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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在对2019年度受理的消费投诉进行在数据分析时发现,有一些案例存在极易引起纠纷、区域性集中爆发或行业长期普遍存在等典型特点。本刊特选取其中十大典型案例,并邀请中国质量万里行法律服务联盟的权威律师一一点评。
典型案例一:商品房消费集体投诉频发
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数据显示,2019年度房产家居行业共出现多起集体投诉,其中包括济南融汇城车库坍塌、长沙新城国际花都高价精装、轻钢别墅骗局、乐伽公寓爆雷跑路等。其中,消费者投诉房地产商的房屋质量问题、虚假履行合同的占比最大,“精装变简装”“办公室当公寓卖”“交房时发现与事先承诺不符”等情况也屡见不鲜。
山东济南的一百多名消费者向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称,2018年初购买济南融汇城玫瑰公馆2期商品房。2018年10月,车库坍塌900平米,山东建筑科学院对车库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施工质量问题,又对6栋高层住宅进行检测发现,混凝土强度不够,开发商提出加固改造补偿,部分业主仍然无法接受新房为加固改造房屋。2019年4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移送行政处罚,消费者和开发商对房屋质量问题后续如何处理仍存在较大争议。
律师代表:
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 吴逸凡
律师点评:
根据本次案例投诉业主提供的鉴定报告,玫瑰公馆二期确实存在众多质量问题。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1号楼至6号楼主体结构检测发现部分施工质量不符合原设计和相应规范的要求。
业主如考虑退房退款,就涉及到上述质量问题是否达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程度。这个问题有待于后续要求鉴定机构做出进一步说明、或者对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性及使用性进行补充鉴定、以及诉讼中人民法院做出具体认定等予以明确。另,如果业主认为房屋有可能构成法律上的“危险房屋”,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业主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如经鉴定确属危险房屋,会根据情况进行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等处理。
业主如考虑修复,后续修复方案及费用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争议较大,建议业主与开发商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修复方案及费用进行鉴定、评估等,共同委托后双方都可向第三方机构提交资料并发表各自意见。关于加固处理业主是否能参与、资料业主能否看到,首先业主可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当地具体规定向住建局、规划局或档案局等部门调取建设项目档案;其次,如果开发商单方委托对修复方案、费用等进行鉴定、评估的,有争议情况下业主可提意见并可在诉讼中要求重新鉴定、评估等。
如果业主与开发商争议较大、协商不成,建议业主理性维权,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人民法院会依法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判具有法律约束力,责任人不照此履行则胜诉业主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典型案例二:汽车消费存在三大“老大难”问题
据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统计显示,车辆质量、汽车服务和销售合同成为“老大难”问题,消费者的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和合法隐私权被损害。从本质上来讲,三个“老大难”问题都是合同违约问题,汽车经销商与服务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相关义务。2019年4月,西安利之星车主维权事件发生之后,汽车经销商收取客户贷款手续费的合理性、合法性引起广泛讨论,银保监局、市场监管局、税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表态引起不同解读,成为热门话题。
河南许昌吴先生2018年11月购买了一辆猎豹新能源汽车,“从买回第二天剎车系统就出现问题,要求4S店退车,他们说不在退车范围之内!”7个月时间里,ABS泵、方向机等先后更换后,汽车异响、频繁电脑系统死机等仍然存在,加上汽车异响、续航能力与承诺不符等问题,另一方面,吴先生对汽车4S店收取的八千多元的金融服务费、两千多元的GPS定位费和上牌服务费用也产生了质疑。吴先生要求退车,迟迟得不到汽车4S店的回复。
律师代表:
江苏路漫律师事务所 孙淑兰
律师点评:
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法律责任的承担:
