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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由于我国的企业技术开发、技术创新的水平比较低,也由于我国的研发机构数量少、质量不高而使我国企业大面积低水平重复,自主知识产权少之又少,尤其关键部件、核心技术严重依赖进口,损失大量外汇,且受制于人。本文通过分析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的途径。
关键词:技术开发;技术创新;研发费用;扣除
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创新放在了首位,可见国家对创新的重视程度。科技开发、技术创新的重要性每个企业都心知肚明,但真正舍得在技术开发、技术创新上花大力气投入的企业并不多,所以造成我国企业大面积低水平重复,自主知识产权少之又少,尤其关键部件、核心技术严重依赖进口,损失大量外汇,且受制于人。
一、制约企业裹足不前的原因
(一)内因
1、内生动力不足
由于低成本的运行仍然能使本该被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获得回报,只要进行简单投入就能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那么谁还会在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上浪费时间和财力呢?这就使企业的研发能力很低,严重的阻碍了产业升级换代。
2、风险大
首先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要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投入后能否成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一点深刻的左右着企业的决定;其次技术创新成功后还要购买新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培训新技术工人等还要进行投入,这些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企业本着规避风险的本能谨慎行事,这种转型的阵痛是企业不愿经受的。
3、企业管理者积极性不高
企业经营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只要能获得利润就达到了目的何必去冒风险,企业管理者从本位主义的观点出发,是否创新同个人的业绩没有直接关系,因此,搞技术开发、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不高。企业管理者的管理理念和人员素质决定企业是否想进行转型升级,是否想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创新。
(二)外因
1、制度不健全
首先,从人事管理上,选用人才的方式比较固化,不灵活、不科学,缺乏健全、科学的选用人才制度和方法,没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其次,对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创新与否与薪酬没有关系,挫伤了创新人才的积极性,人才外流现象严重。
2、政策倾斜不够
我国的研发机构从数量上与看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严重不足,从质量上看研发水平比较低,研究成果不高,研发能力比较薄弱,停留在低水平重复上,致使我国很多产业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企业产品利润较低,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缺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产业升级的瓶颈,这同国家政策引导力度不够不无关系;国家对低水平重复项目的约束力不够,导致大量低水平重复项目盲目上马,成为高污染、高耗能的滋生地;金融、税收、财政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够高,没有把研发机构和企业的积极性充分的调动起来。
二、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途径
(一)企业转变观念
1、提升创新发展理念
企业应打破过去的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传统观念,勇于接受新事物,企业只有创新才能生存和发展,不然就会被淘汰。况且近几年来,劳动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不断上升,传统的经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因此,要提高市场竞争力,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只有走技术开发、技术创新这条路。
2、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要搞技术研发、技术创新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先从思想上做好准备,然后就是做好计划,科学地安排时间、合理调度资金、配备高素质人员。 破格引进掌握高精尖技术人才并给予优厚待遇,有效组织科研攻关团队,消除技术人员的后顾之忧,扫除一切障碍为科研团队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企业创新水平的提升与企业管理者的薪金挂钩,提高管理者的积极性。
(二)国家政策的支持
1、理顺关系
理顺各种关系,为创新大开方便之门,大力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改善管理体制,建立创新激励制度。加强法制建设,使企业在技术研发过程中有章节可循、有法可依,但同时要消除各种条条框框,保护勇于创新、敢于探索的企业,允许失败,才能越挫越勇,让其有一个轻松自在的创新环境。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尽管国家近几年对企业研发机构的发展和建设有了一定的政策支持,但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加大支持力度,特别是在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进一步支持。对创新企业放宽贷款条件、财政给予补贴和风险补偿、减免税收等。
三、结束语
最近几年,国家确实出台了一些政策加大对研发企业的支持,尤其2017年密集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第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等等,由此可见,国家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是相当大的,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与需求顺势而为,争取更多更好的利用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大力开展技术研发、技术创新,脱离低水平重复,掌握更多自主知识产权,使产品质量在国内、国际市场有更强的竞争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获利能力,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財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第5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作者简介:
