“比喻,是应用联想,抓住事物的相似点,借乙事物把甲事物表现得更通俗,更具体的修辞方式。”这一概念暗示了比喻的内在结构。一般言之,比喻由本体、喻体、比喻词、相似点等要件构成,其中本体、比喻词可缺省。据此,可把比喻分成明喻、暗喻、借喻三种基本类型及其变体。本体是语言要表现的事物,可以是人,是事,是具体的物,也可以是抽象的理念。喻体是用来表现本体与本体截然不同的事物,可以是实体,也可以是虚体。比喻词是连接本体喻体的语词,如“宛如”“好像”“仿佛”等等。相似点则是本体和喻体两类不同事物存在的共通属性,在作者的想象创造里发生了联系。这四个要素,相似点显得尤为重要,是把甲事物喻成乙事物的重要依据。
(1)远看长城,它像一条长龙,在崇山峻岭之间蜿蜒盘旋。
——《长城》
(2)远远地离开故乡的时候,
故乡是一幅挂起来的画。
——杨牧《故乡》
(3)在寻求中,我就怕我未熟的果实偏偏毒死了偏爱我果实的人。
——鲁迅《写在“坟”后面》
例(1)是明喻,本体是“长城”,喻体是“长龙”,比喻词是“像”,相似点是“蜿蜒盘旋”。例(2)是暗喻,本体是“故乡”,喻体是“一幅挂起来的画”,比喻词是“是”,相似点是“亲切与思念”。 例(3)是借喻,是用“未熟的果实”比喻 “作品”,而本体“作品”并未出现,只出现了喻体。比喻的本体和喻体之间的联系全在于作者的创造性想象并有所指向。因而,不管是本体喻体如何天差地别,如何“身无彩凤双飞翼”,只要“心有灵犀一点通”即可构成比喻。
我们再看通常所言的比拟,邢福义先生主编的《现代汉语》认为:“比拟把物拟作人,叫 ‘拟人’,或者把甲物拟作乙物,把人拟作物,叫‘拟物’。”一般认为:它是“通过联想,把物当做人,或把甲事物当成乙事物来描写的修辞方法。可分成拟人和拟物。比拟通常由本质、拟体、类似点(相似点)三个要素构成”。比如:
(4)我想把我自己,
种在春天的土地上。
——高洪波《我想》
(5)鸟儿将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清风流水应和着。
——朱自清《春》
例(4)是拟物,本体是“我”,拟体是“种在土地上的事物”,类似点是“都会生长”。 例(5)是拟人,把鸟儿拟作人,具有人的动作心情。分析可知,比拟中的拟体可以是人的动作、神态、音容笑貌、心理活动等,也可以是物的形态、属性、特质等。本体可以是生物、非生物、人类等。相似点则是二者所具有的共通属性,只是拟词缺省而已。
通过对比喻比拟概念、结构、类型的比较分析,会发现:人们对二者的界定、分类、区别是从不同的角度切入。若是都从结构或相比之物入手,则容易得出二者有着相同的结构,所比事物、“比”的性质完全相同,即把要表现的事物表现得更为鲜明、具体、形象。如果就喻词(拟词)有无出现而论,比拟只是没有出现喻词、拟体(隐含在词句中)的比喻罢了。
2 把比喻、比拟独立分成两种同级的修辞格,违背了修辞格划分命名的基本原则
“辞格,也称‘修辞格’,是积极修辞的各种格式。”辞格的划分和命名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骆小所教授在《现代修辞学》中提出了命名划分修辞格的三条基本原则:1.要注意辞格划分的标准;2.要注意辞格之间的排他性,即辞格之间的全异性;3.要注意对辞格的整体把握。笔者以为,把比喻、比拟独立划分,就偏离了上述原则。
首先,违背了辞格划分的同一标准。