第一,猎豹车质量保证义务的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三包规定中的经营者包括了生产商和销售商,猎豹车生产商与销售商应当负有对车辆质量保证义务,根据消费者的反映,猎豹车存在诸多问题,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如猎豹车经营者在合同期限内迟延履行修理、更换、重做的义务,或者由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猎豹车消费者可要求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这种情况下销售商还需承担汽车的运输费用。
第二,瑕疵举证义务的承担。法律规定,猎豹车经营者在消费者接受机动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承担瑕疵举证责任,证明所生产的或销售的车辆性能完好,没有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无法举证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承担瑕疵保证责任,负责退换货、修理。
第三,欺诈消费者的法律责任承担。对欺诈法律行为如何理解,一直存在争议,考虑到消费者如何就经营者的“故意”进行举证比较困难,所以需要借助证据予以证明。
第四,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在合同已经签订并已交付定金的情况下,猎豹车销售商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单方面毁约,猎豹车车主根据定金罚则,可要求猎豹车销售商双倍返还履约定金,赔偿消费者的必要费用,或可要求经营者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履行给付义务,否则,猎豹车销售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典型案例三:退了“网课” 退不了“培训贷”
与教育培训相关的关键词是“跑路”,“预付制消费”从美容美发、健身、洗车、培训教育等线下消费的行业,转变为网上交易。大量投诉案例显示,培训机构为了达到销售目的,往往以虚假宣传、虚编教学资源、夸大培训效果的方式诱导消费者报名。常见的套路有:考试“保过”、“不过退款”、“包找工作”等。这些所谓的承诺往往不会在书面合同中直接体现,而面临退款问题时,遭遇“培训贷”的消费者们与培训机构产生纠纷,迟迟无法解决。
江西南昌周先生2019年9月投诉称,“2018年11月11日被‘0利息0手续费’诱导购买了嗨学网一级消防工程师课程,并签订了分期付款协议,之后该公司没有人指导学习,也发现很多事情与原来学习顾问的描述有很大出入”,事后发现,周先生并不符合一级消防报名资格。他决定申请退款,但迟迟得不到回复。周先生认为,嗨学网学习顾问引用包过、转介绍返现金、名人效应、帮办报名及挂靠等字眼诱导欺骗消费,购买课程后却无人问津,并未提供服务,签订的分期协议咖啡易融为非法贷款公司,高息,课程退不了贷款还要继续还,不符合一级消防报名资格,存在欺骗行为。
律师代表: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葛友山
律师点评:
在投诉案例当中,培训机构让学员通过贷款的方式交纳学费的模式,涉及到两个合同关系,培训服务合同和贷款合同。这种贷款属于商业行为,与国家助学贷款不一样。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投诉案列中,如果出现培训机构违约的情况下,学员要求退款的同时可以一并要求解除贷款合同,由培训机构把相应费用退还贷款机构。
但是这种模式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能要承担一部分利息,所以各位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或者签订培养合同的时候,慎重选择这种贷款交纳培训费的模式,以免造成重大损失。
典型案例四:网贷监管加强 仍有平台顶风作案
年初央视315晚会关于“714”高炮的报道触发了对现金贷类套路贷的广泛关注,也成为触发现金贷大面积刑事追责的导火索,刑事追责成为了贯穿2019全年的监管主题。
海南三亚的汝先生2019年6月在手机端办理了宜信的小额贷款,合同显示10万元,实到金额显示,总金额7.5万元,每月还款3875.83元。汝先生质疑存在“砍头息”、“高利贷”行为,向官方客服索要信息费、服务居间费、利息费、担保费等费用的发票未果,汝先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法[2018]215号通知要求,以实际年化率不超过24%的收取费用或一次结清。要求宜信重新出具合同或出具结清证明,并针对实际收取的信息费、服务居间费、利息费、担保费等费用开具发票。
律师代表:
北京市万悦律师事务所 徐新华
律师点评:
近几年,网络贷平台利用国家立法的滞后性,通过各种的方式来规避监管,并寻求在规避监管之后的套利空间。现在网络贷涉及到非常深层次的问题,不仅仅是互联网金融的问题,更是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甚至是人身权利以及民事权利上被侵害,其社会侵害远远大于普通的产品,而且整个社会群体的稳定也有不利的影响。
本案借贷中的砍头息和高额逾期利息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是被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网络贷平台以利率和各种形式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即年化利率不超过24%。所以,汝先生有权要求以实际借款本金即7.5万为本金,以年化不高于24%的利率,还本付息,超出部分,汝先生有权拒绝支付。如果网络贷平台通过暴力、骚扰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催讨,汝先生應当立即报警,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律师建议,网络贷问题不能仅仅通过晚会曝光,也不仅仅是金融监管部门的问题,而是需要多个部门协同推进,同时,这种不正常的网络金融需要国家各部委组织起来更加严格的监管。