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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分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两类。证券监管的制度同样由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构成。政府监管、自律监管和法律监管都是由专门的机构以成文的法律、制度和规则为依据进行的监管,它们构成了证券监管的正式制度。再诸如社会监督机制、诚信机制等非正式制度在尽可能消除监管空白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二者互补,相辅相成,都是制度安排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