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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集团公司来讲,内部审计工作失效原因较多,就其核心原因仍在于内审工作自身有问题,尤其是内部环境不佳,使得内部审计难以对集团公司遇到的风险进行分析,进而造成内审失效。为了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和效果,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必须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部门职能等各个方面入手,培养审计人员的服务意识,从思想上、机制上改革和完善内部审计,建立健全有效的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制,强化内部审计在集团公司的重要性和巨大作用。
关键词:集团公司;特点;内部审计;问题;对策
一、目前我国集团公司主要特点
集团公司有别于企业集团,后者主要表现为一种产权关系模糊、法人地位不清的松散式联合体,前者则是由若干个集团公司结成的利益共同体,我国集团公司呈现如下特征:
从本质上分析,集团公司立足于母子公司关系,实践垂直型组织体制。集团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它是现代企业制度环境下的产物,且具有独立的、有限的民事责任能力;集团公司包含一个母公司及若干个子公司,且子公司在母公司绝对控制性股权地位领导下处于从属地位;集团公司母子公司主要靠产权、股权等相互联结,母子公司均具有自身独立的法人地位;集团公司在原始的母公司基础上不断扩张裂变出子公司,裂变形式可以是内部扩张裂变式,即母公司不断增加投资开设分支企业,也可以是外部扩张裂变式,即在资本证券市场上,不断购并、控制其他竞争对手及相关企业。
从组织结构上分析,现代集团公司多采取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控股型结构等三种组织结构模式。直线职能制即通常称的直线参谋制,其结合领导层直接指挥职能与普通人员的业务指导职能,兼具直线制和职能制的双重功能,但此种模式较难适应市场的开拓现实性,无法较好地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事业部制即在公司内部引入市场机制,根据产品、地区、部门、顾客等不同角度,将公司划分为若干个事业部,各事业部在母公司统一领导下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控股型结构则是在母公司之下设立若干个子公司,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并承担有限责任,以有效限制经营风险,但此种模式极易导致子公司经营目标与集团公司整体目标相互背离的情况。
从内部审计角度分析,现代集团公司审计环境、审计对象、审计组织、审计内容等均发生较大变化。集团公司包括多个独立法人,各个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都在契约、产权关系之下联结为集团整体,并衍生出集团公司整体目标;集团公司在兼并、控股、参股、投资、联营等方式联合下,形成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松散层等多个层次,构成立体化的企业网络,集团公司实施多元化经营策略,借助于集团优势,优化配置集团公司整体资源,提升集团公司整体规模和效益,同时扩大集团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竞争能力、降低企业风险,集团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多样化,业务部门主要依据计划、标准、定额等考核人员绩效,利润中心主要以利润指标为考核依据,投资中心则以投资效益进行业绩考核。
二、我国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难以发挥相应作用的原因分析
在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中,内部审计发挥着核心作用,但从目前我国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现状分析,内部审计工作并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出集团公司实际运营状况以及存在的可能性问题,内审结果也未能使集团管理者强化管理、降低风险、加强服务,其原因在于:
内部审计所处环境不利于其工作开展。一则内部控制效果不佳,集团公司缺乏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管理者不重视内部控制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这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但缺乏执行实效和效率,进而较难发挥建设性作用;二则公司治理欠佳,特别是集团公司在集团内部采取的“一元化”治理结构,其弱化了集团内部决策监督及制衡作用,再加上公司治理发展水平偏低现状制约着内部审计对象的拓展、工作范围的扩大,三则集团组织内部文化建设滞后,相当一部分集团公司尚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意识下的企业文化,即使领导层具备了控制意识,集团内部管理者及普通员工对内部审计认识上的误区也容易增加审计难度,严重影响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而不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设置制约着内审工作的推进。由于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不强、层级偏低,公司内部等级制度的干扰导致内部审计活动难以有效实施,审计结果也无法受到相应重视;审计机构设置过于分散或者过于集中,造成审计部门系统性较差,内部审计缺少一套完整的有机体系,集团审计总部在监管、指导下属各级审计机构工作计划、质量时缺乏权威性和影响力;多数集团公司对内部审计宗旨、权力、职责等尚未加以明确,管理者重视,内部审计便产生效力,反之,内部审计则缺少执行力度;内部审计资源的匮乏致使内审工作无法直接创造价值,内部审计工作资源受限使之不得不承担起选择错误带来的审计失败风险。
审计人员主观上的缺陷也给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造成较大障碍。审计人员观念上的落后,使得其在落实工作时极易忽略解决问题的重要性,而一味地偏向于发现问题、报告问题。这不利于内部审计部门将重大风险纳入审计范畴并采取相应的规避措施,如果内审人员将精力仅仅局限于一些低层次、重复性细节问题,内审结果便难以发挥相应的价值和作用;审计人员自身能力欠缺,比如职业审慎不足,致使审计时操作不规范、取证不恰当、内审结果缺乏说服力,再如审计熟练程度不足,审计人员做出判断、定性不准确,内部审计质量偏低,一些审计人员不能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审计重点不突出,日常工作中不遵循《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及《职业道德规范》,审计人员人为性失误也可能导致风险分析失败,审计资源减少甚至丢失,审计整体效果和效率偏低。