老百姓应当擦亮眼睛,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融资借款,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落入套路贷、高利贷的陷阱,一旦遇到网络贷纠纷,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寻求律师帮助,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解决,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切实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五:长租公寓租金贷问题严重
租房莫名其妙地签了个贷款合同,出现逾期自己却完全不知情,就此出现信用污点;发现要签贷款合同,不想租了,定金就此打水漂……
2018年9月,刘女士通过寓见公寓租房,该平台管家说公司现在有优惠条件(押一付一),要通过手机APP办理。平台管家用她手机里的一个手机APP帮刘女士办理完毕,管家手中拿了一个模板,让刘女士按照模板上的答案来回答问题,走流程。同年10月,寓见公寓倒闭,刘女士从房东和其他租客那里了解到,原来寓见给其办理的是租金贷:寓见作为中介,元宝E家作为网贷平台,晋商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
2019年3月,刘女士投诉称,元宝E家在没有和本人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直接以个人的名义把贷款办下来,并全部给了寓见公寓。寓见公寓倒闭后,房东要求刘女士从11月开始每月将租金直接支付给房东,否则就被逼迫退房。无奈,刘女士只好将房租直接给房东。但是租金贷款却无法解除,导致刘女士每月要支付两份房租,一份给房东,一份还贷款。停止还贷款后查征信发现,晋商金融已经将刘女士的逾期报告上了征信,刘女士的征信已经显示逾期。
律师代表:
广西典哲律师事务所 卫欣园
律师点评:
中介跑路、中介倒闭是房屋租赁合同欺诈类投诉的主要问题。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以签订合同达到欺诈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故,如若该《房屋租赁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则该合同是无效合同;如若该合同损害了非国家利益的,则该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在房屋租赁中,遇到合同欺诈问题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六:二手交易市场的猫腻
二手交易平台的隐患较多,不论是闲鱼、转转,还是二手车的交易平台。
网上二手市场逐步兴起,成为不少消费者生活中的好帮手——从网站、手机APP到微信公众号,渠道愈发丰富;从旧衣物、旧家具到二手电器、二手车、奢侈品,物品应有尽有。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商品评判缺乏规范性、信用惩罚机制缺失等原因,不少消费者在二手交易平台遭遇过交易纠纷或消费骗局。
2019年8月4日,广东彭先生通过二手交易平台——转转购买了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买卖家同意走平台交易,并支持不满意退款;次日并未看到卖家的发货信息,彭先生被告知,平台有问题录不上快递单号;6日,快递信息快到目的地,卖家取消平台订单。彭先生为确保能顺利退货,使用的货到付款,等彭先生签收完仔细检查后发现是假货,与卖家协商未果,转转平台方也没有给出明确回复。
律师代表: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 张湛涛
律师点评:
消费者购买商品前应当注意区分商品提供者,二手交易网络平台对自营产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以转转交易网上的手机产品为例,商品提供者有官方自营、用户寄卖、个人卖家。从法律上来讲,不同情况下二手交易网络平台承担的责任也不同。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由此可见,二手交易网络平台是自营产品的销售者,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如果遇到所购电脑和验机报告不符、报告作假的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及时和二手交易网络平台进行沟通,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二手交易网络平台提供服务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并不必然引起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法院在处理时会考虑商品的实际情况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目前法律对于二手市场网络交易缺乏明确规定,相关规定散见于《合同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除了消费者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之外,促使二手交易网络平台建立有效的信用机制、完善商品和服务的标准化评价,能够一定程度上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风险,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实现消费者、经营者、二手交易网络平台三方共赢的局面。