林裕文教授认为:修辞格是“为了使说话生动有力而运用的一些修饰,描摹的特殊的方法。”濮侃先生说:“所谓辞格,这是具有特定表达效果(或作用)的语言结构格式。这种格式有相对独立性,是修辞学上的格式。”在此基础上,骆小所教授提出了更为科学的概念:“修辞格是为了增加语言的表达效果,借助特定的语境,对语言进行特殊运用,具有一定格式的言语形式。”从这些定义里,我们可以概括出修辞格命名划分的同一标准,它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修辞格是为了增加语言的表达效果而衍生的一种语言手段;(2)、修辞格的形成要借助特定的语境;(3)、必须对语言进行特殊的运用;(4)、修辞格必须具有一定的格式。无疑,修辞格能否独立的首要就是要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比喻和比拟属于深层修辞,借助一定的语境具有增强语言的功能,能使语言更具有艺术性。这既是对语言的特殊运用,也具备了一定的格式。比喻、比拟的划分,似乎暗含了上述四个条件,但是我们还有必要做进一步的追问,它们所具备的格式是否相异,还是源于同源。 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中阐述了“比”之义。“比之为义,取类不常,或喻于声,或方于貌,或拟于心,或譬于事。”这里的“比”“ 喻”“ 方”“ 拟”“ 譬”同意,可互换。也就表明,比喻比拟在古人的词汇中,表示的是同一个内涵。换言之,它们都具有“比”的实义。《说文解字》释“比”为“比,密也,二人为从,反从为比。”强调的是两种不同事物之间的“比”。它们应具有相同的格式,相同的结构。如上所言,比拟只是缺省喻词,喻体(隐含在词句中)的比喻,像借喻、暗喻一样,可以转换成比喻中的明喻。例如:
(6)周冲:对了,我同你,我们可以飞,飞到一个真正干净、快乐的地方。
——曹禺《雷雨》
(7)当水鸟站在它(柳条)的腰上歌唱时,流水也唱和着,发出悦耳的声音。
——谢冰莹《小桥流水人家》
(8)他拉过一条板凳,在她身边坐下,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有滋有味地咀嚼着一秒一秒流来的时间。
——张贤亮《河的子孙》
例(6)把人拟作物,把“我们”拟作飞鸟,具有鸟飞的动作,说明我们可以像小鸟一样飞的得远远的,可以转换成明喻。“对了,我同你,我们可以(像鸟一样)飞,飞到一个真正干净、快乐的地方。”例(7)把水鸟、柳条、流水拟人化,也可以转换成明喻。“当水鸟站在它(柳条)的腰上(像人一样)歌唱时,流水也(像人一样)唱和着,发出悦耳的声音。”例(8)把物拟作物,即把时间比作“可以咀嚼的食物”,比喻意味更浓,也可以转换成比喻。“他拉过一条板凳,在她身边坐下,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有滋有味地(像咀嚼食物一样)咀嚼着一秒一秒流来的时间。”
综上所述,比拟中的拟人、拟物和比喻具有相同的格式,只是比喻中的一个更小类别而已。
其次,把二者独立划分忽视了修辞格之间的排他性,二者并不是全异的。
前面阐述了比喻比拟具有相同的格式,比拟只是比喻中的一个更小的类别,与比喻只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比拟可以转换成明喻,这里再以下述例子来分析比喻比拟的交叉性。例如:
(9)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李清照《醉花阴》
(10)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
——鲁迅《药》
(11)我吃了一吓,……张着两脚,正像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鲁迅《故乡》
(12)我是天地第一燕,为衔春色上云霄。
——瞿秋白
(13)浪潮越来越近,犹如千万匹白色战马,浩浩荡荡地飞奔而来。
——赵素成《观潮》
(14)地球,这位人类的母亲,这个生命的摇篮,是那样的美丽壮观、和蔼可亲。
