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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和诸多行业造成重大影响,面对疫情,旅游行业展现了应有的担当、成熟和理性,而旅游业的稳定、复苏和繁荣,同样需要来自各方的共同努力。从政府部门来看,疫情防控、托底救市和市场振兴是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此外,也需要旅游行业协会更好发挥引导、协调作用,旅游企业及早谋划恢复发展,以及国际社会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的首要任务是疫情防控。要坚决杜绝通过旅游活动、尤其是有组织的旅行活动扩散和传播疫情,妥善安排滞留游客,并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发挥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所在地区和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随着疫情的发展,托底救市、促进产业稳定发展也成为重点工作。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如何有效地支持受损行业的企业。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指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指出,2020年1月1日起,“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对“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期限两年。此外,苏州、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东、河北、福建等地纷纷出台政策,从加强金融支持、减轻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稳定职工队伍等方面緩解受损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压力。我们或许仍可期待设立旅游专项基金、财政贴息贷款、缓缴或少缴政府资源补偿费等更多精准救市之策在全国或地方层面陆续出台。这些政策之间相互衔接,形成“工具箱”和组合拳,可实现政策效用的最大化。
对于疫情结束后的市场复苏,旅游主管部门宜提早谋划。从三大市场来看,国内市场尤其是非疫区城市的周边游市场应是最早、最快、最易实现复苏的。对此,既要有针对性的促进措施,也要做好市场秩序维护、健康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出境旅游的复苏取决于疫情结束后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大陆公民入境管制措施的逐步放松。在这方面,要予以审慎、合理引导。入境旅游的重振则需要更大力度、更加持久的努力。从时间起点来看,目前疫情的走势尚不清晰。要特别关注清明和五一两个节点,要妥善处理好市场复苏冲动与疫情防控需要之间的关系。
行业协会宜强化引导、协调服务。疫情结束前后,行业协会做好积极引导、内外协调和公共服务非常必要。不难预见,受此次疫情冲击,旅游行业在合同纠纷、人才流动、兼并收购、行业重组、游客投诉等方面将面临较大压力。为此,旅游行业协会可未雨绸缪,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在特殊时期,面向在岗、待岗、轮岗、歇业或半歇业等人员提供公益性或半公益性培训,为旅游小微企业提供法律、财务和业务等方面咨询;二是就国内外资源商、供应商、平台商、渠道商和代理商之间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居中协调和行业引导,妥善解决退订所引发的各种纠纷;三是做好企业调研、数据搜集、损失评估、趋势预判等工作,从行业层面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等加以引导,维护行业的平稳发展;四是针对旅游产业关联性强的特点,加强与金融、保险、交通、零售等领域协会商会的沟通。
就旅游企业而言,疫情中的社会担当和从容理性已经得到了充分展现,部分企业也在着手疫情结束后的战略谋划。面对突如其来的冲击和难以预测的走势,固然会有迷茫、观望乃至哀怨、悲观者,但更多的旅游企业则显示出从容、理性和谋略。很多企业在保生存的前提下谋发展,提前谋划何时以及如何实现复苏,积极与上下游、合作方、相关方沟通,思考商业模式和企业战略的调整,在产品研发、利益调配、渠道维护、资产收购、重塑IP、业态调整等方面加快研究和部署。“做最坏的打算,做最好的努力”,秉承逆向思维,在战略和战术层面提前谋划、系统部署,成为一些企业的普遍选择。在这个特殊时期,曾经呼吁多年的旅游企业转型升级也许正以特别的方式悄然推进。
媒体和学界要客观报道和科学引导。从舆论热点角度看,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值得特别关注。一是因退订可能引发的游客与旅行商之间、旅游批发商、渠道商和零售商之间、平台企业和资源供应商之间的纠纷乃至投诉等。二是因对旅游行业和企业损失预判而可能引发的所谓“旅游脆弱论”“企业崩溃论”等观点。在这方面,媒体应以科学的态度,根据旅游法等相关法律,对退订问题加以客观分析和公正报道。至于旅游产业危机下的形势研判,也要以专业机构的科学分析为依据,从而引导行业正确认识旅游产业发展特征和危机应对规律。科学研究是政府和企业决策的重要依据。在这方面,不论研究机构还是学者个人,均应秉承严谨理性、求真务实的态度,深入思考,扎实研究,审慎发声,科学引导。
国际社会需予以理解和支持。旅游业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产业,尤其是在中国游客的旅行足迹和中国企业的商业存在已遍布全球的今天,疫情对中国旅游业的冲击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国际性和全球性。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型肺炎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同时明确强调,不赞成甚至反对对中国采取国际旅行或贸易禁令。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在近日发表的声明中指出,中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迅速、坚决,在具有挑战性的此时,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愿与中国人民、中国政府及旅游业团结一致。实际上,不管是当前最为紧迫的疫情防控,还是疫情结束后的产业复苏,我们都需要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理解,需要让世界了解中国的疫情防控进展和旅游产业动态,争取更多国家、机构、企业、人民对中国游客的理解、对中国旅游企业的支持和对中国旅游市场的信任。为此,旅游主管部门应加强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等的沟通,同时进一步发挥世界旅游联盟、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等中国发起成立的国际旅游组织的作用,在国际上加强积极引导。
作为一个以人的流动为基本特征的产业,旅游业高度依赖于外部环境,从而呈现高度的敏感性。然而包括“非典”在内的诸多例证证明,旅游业虽然敏感但绝不脆弱。