典型案例七:“视频直播带货”频频引发消费纠纷
过去一年,媒体曝光了视频直播平台上很多网红的粉丝都不是真实的,网红不仅形象是包装出来的,粉丝、关注度,甚至推销产品的成交量都是被公司精心包装出来的,而各大互联网平台也会心照不宣进行配合,这导致了视频直播平台三无产品、货不对物、违法违规产品混杂的乱象。
消费者投诉称,通过抖音看到痘博士广告,宣称十几块钱治好痘痘,去了之后说能治好且效果很好,同时强调可以贷款,每个月只需要1600多元,一共19800元,治疗一年送三年补水,贷款分期就行。不断问消费者是否有信用卡、花呗等,最后让消费者贷款12000元,“全程非本人操作,还支付了6000多元現金,无购物凭证、无合同,退也不能退。”
律师代表:
北京市万悦律师事务所 郑莉
律师点评:
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产业的崛起,在相关法律政策还没有完善出台的时候,就蜂拥至各个直播平台。直播行业“带货”在现有环境下展现出了违法成本低、难以有效监管的状况。这一现状对直播平台本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直播平台规范行业行为准则,完善提高主播准入门槛、加强诚信机制建设、参与产品资质审核等一系列流程和措施。
针对本案例来说,属于典型的盲目冲动式消费。由于缺少及时引导和给予前置风险化处理,在整个交易环节和流程来看消费者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从消费维权角度来看,需要消费者举证证明与商家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可以通过网上先期聊天记录、缴费记录、后期服务记录等等来证明)、商家存在虚假承诺、违约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无法证明以上内容消费者很有可能在诉讼阶段承担败诉的风险。当然除了诉讼外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举报、自行和解等措施来解决争议;从超前消费和风险把控意识来说,本案消费者属于成年人应当认识到自身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即便是销售人员存在诱导超前消费的时候也应当保证冷静的头脑,一旦花费信用卡、花呗等透支产品后,如果无力偿还很容易产生被商家诉讼的风险以及自身的信用风险。
典型案例八:轻钢别墅“加盟骗局”多
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湖北、湖南、广东等多地消费者投诉称,花费几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资金签订了建造装配式轻钢别墅合同,最后遭遇骗局。广西桂林黄女士近日通过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投诉称,8月她与父亲参加了未来空间美居的现场招商会,并缴纳16.8万元成为该公司轻钢别墅县级代理,因样板房建设遇阻、一个区域公司设置了多名代理、迟迟不给代理合同等原因,黄女士9月决定放弃代理,但经过与销售经理四个多月的沟通,“在没有代理合同的情况下,两万元定金无法退回就罢了,14.8万元的代理费用也打了水漂,各种原因推诿就是不退款。” 律師代表:
广东江达律师事务所 张中强
律师点评: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法律知识的欠缺,加盟商一不小心掉进假特许加盟企业的骗局,导致血本无归。很明显,本案的轻钢别墅项目加盟就是这样一个骗局。
一、加盟代理的四个资质条件。
加盟代理,或者加盟连锁,是商业特许经营的一种俗称,根据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商业特许经营的特许人有四个要求:第一特许人必须是企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第二,特许人是否拥有相应的连锁加盟的资源;第三,特许人是否已经具备了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经验,有无为加盟商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的规划、操作手册及培训力量等也非常重要,同时,到商务主管部门查询特许经营的备案及变更情况;第四,特许人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加盟商对于特许人的直营店要着重调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内容,是否是特许人直接投资经营,注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没有持续经营、运转良好的直营店,也不可能存在成熟的经营和管理经验,无法保证加盟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证。
以上四个条件是特许人采取加盟连锁方式进行经营发展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果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也就是说特许人不具备进行加盟招商的条件,就有存在欺诈甚至诈骗的嫌疑,加盟商就需要慎重考虑加盟了。
二、认真审阅合同,以防上当受骗。