——《只有一个地球》
依据比喻的概念,例(9)把人与黄花相比,例(10)把眼光与刀子相比,例(11)把杨二嫂与圆规相比,例(12)把“我”与燕子相比,例(13)把浪潮与白色战马相比,例(14)把地球与人类的母亲相比,这些显然是比喻。再依据比拟的概念,我们又能得出:例(9)把人拟作黄花,例(10)把眼光拟作刀子,例(11)把杨二嫂拟作圆规,例(12)把“我”拟作燕子,例(13)把浪潮拟作白色战马,例(14)把地球拟作母亲,这些例句中出现了比喻词“比”“正像”“是”“犹如”等,但同样把人比作物,把物拟作人,物拟作物,难道仅仅因为出现了比喻词,它就与比拟一点都不沾边了吗?作为一种独立的辞格,它应该要能够涵盖一个类型的所有句子,而与其它修辞没有重合交叉之处。比喻比拟都是不同事物的比,有着相同的结构格式,分别独立,于理不通。
其三,这种划分,没有对辞格做整体的把握。
通过前面的论述,可以推知,对这两种辞格的划分,没有从整体去考虑,没有注意到它们之间的有机联系而把目光过多注意到了它们的相异。黑格尔曾言:“要能看到异中之同,或同中之异。”比较鉴别,方能产生更为科学的结论。
3 比喻和比拟具有相同的心理基础:类比联想
修辞活动的产生,源于一定的心理动机,修辞手段的产生也不例外,因而众多的修辞研究者们注意到了辞格产生的心理前提。骆小所教授认为:比喻辞格的心理基础是联想,而比拟的心理基础是想象。韦世林教授在《汉语——逻辑相应相异研究》中也持此种看法。《标准化现代汉语教程》认为:“比喻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打比方,是在描写事物或说明道理时通过类比联想,用同它有相似点的其他事物或道理来打比方的一种修辞方法。”“比拟是通过联想,把物当作人,或把人当作物,或把甲事物当乙事物的来描写的修辞方法。”认为比喻比拟都是基于并通过联想而产生的修辞方法较为合理。
现代心理学认为:“联想是指回忆时由一事物想起另一事物的心理过程。”想象则是“利用原有的表象形成形象的过程。”在由深层修辞造就的艺术语言中,本体是作者所要表达所要刻画的事物和道理,也是读者要从中感知的事物和道理,它所要表现的是本体,而不是要说明或表现喻体(拟体)。喻体(拟体)是为了说明本体的,是为本体服务的。因而,在这一过程中,不能说创造了什么新的形象,只是从所要表现的事物想象到与该类事物有相似点的事物。比如:
(15)飘零何所似,天地一沙鸥。
——杜甫《旅夜抒怀》
(16)垂柳把溪水当作梳妆的镜子。
——张继楼《家乡的水墨画》
(17)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
——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18)咱们老实才有恶霸,咱们敢动刀,恶霸就夹着尾巴逃。
例(15)作者从要表现的“我的飘零”,联想到了“沙鸥”, 例(16)由“溪水”,联想到了“梳妆的镜子”, 例(17)由“油蛉、蟋蟀的叫声”,联想到了“人低唱、弹琴”, 例(18)由“恶霸逃跑”联想到了“夹着尾巴逃跑的狗”,这些例子,应该说都是由所要表现的人和事物先想到了与之相类似的人和事物,很显然,是类比联想在起着无形的作用,把两种貌离神合的事物联系在了一起。 4 从二者的修辞效果来看,二者都有延伸开去的意蕴
骆小所教授在《现代修辞学》中说:“深层修辞的辞面或辞表和辞里或辞内不一致,其含义不能按辞面去理解,辞面与辞内有离异性。”并进一步指出比喻和比拟就属于深层修辞,而非表层修辞。换言之,比喻和比拟都具有辞此意彼的特征,都有由辞面延伸开去的内在意蕴。比如:
(19)啊,老桥,你如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在这涧水上站了几百年了吧!
