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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即墨区出台了《青岛市即墨区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了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工作,确保能及时化解部门职责分工争议,推进部门协同高效履职。一是确定职责分工协调的原则依据和适用范围。按照依法依规、优化协同高效、上下基本对应、协商与协调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协调办法,适用于区委工作机关之间、区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区委工作机关与区政府工作部门之间职责分工的协商和协调;由机构编制部门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机关之间,群众团体机关、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与区委工作机关、区政府工作部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