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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起,我国法院的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这是历史的进步。但是,现行的死刑司法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革:一是改革后的死刑复核制度仍然没有采用开庭审理,应当采用开庭审理与有例外的公开审理方式进行复核;二是简单多数票决的方式应当改革,死刑复核的裁判应当引入一致裁决制度;三是我国死刑裁决与执行的统计数据还是国家秘密的做法应当改变,应当建立死刑统计数据的信息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