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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经历了从政治职能与公共职能并重,到以政治职能为重心、再到偏重经济职能、然后到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过程。对这一过程进行法学反思,可以获得深刻启示。政府理念偏差、政府角色错位、政府法制落后等是新中国政府职能失范的重要原因。当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为了实现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必须更新政府理念、实现政府角色归位、加强政府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