三、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重要作用的有效途径
强化内部审计在集团公司内部的重要作用,其重大举措在于构建起有效的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制,具体措施包括:
改进内部审计所处环境及内审能力。分析集团公司内部控制水平,选取相应的审计程序及方法,实现审计目标,并对内部控制进行改进和完善;分析公司治理情况,为集团公司战略决策层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和信息,分析集团公司对内部审计持有的观点,提升集团内部对审计及控制的认同程度及配合程度,改善内部审计运行的人文环境,最大限度上将内部审计结果转换为集团内部相应的改进行为,分析内部审计能力缺陷,改进内部审计机构、职能、人员等各个方面的能力,促进内部审计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影响力。
制定相应的长期发展目标、短期改造目标及改造措施。现代企业制度下,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具备了更多的层次、内容和主体,内部审计对应的长期发展目标应确定为,从最有效的领域为企业价值增加服务,选择现代审计服务方向为内部审计提供帮助;集团公司对应的重大风险因素对内部审计短期改造目标起到决定性作用,内部审计短期改造应着眼于确保低层次财务责任、经营责任的有效履行,提升内部控制发展水平,以及公司治理机制的良性运行,内部审计所处环境及自身能力的变化,要求内部审计改造途径必须从内部控制水平、企业文化特征、公司治理现状等处罚,勾勒最优的途径和步骤,适时调整内部审计机构与机制,拓展内部审计范围及方法。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激励约束机制。针对集团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以不断提高审计的独立性和内审人员的专业性以及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其一实行审效挂钩,针对内部审计不同内容,构建相应的效益评价体系和标准,对审计人员履行自身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其二完善漏审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所出现重大的审计错漏、线索遗失、违纪违规事项等情况时不予披露的态势,应要求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建立统计报酬制度及休假制度,客观上促使审计人员在继续执业过程中,发展自身增长知识、提高技能的能力,建立健全质量保障和改进机制,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合理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维护内部审计职能,推动内审工作的开展。
改造内部审计,提升内审工作有效性。对集团公司而言,及时发现最关键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给出相应的可操作、契合实际情况的意见及建议,这是开展内部审计的重中之重,鉴于此,内部审计机构也应以风险为导向,对内部审计进行改造,提高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建立或修改内部审计章程,此为首要之举,以便为集团公司所开展活动提供审查与评价的标准,改造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确立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增强集团内部审计机构的垂直管理力度,提升审计质量及审计成果有用性,倡导风险导向审计,立足于企业风险,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内容融合为整体的综合审计,使审计服务得以在满足特定信息需求者决策所需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审计效能。
关键词:集团公司;特点;内部审计;问题;对策
一、目前我国集团公司主要特点
集团公司有别于企业集团,后者主要表现为一种产权关系模糊、法人地位不清的松散式联合体,前者则是由若干个集团公司结成的利益共同体,我国集团公司呈现如下特征:
从本质上分析,集团公司立足于母子公司关系,实践垂直型组织体制。集团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它是现代企业制度环境下的产物,且具有独立的、有限的民事责任能力;集团公司包含一个母公司及若干个子公司,且子公司在母公司绝对控制性股权地位领导下处于从属地位;集团公司母子公司主要靠产权、股权等相互联结,母子公司均具有自身独立的法人地位;集团公司在原始的母公司基础上不断扩张裂变出子公司,裂变形式可以是内部扩张裂变式,即母公司不断增加投资开设分支企业,也可以是外部扩张裂变式,即在资本证券市场上,不断购并、控制其他竞争对手及相关企业。
从组织结构上分析,现代集团公司多采取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控股型结构等三种组织结构模式。直线职能制即通常称的直线参谋制,其结合领导层直接指挥职能与普通人员的业务指导职能,兼具直线制和职能制的双重功能,但此种模式较难适应市场的开拓现实性,无法较好地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事业部制即在公司内部引入市场机制,根据产品、地区、部门、顾客等不同角度,将公司划分为若干个事业部,各事业部在母公司统一领导下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控股型结构则是在母公司之下设立若干个子公司,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并承担有限责任,以有效限制经营风险,但此种模式极易导致子公司经营目标与集团公司整体目标相互背离的情况。
从内部审计角度分析,现代集团公司审计环境、审计对象、审计组织、审计内容等均发生较大变化。集团公司包括多个独立法人,各个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都在契约、产权关系之下联结为集团整体,并衍生出集团公司整体目标;集团公司在兼并、控股、参股、投资、联营等方式联合下,形成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松散层等多个层次,构成立体化的企业网络,集团公司实施多元化经营策略,借助于集团优势,优化配置集团公司整体资源,提升集团公司整体规模和效益,同时扩大集团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竞争能力、降低企业风险,集团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多样化,业务部门主要依据计划、标准、定额等考核人员绩效,利润中心主要以利润指标为考核依据,投资中心则以投资效益进行业绩考核。
二、我国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难以发挥相应作用的原因分析