——李汉荣《山中访友》
(20)走进这片树林,鸟儿呼唤我的名字,露珠与我交换眼神。——李汉荣《山中访友》
(21)车站的人并不多,天气太热,谁也懒得说话,只有几个年轻的小伙子,站在车门口说粗话,眼睛却不时往那女子身上舔。
——贾平凹《商州》
例(19)把“老桥”写成“老人”,寓意深刻,表意生动,透过辞面,我们感受到的是老桥的德高望重,显然,辞面下蕴含着更为丰富的东西。例(20)把“鸟儿、露珠”写成人 “呼唤名字”和“交换眼神”,这比直接说“鸟儿交换、我见露珠”更为生动形象,物我更为交融。例(21)把“年轻人的眼神”写成 “会舔的舌头”,生动的写出了那几个年轻人的无聊与下流。
纵观上面的例句,例(19)、例(21)是传统所说的比喻,例(20)是传统所说的比拟。它们都是两种事物之间的比,突出的都是作者所要表现的事物。例(19)是用“德高望重的老人”来表现 “老桥”, 例(20)是用“呼唤名字、交换眼神”来突出“鸟儿、露珠”与人的合一,例(21)是用“会舔的舌头”来衬托出年轻人的无聊与下流。这些语句在辞的表面下,都有延伸开去的意蕴,并且这种意蕴的性质都是为了突出作者所要表现的事物,发人深思,大有深意。
五、比喻和比拟具有相同的逻辑支点,它们的逻辑支点是类比推理及其变奏式。
应该说,一种语言要发挥作用,达到传情达意、寓理说识的目的,就必须要有严谨的逻辑。逻辑力量是艺术语言魅力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每一个句子背后,都隐藏着逻辑的无形之手。比喻和比拟作为修辞手法,也是建立在一定的逻辑支点之上的。韦世林教授在《汉语——逻辑相应相异研究》中认为:“比喻的逻辑支点是类比推理及其变奏式。”并且认为比喻的分类标准最可靠的就是类似点。类似点即是逻辑中的共同属性,这种共性不是客观存在的科学属性,而是艺术语言中的艺术创造。
类比推理是指“两类对象在一系列属性上是相同的,而且已知其中一类对象还具有其它的属性,由此退出另一类对象也具有同样属性的结论。”它要求在两种事物的对比中,由已知推出未知,从而获得新的认识。比喻和比拟都是两种事物的比,在对比中体现出两类事物的共同属性——艺术创造中共同属性。比如:
(22)油光碧绿的树叶中间……每朵花都像烧得正旺的火焰。
——杨朔《茶花赋》
(23)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灯光,没精打采的,是瞌睡人的眼。——朱自清《荷塘月色》
例(22)中,由茶花联想到火焰,是因为它们都有共同的属性——红、艳。例(23)中,由灯光联想到“没精打采”,联想到“瞌睡人的眼”,是因为灯光昏暗,所以想到无精神这一共同的属性。由此,比喻和比拟的内在逻辑支点都应是类比推理及其变奏式。
总之,通过对比喻比拟的概念、结构、逻辑解析,笔者以为:比拟应该归属于比喻中的借喻,从比喻词有无出现可把比喻分成明喻、暗喻、借喻,或依据喻体的属性,把比喻分为喻人、喻物更为合理。笔者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多年,常常发现学生多有混淆,自身也有疑惑,遂有此思考,不揣冒昧,以供参考。把它们独立成两种辞格,无论对教学,还是学习,亦或研究,都会产生消极影响。因为二者内质相同,还是用“比兴”合称为好,这样既可以避免语言现象的混乱,同时也会引起我们对辞格规范化的思考,甚至重新确认归类,进一步加深认识,把辞格的命名划分与人们的语言实践、语言习惯相结合,或许会产生更为科学合理的结论,更有利于语言的建设和规范。
参考文献
1 骆小所.现代修辞学[M].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
2 韦世林.汉语——逻辑相应相异研究[M].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
3 邢福义.现代汉语[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4 许建章.标准化现代汉语教程[M].天津教育出版社,1995
(责任编辑 杜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