第一,加盟商对所要经营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等情况需深入了解。关于特许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问题不少打着加盟连锁旗号的骗局就是在合同中约定很高的进货价格,且不允许从别处进货,加盟商根本没有利润可谈。第二,谨慎审阅合同,避免合同欺诈。很多特许加盟合同口上说得头头是道,落上文字上含糊不清,约定不明,一旦引起争议时加盟者诉讼无门,使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保护,损失无法追回。其实从加盟合同文本中就能分析判断出特许人的真实面目,加盟者一定将合同条款仔细推敲或请律师审查把关,以免因小失大,最后血本无归。
三、消费者的维权途径发现问题要果断处理,避免越陷越深。有些加盟者,既使发现了问题,但由于前期已经投入了不少,为了挽回损失,结果又在特许人的忽悠之下,不停的投入,结果损失越来越大,甚至倾家荡产。一般维权途径有两个:第一,协商处理,将自己掌握到的,调查或查询到的,特许人有合同欺诈嫌疑的材料摆出来,和对方进行协商,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第二,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很多特许人并不具备特许经营的条件,合同中有许多欺诈的条款,因此,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九:在线旅游平台大数据“杀熟”
近年来,时常有消费者爆料称在OTA平台预订机酒类产品,出现了前后价格不一等情况,屡屡引发热议。根据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数据显示,2019年在线旅游平台投诉量占旅游出行住宿行业整体投诉量的一半以上,其中飞猪、携程、同程艺龙、去哪儿网、马蜂窝和爱彼迎6家企业的投诉量占据在线旅游平台类投诉总量近90%,“出行价格”、“环境卫生”和“旅游购物”最受舆论关注。
北京王女士2019年3月投诉称,她通过第三方平台上购买从北京到吉隆坡机票,“当下订单之后,二次刷新页面,说票价因为XX原因,发生变化;重新刷新之后,开始上涨,涨了一两百”,她认为这是典型的“杀熟”现象!多次查询机票票价发现,刷新之后,持续出现票价上涨现象。
被投诉的第三方平台认为,“消费者反馈订单预定后,重新刷新此航班,显示变价了,然后过段时间再去看,价格又变动了,消费者认为典型的杀熟现象”,已回电跟消费者解释机票“变价”的主要原因是,机票价格随全球销售情况实时变动,消费者不接受,双方协商失败。
律师代表:
广西典哲律师事务所 卫欣园
律师点评:
大数据杀熟,说得直白点,就是针对特定消费者进行个性化定价,以便让平台/商家利益最大化。最直接的方式是“看人下菜”,根据用户身份、浏览习惯、所用设备、消费历史等画像消息,进行个性化定价。
企业都是逐利的,在大数据杀熟能给企业带来利益最大化的时候,我们不能寄托于企业自律,相应的监管部门应该加强监管。《电商法》已经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个要求实际上就是要预防可能出现的“大数据杀熟”行为,相信未来监管会更加完善、明确和可执行,覆盖到消费者互联网生活的方方面面。
典型案例十:情感咨询衍生为一种新型骗局
半年内,导师“诱导”X小姐不断升级“挽救爱情”课程,前后6次购买课程,共支付 5.3万元。在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受理了“长春新思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投诉,该平台承诺“100%效果”,但一旦消费存疑,给出的回复就是需要课程“升级”,消费者反映,新思想咨询机构很少主动跟用户签合同,付款也主要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软件支付,大多数无发票,退款更是难上加难。
除此之外,服务期间导师还提出替X小姐与其前男友进行线下面谈交流。X小姐按照要求,购买了近500元的礼物寄给导师让其转送前男友,并支付机票、酬劳等相关费用9000元。直到咨询团队某位导师辞职,偷偷告诉X小姐,课程和服务都是假的,X小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律师代表:
路漫.北京市万悦律师事务所 郑莉
律师点评:
根据平台接到的用户投诉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次投诉案例从法律上、从情理上进行分析解读,希望对广大消费者能有所帮助。
第一,情感咨询机构合法性问题。根据平台展示用户提供的相关资料,案涉“情感咨询”“心灵疗法”的主体单位是:长春新思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数据平台查询,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不包含“心理咨询”项目。也就是说,从企业本身来看并不能从事心理咨询的相关业务,而该企业及有关人员在商业推广中推销的却是“婚姻修复、挽回爱情、小三问题”等有关情感问题的心理咨询服务,他们推荐的金牌导师也都是打着“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的旗号,该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禁止企业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本案的消费者在选择服务机构的时候,对其合法性缺少必要的核实了解,连基本的资质审查都忽视了,这是上当受骗的根本原因。