正所谓淬火弥坚,春迟花繁。遭此一疫,旅游业的刚性、韧性必将会得到全面提升。我们也许会经历一个比过往稍显漫长的冬季,但春天必将到来。在各方的努力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迟来的春天里,旅游业会更加繁花似锦。
来源:中国旅游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的首要任务是疫情防控。要坚决杜绝通过旅游活动、尤其是有组织的旅行活动扩散和传播疫情,妥善安排滞留游客,并积极调配资源,充分发挥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所在地区和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随着疫情的发展,托底救市、促进产业稳定发展也成为重点工作。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如何有效地支持受损行业的企业。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指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指出,2020年1月1日起,“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对“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期限两年。此外,苏州、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东、河北、福建等地纷纷出台政策,从加强金融支持、减轻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稳定职工队伍等方面緩解受损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压力。我们或许仍可期待设立旅游专项基金、财政贴息贷款、缓缴或少缴政府资源补偿费等更多精准救市之策在全国或地方层面陆续出台。这些政策之间相互衔接,形成“工具箱”和组合拳,可实现政策效用的最大化。
对于疫情结束后的市场复苏,旅游主管部门宜提早谋划。从三大市场来看,国内市场尤其是非疫区城市的周边游市场应是最早、最快、最易实现复苏的。对此,既要有针对性的促进措施,也要做好市场秩序维护、健康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出境旅游的复苏取决于疫情结束后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大陆公民入境管制措施的逐步放松。在这方面,要予以审慎、合理引导。入境旅游的重振则需要更大力度、更加持久的努力。从时间起点来看,目前疫情的走势尚不清晰。要特别关注清明和五一两个节点,要妥善处理好市场复苏冲动与疫情防控需要之间的关系。
行业协会宜强化引导、协调服务。疫情结束前后,行业协会做好积极引导、内外协调和公共服务非常必要。不难预见,受此次疫情冲击,旅游行业在合同纠纷、人才流动、兼并收购、行业重组、游客投诉等方面将面临较大压力。为此,旅游行业协会可未雨绸缪,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在特殊时期,面向在岗、待岗、轮岗、歇业或半歇业等人员提供公益性或半公益性培训,为旅游小微企业提供法律、财务和业务等方面咨询;二是就国内外资源商、供应商、平台商、渠道商和代理商之间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居中协调和行业引导,妥善解决退订所引发的各种纠纷;三是做好企业调研、数据搜集、损失评估、趋势预判等工作,从行业层面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等加以引导,维护行业的平稳发展;四是针对旅游产业关联性强的特点,加强与金融、保险、交通、零售等领域协会商会的沟通。
就旅游企业而言,疫情中的社会担当和从容理性已经得到了充分展现,部分企业也在着手疫情结束后的战略谋划。面对突如其来的冲击和难以预测的走势,固然会有迷茫、观望乃至哀怨、悲观者,但更多的旅游企业则显示出从容、理性和谋略。很多企业在保生存的前提下谋发展,提前谋划何时以及如何实现复苏,积极与上下游、合作方、相关方沟通,思考商业模式和企业战略的调整,在产品研发、利益调配、渠道维护、资产收购、重塑IP、业态调整等方面加快研究和部署。“做最坏的打算,做最好的努力”,秉承逆向思维,在战略和战术层面提前谋划、系统部署,成为一些企业的普遍选择。在这个特殊时期,曾经呼吁多年的旅游企业转型升级也许正以特别的方式悄然推进。
媒体和学界要客观报道和科学引导。从舆论热点角度看,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值得特别关注。一是因退订可能引发的游客与旅行商之间、旅游批发商、渠道商和零售商之间、平台企业和资源供应商之间的纠纷乃至投诉等。二是因对旅游行业和企业损失预判而可能引发的所谓“旅游脆弱论”“企业崩溃论”等观点。在这方面,媒体应以科学的态度,根据旅游法等相关法律,对退订问题加以客观分析和公正报道。至于旅游产业危机下的形势研判,也要以专业机构的科学分析为依据,从而引导行业正确认识旅游产业发展特征和危机应对规律。科学研究是政府和企业决策的重要依据。在这方面,不论研究机构还是学者个人,均应秉承严谨理性、求真务实的态度,深入思考,扎实研究,审慎发声,科学引导。
国际社会需予以理解和支持。旅游业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产业,尤其是在中国游客的旅行足迹和中国企业的商业存在已遍布全球的今天,疫情对中国旅游业的冲击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国际性和全球性。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型肺炎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同时明确强调,不赞成甚至反对对中国采取国际旅行或贸易禁令。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在近日发表的声明中指出,中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迅速、坚决,在具有挑战性的此时,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愿与中国人民、中国政府及旅游业团结一致。实际上,不管是当前最为紧迫的疫情防控,还是疫情结束后的产业复苏,我们都需要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理解,需要让世界了解中国的疫情防控进展和旅游产业动态,争取更多国家、机构、企业、人民对中国游客的理解、对中国旅游企业的支持和对中国旅游市场的信任。为此,旅游主管部门应加强与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等的沟通,同时进一步发挥世界旅游联盟、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等中国发起成立的国际旅游组织的作用,在国际上加强积极引导。
作为一个以人的流动为基本特征的产业,旅游业高度依赖于外部环境,从而呈现高度的敏感性。然而包括“非典”在内的诸多例证证明,旅游业虽然敏感但绝不脆弱。
正所谓淬火弥坚,春迟花繁。遭此一疫,旅游业的刚性、韧性必将会得到全面提升。我们也许会经历一个比过往稍显漫长的冬季,但春天必将到来。在各方的努力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迟来的春天里,旅游业会更加繁花似锦。
来源:中国旅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