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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手工搜集的我国1997—2016年各省份的FDI结构的数据实证检验了治理环境对外资专用性投资水平的影响,结果表明,地区治理环境与外资专用性投资显著正相关,市场化程度越高、政府干预程度越低及法治水平越高的地区,外资的专用性投资规模越高。区分不同利用外资方式的研究表明,相对于合资和合作两种形式,治理环境对以独资方式利用外资的专用性投资的正向关系更为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