第二,预谋骗局、培训骗术的问题。消费投诉提供了一个重要材料——《长春新思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话术参阅》,也就是拉拢客户的套路。从这份标有“内部参阅,禁止公开”的话术培训内容上,可以看出该机构有组织、有预谋,虚构事实,欺骗消费者。他们的目的就是要骗取求助者、咨询者的钱财。他们利用了大多数消费者与异性之间交流相互吸引的心理,对于男性和女性用户采用性别交叉式的交流方法,沟通交流中以“哥哥、妹妹”相称,对客户进行非正常的消费心理引导;打电话承诺100%成功,甚至想到不能文字沟通,害怕留下证据。他们不断诱导消费者消费更高的“VIP套餐,私人定制服务”等名目,使得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并且基于这种错误认识不断付费。这种虚构事实欺诈消费者,骗取钱财占为己有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犯罪。当然,本案主体单位和行为人是否构成诈骗罪应当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第三,消费者已经被诈骗了,怎么办?此刻大多数消费者关心的肯定是自己的钱被骗了怎么办?本案警方已经接到报案,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取证工作中。那么如果本案诈骗罪名成立的话,从民事角度本案就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达成的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本案被害人的损失可以通过追缴或者责令其退赔。建议广大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走轻生之路。
从心理咨询师的角度,给广大消费者两点建议:
一是要正确对待情感问题,理性求助。这是理性的选择,是人们关注心理健康的文明和进步。然而,当我们背负情感压力不能解脱的时候,往往是感情最脆弱的时候,更需要冷静处理,理性消费,切忌像本案中的某小姐,急于挽回前男友,盲目轻信虚假宣传而上当受骗。
二是选择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或个人。要了解咨询机构的合法性,心理咨询师的专业背景,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机构和心理咨询师。对于任何产品及服务的消费应当持理性及科学的态度,100%这个词并不是一个严谨的词汇,任何事物都存在各种可能性,而“100%见效果,100%能做到,100%让您满意”这些词,往往100%存在着风险。
典型案例一:商品房消费集体投诉频发
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数据显示,2019年度房产家居行业共出现多起集体投诉,其中包括济南融汇城车库坍塌、长沙新城国际花都高价精装、轻钢别墅骗局、乐伽公寓爆雷跑路等。其中,消费者投诉房地产商的房屋质量问题、虚假履行合同的占比最大,“精装变简装”“办公室当公寓卖”“交房时发现与事先承诺不符”等情况也屡见不鲜。
山东济南的一百多名消费者向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称,2018年初购买济南融汇城玫瑰公馆2期商品房。2018年10月,车库坍塌900平米,山东建筑科学院对车库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施工质量问题,又对6栋高层住宅进行检测发现,混凝土强度不够,开发商提出加固改造补偿,部分业主仍然无法接受新房为加固改造房屋。2019年4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移送行政处罚,消费者和开发商对房屋质量问题后续如何处理仍存在较大争议。
律师代表:
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 吴逸凡
律师点评:
根据本次案例投诉业主提供的鉴定报告,玫瑰公馆二期确实存在众多质量问题。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1号楼至6号楼主体结构检测发现部分施工质量不符合原设计和相应规范的要求。
业主如考虑退房退款,就涉及到上述质量问题是否达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程度。这个问题有待于后续要求鉴定机构做出进一步说明、或者对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性及使用性进行补充鉴定、以及诉讼中人民法院做出具体认定等予以明确。另,如果业主认为房屋有可能构成法律上的“危险房屋”,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业主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如经鉴定确属危险房屋,会根据情况进行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等处理。
业主如考虑修复,后续修复方案及费用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争议较大,建议业主与开发商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修复方案及费用进行鉴定、评估等,共同委托后双方都可向第三方机构提交资料并发表各自意见。关于加固处理业主是否能参与、资料业主能否看到,首先业主可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当地具体规定向住建局、规划局或档案局等部门调取建设项目档案;其次,如果开发商单方委托对修复方案、费用等进行鉴定、评估的,有争议情况下业主可提意见并可在诉讼中要求重新鉴定、评估等。
如果业主与开发商争议较大、协商不成,建议业主理性维权,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人民法院会依法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判具有法律约束力,责任人不照此履行则胜诉业主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典型案例二:汽车消费存在三大“老大难”问题
