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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作为一种决策过程,各环节牵涉多个行政部门,部门利益展现于各阶段。本文以《G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制定过程为例,探究地方立法过程中职权交叉点避责的博弈模型。从分析案例可以看到,在起草、审议、审查几个不同的立法阶段,几大主要部门展开六轮博弈,在部门利益本位驱动下使用博弈工具,寻求职权交叉点避责,在同级主导的立法起草过程中博弈强度达到最大。立法博弈过程存在博弈工具、内在动力与外在环境三种运行逻辑,最终指向都是职权交叉点的避责。这种博弈行为模式给地方立法带来诸多困境,需要采取若干措施规制地方立法中可能泛滥的部门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