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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简称“职工薪酬准则”),以及2007年财政部发布施行的《企业财务通则》,对现行的应付福利费处理做出了新的规范。职工薪酬准则改变了以前按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的做法,采用据实列支的处理办法,超过税法规定允许列支的部分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这种改变对企业大致会产生以下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