据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统计显示,车辆质量、汽车服务和销售合同成为“老大难”问题,消费者的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和合法隐私权被损害。从本质上来讲,三个“老大难”问题都是合同违约问题,汽车经销商与服务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相关义务。2019年4月,西安利之星车主维权事件发生之后,汽车经销商收取客户贷款手续费的合理性、合法性引起广泛讨论,银保监局、市场监管局、税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表态引起不同解读,成为热门话题。
河南许昌吴先生2018年11月购买了一辆猎豹新能源汽车,“从买回第二天剎车系统就出现问题,要求4S店退车,他们说不在退车范围之内!”7个月时间里,ABS泵、方向机等先后更换后,汽车异响、频繁电脑系统死机等仍然存在,加上汽车异响、续航能力与承诺不符等问题,另一方面,吴先生对汽车4S店收取的八千多元的金融服务费、两千多元的GPS定位费和上牌服务费用也产生了质疑。吴先生要求退车,迟迟得不到汽车4S店的回复。
律师代表:
江苏路漫律师事务所 孙淑兰
律师点评:
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法律责任的承担:
第一,猎豹车质量保证义务的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三包规定中的经营者包括了生产商和销售商,猎豹车生产商与销售商应当负有对车辆质量保证义务,根据消费者的反映,猎豹车存在诸多问题,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如猎豹车经营者在合同期限内迟延履行修理、更换、重做的义务,或者由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猎豹车消费者可要求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这种情况下销售商还需承担汽车的运输费用。
第二,瑕疵举证义务的承担。法律规定,猎豹车经营者在消费者接受机动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承担瑕疵举证责任,证明所生产的或销售的车辆性能完好,没有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无法举证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承担瑕疵保证责任,负责退换货、修理。
第三,欺诈消费者的法律责任承担。对欺诈法律行为如何理解,一直存在争议,考虑到消费者如何就经营者的“故意”进行举证比较困难,所以需要借助证据予以证明。
第四,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在合同已经签订并已交付定金的情况下,猎豹车销售商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单方面毁约,猎豹车车主根据定金罚则,可要求猎豹车销售商双倍返还履约定金,赔偿消费者的必要费用,或可要求经营者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履行给付义务,否则,猎豹车销售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典型案例三:退了“网课” 退不了“培训贷”
与教育培训相关的关键词是“跑路”,“预付制消费”从美容美发、健身、洗车、培训教育等线下消费的行业,转变为网上交易。大量投诉案例显示,培训机构为了达到销售目的,往往以虚假宣传、虚编教学资源、夸大培训效果的方式诱导消费者报名。常见的套路有:考试“保过”、“不过退款”、“包找工作”等。这些所谓的承诺往往不会在书面合同中直接体现,而面临退款问题时,遭遇“培训贷”的消费者们与培训机构产生纠纷,迟迟无法解决。
江西南昌周先生2019年9月投诉称,“2018年11月11日被‘0利息0手续费’诱导购买了嗨学网一级消防工程师课程,并签订了分期付款协议,之后该公司没有人指导学习,也发现很多事情与原来学习顾问的描述有很大出入”,事后发现,周先生并不符合一级消防报名资格。他决定申请退款,但迟迟得不到回复。周先生认为,嗨学网学习顾问引用包过、转介绍返现金、名人效应、帮办报名及挂靠等字眼诱导欺骗消费,购买课程后却无人问津,并未提供服务,签订的分期协议咖啡易融为非法贷款公司,高息,课程退不了贷款还要继续还,不符合一级消防报名资格,存在欺骗行为。
律师代表: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葛友山
律师点评:
在投诉案例当中,培训机构让学员通过贷款的方式交纳学费的模式,涉及到两个合同关系,培训服务合同和贷款合同。这种贷款属于商业行为,与国家助学贷款不一样。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投诉案列中,如果出现培训机构违约的情况下,学员要求退款的同时可以一并要求解除贷款合同,由培训机构把相应费用退还贷款机构。
但是这种模式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能要承担一部分利息,所以各位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或者签订培养合同的时候,慎重选择这种贷款交纳培训费的模式,以免造成重大损失。
典型案例四:网贷监管加强 仍有平台顶风作案
年初央视315晚会关于“714”高炮的报道触发了对现金贷类套路贷的广泛关注,也成为触发现金贷大面积刑事追责的导火索,刑事追责成为了贯穿2019全年的监管主题。
海南三亚的汝先生2019年6月在手机端办理了宜信的小额贷款,合同显示10万元,实到金额显示,总金额7.5万元,每月还款3875.83元。汝先生质疑存在“砍头息”、“高利贷”行为,向官方客服索要信息费、服务居间费、利息费、担保费等费用的发票未果,汝先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法[2018]215号通知要求,以实际年化率不超过24%的收取费用或一次结清。要求宜信重新出具合同或出具结清证明,并针对实际收取的信息费、服务居间费、利息费、担保费等费用开具发票。