在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中,内部审计发挥着核心作用,但从目前我国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现状分析,内部审计工作并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出集团公司实际运营状况以及存在的可能性问题,内审结果也未能使集团管理者强化管理、降低风险、加强服务,其原因在于:
内部审计所处环境不利于其工作开展。一则内部控制效果不佳,集团公司缺乏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管理者不重视内部控制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这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但缺乏执行实效和效率,进而较难发挥建设性作用;二则公司治理欠佳,特别是集团公司在集团内部采取的“一元化”治理结构,其弱化了集团内部决策监督及制衡作用,再加上公司治理发展水平偏低现状制约着内部审计对象的拓展、工作范围的扩大,三则集团组织内部文化建设滞后,相当一部分集团公司尚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意识下的企业文化,即使领导层具备了控制意识,集团内部管理者及普通员工对内部审计认识上的误区也容易增加审计难度,严重影响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而不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设置制约着内审工作的推进。由于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不强、层级偏低,公司内部等级制度的干扰导致内部审计活动难以有效实施,审计结果也无法受到相应重视;审计机构设置过于分散或者过于集中,造成审计部门系统性较差,内部审计缺少一套完整的有机体系,集团审计总部在监管、指导下属各级审计机构工作计划、质量时缺乏权威性和影响力;多数集团公司对内部审计宗旨、权力、职责等尚未加以明确,管理者重视,内部审计便产生效力,反之,内部审计则缺少执行力度;内部审计资源的匮乏致使内审工作无法直接创造价值,内部审计工作资源受限使之不得不承担起选择错误带来的审计失败风险。
审计人员主观上的缺陷也给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造成较大障碍。审计人员观念上的落后,使得其在落实工作时极易忽略解决问题的重要性,而一味地偏向于发现问题、报告问题。这不利于内部审计部门将重大风险纳入审计范畴并采取相应的规避措施,如果内审人员将精力仅仅局限于一些低层次、重复性细节问题,内审结果便难以发挥相应的价值和作用;审计人员自身能力欠缺,比如职业审慎不足,致使审计时操作不规范、取证不恰当、内审结果缺乏说服力,再如审计熟练程度不足,审计人员做出判断、定性不准确,内部审计质量偏低,一些审计人员不能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审计重点不突出,日常工作中不遵循《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及《职业道德规范》,审计人员人为性失误也可能导致风险分析失败,审计资源减少甚至丢失,审计整体效果和效率偏低。
三、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重要作用的有效途径
强化内部审计在集团公司内部的重要作用,其重大举措在于构建起有效的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制,具体措施包括:
改进内部审计所处环境及内审能力。分析集团公司内部控制水平,选取相应的审计程序及方法,实现审计目标,并对内部控制进行改进和完善;分析公司治理情况,为集团公司战略决策层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和信息,分析集团公司对内部审计持有的观点,提升集团内部对审计及控制的认同程度及配合程度,改善内部审计运行的人文环境,最大限度上将内部审计结果转换为集团内部相应的改进行为,分析内部审计能力缺陷,改进内部审计机构、职能、人员等各个方面的能力,促进内部审计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影响力。
制定相应的长期发展目标、短期改造目标及改造措施。现代企业制度下,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具备了更多的层次、内容和主体,内部审计对应的长期发展目标应确定为,从最有效的领域为企业价值增加服务,选择现代审计服务方向为内部审计提供帮助;集团公司对应的重大风险因素对内部审计短期改造目标起到决定性作用,内部审计短期改造应着眼于确保低层次财务责任、经营责任的有效履行,提升内部控制发展水平,以及公司治理机制的良性运行,内部审计所处环境及自身能力的变化,要求内部审计改造途径必须从内部控制水平、企业文化特征、公司治理现状等处罚,勾勒最优的途径和步骤,适时调整内部审计机构与机制,拓展内部审计范围及方法。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激励约束机制。针对集团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以不断提高审计的独立性和内审人员的专业性以及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其一实行审效挂钩,针对内部审计不同内容,构建相应的效益评价体系和标准,对审计人员履行自身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其二完善漏审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所出现重大的审计错漏、线索遗失、违纪违规事项等情况时不予披露的态势,应要求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建立统计报酬制度及休假制度,客观上促使审计人员在继续执业过程中,发展自身增长知识、提高技能的能力,建立健全质量保障和改进机制,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合理范围内,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维护内部审计职能,推动内审工作的开展。
改造内部审计,提升内审工作有效性。对集团公司而言,及时发现最关键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给出相应的可操作、契合实际情况的意见及建议,这是开展内部审计的重中之重,鉴于此,内部审计机构也应以风险为导向,对内部审计进行改造,提高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建立或修改内部审计章程,此为首要之举,以便为集团公司所开展活动提供审查与评价的标准,改造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确立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增强集团内部审计机构的垂直管理力度,提升审计质量及审计成果有用性,倡导风险导向审计,立足于企业风险,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内容融合为整体的综合审计,使审计服务得以在满足特定信息需求者决策所需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审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