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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07]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商务委《关于举办中国·天津第十四届商品交易投资洽谈会的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关于举办中国·天津第十四届商品交易投资洽谈会的安排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举办2007年"中国·天津第十四届商品交易投资洽谈会"提出如下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