安春梅,女,1965.7出生,教授,研究方向为会计,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会计专业教师。
关键词:技术开发;技术创新;研发费用;扣除
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创新放在了首位,可见国家对创新的重视程度。科技开发、技术创新的重要性每个企业都心知肚明,但真正舍得在技术开发、技术创新上花大力气投入的企业并不多,所以造成我国企业大面积低水平重复,自主知识产权少之又少,尤其关键部件、核心技术严重依赖进口,损失大量外汇,且受制于人。
一、制约企业裹足不前的原因
(一)内因
1、内生动力不足
由于低成本的运行仍然能使本该被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获得回报,只要进行简单投入就能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那么谁还会在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上浪费时间和财力呢?这就使企业的研发能力很低,严重的阻碍了产业升级换代。
2、风险大
首先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要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投入后能否成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一点深刻的左右着企业的决定;其次技术创新成功后还要购买新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培训新技术工人等还要进行投入,这些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企业本着规避风险的本能谨慎行事,这种转型的阵痛是企业不愿经受的。
3、企业管理者积极性不高
企业经营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只要能获得利润就达到了目的何必去冒风险,企业管理者从本位主义的观点出发,是否创新同个人的业绩没有直接关系,因此,搞技术开发、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不高。企业管理者的管理理念和人员素质决定企业是否想进行转型升级,是否想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创新。
(二)外因
1、制度不健全
首先,从人事管理上,选用人才的方式比较固化,不灵活、不科学,缺乏健全、科学的选用人才制度和方法,没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其次,对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创新与否与薪酬没有关系,挫伤了创新人才的积极性,人才外流现象严重。
2、政策倾斜不够
我国的研发机构从数量上与看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严重不足,从质量上看研发水平比较低,研究成果不高,研发能力比较薄弱,停留在低水平重复上,致使我国很多产业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企业产品利润较低,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缺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产业升级的瓶颈,这同国家政策引导力度不够不无关系;国家对低水平重复项目的约束力不够,导致大量低水平重复项目盲目上马,成为高污染、高耗能的滋生地;金融、税收、财政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够高,没有把研发机构和企业的积极性充分的调动起来。
二、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途径
(一)企业转变观念
1、提升创新发展理念
企业应打破过去的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传统观念,勇于接受新事物,企业只有创新才能生存和发展,不然就会被淘汰。况且近几年来,劳动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不断上升,传统的经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因此,要提高市场竞争力,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只有走技术开发、技术创新这条路。
2、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要搞技术研发、技术创新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先从思想上做好准备,然后就是做好计划,科学地安排时间、合理调度资金、配备高素质人员。 破格引进掌握高精尖技术人才并给予优厚待遇,有效组织科研攻关团队,消除技术人员的后顾之忧,扫除一切障碍为科研团队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企业创新水平的提升与企业管理者的薪金挂钩,提高管理者的积极性。
(二)国家政策的支持
1、理顺关系
理顺各种关系,为创新大开方便之门,大力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改善管理体制,建立创新激励制度。加强法制建设,使企业在技术研发过程中有章节可循、有法可依,但同时要消除各种条条框框,保护勇于创新、敢于探索的企业,允许失败,才能越挫越勇,让其有一个轻松自在的创新环境。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尽管国家近几年对企业研发机构的发展和建设有了一定的政策支持,但还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加大支持力度,特别是在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进一步支持。对创新企业放宽贷款条件、财政给予补贴和风险补偿、减免税收等。
三、结束语
最近几年,国家确实出台了一些政策加大对研发企业的支持,尤其2017年密集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第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等等,由此可见,国家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是相当大的,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与需求顺势而为,争取更多更好的利用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大力开展技术研发、技术创新,脱离低水平重复,掌握更多自主知识产权,使产品质量在国内、国际市场有更强的竞争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获利能力,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財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第5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作者简介:
安春梅,女,1965.7出生,教授,研究方向为会计,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会计专业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