律师代表:
北京市万悦律师事务所 徐新华
律师点评:
近几年,网络贷平台利用国家立法的滞后性,通过各种的方式来规避监管,并寻求在规避监管之后的套利空间。现在网络贷涉及到非常深层次的问题,不仅仅是互联网金融的问题,更是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甚至是人身权利以及民事权利上被侵害,其社会侵害远远大于普通的产品,而且整个社会群体的稳定也有不利的影响。
本案借贷中的砍头息和高额逾期利息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是被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网络贷平台以利率和各种形式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即年化利率不超过24%。所以,汝先生有权要求以实际借款本金即7.5万为本金,以年化不高于24%的利率,还本付息,超出部分,汝先生有权拒绝支付。如果网络贷平台通过暴力、骚扰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催讨,汝先生應当立即报警,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律师建议,网络贷问题不能仅仅通过晚会曝光,也不仅仅是金融监管部门的问题,而是需要多个部门协同推进,同时,这种不正常的网络金融需要国家各部委组织起来更加严格的监管。老百姓应当擦亮眼睛,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融资借款,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落入套路贷、高利贷的陷阱,一旦遇到网络贷纠纷,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寻求律师帮助,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解决,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切实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五:长租公寓租金贷问题严重
租房莫名其妙地签了个贷款合同,出现逾期自己却完全不知情,就此出现信用污点;发现要签贷款合同,不想租了,定金就此打水漂……
2018年9月,刘女士通过寓见公寓租房,该平台管家说公司现在有优惠条件(押一付一),要通过手机APP办理。平台管家用她手机里的一个手机APP帮刘女士办理完毕,管家手中拿了一个模板,让刘女士按照模板上的答案来回答问题,走流程。同年10月,寓见公寓倒闭,刘女士从房东和其他租客那里了解到,原来寓见给其办理的是租金贷:寓见作为中介,元宝E家作为网贷平台,晋商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
2019年3月,刘女士投诉称,元宝E家在没有和本人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直接以个人的名义把贷款办下来,并全部给了寓见公寓。寓见公寓倒闭后,房东要求刘女士从11月开始每月将租金直接支付给房东,否则就被逼迫退房。无奈,刘女士只好将房租直接给房东。但是租金贷款却无法解除,导致刘女士每月要支付两份房租,一份给房东,一份还贷款。停止还贷款后查征信发现,晋商金融已经将刘女士的逾期报告上了征信,刘女士的征信已经显示逾期。
律师代表:
广西典哲律师事务所 卫欣园
律师点评:
中介跑路、中介倒闭是房屋租赁合同欺诈类投诉的主要问题。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以签订合同达到欺诈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 故,如若该《房屋租赁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则该合同是无效合同;如若该合同损害了非国家利益的,则该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在房屋租赁中,遇到合同欺诈问题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六:二手交易市场的猫腻
二手交易平台的隐患较多,不论是闲鱼、转转,还是二手车的交易平台。
网上二手市场逐步兴起,成为不少消费者生活中的好帮手——从网站、手机APP到微信公众号,渠道愈发丰富;从旧衣物、旧家具到二手电器、二手车、奢侈品,物品应有尽有。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商品评判缺乏规范性、信用惩罚机制缺失等原因,不少消费者在二手交易平台遭遇过交易纠纷或消费骗局。
2019年8月4日,广东彭先生通过二手交易平台——转转购买了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买卖家同意走平台交易,并支持不满意退款;次日并未看到卖家的发货信息,彭先生被告知,平台有问题录不上快递单号;6日,快递信息快到目的地,卖家取消平台订单。彭先生为确保能顺利退货,使用的货到付款,等彭先生签收完仔细检查后发现是假货,与卖家协商未果,转转平台方也没有给出明确回复。
律师代表: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 张湛涛
律师点评:
消费者购买商品前应当注意区分商品提供者,二手交易网络平台对自营产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以转转交易网上的手机产品为例,商品提供者有官方自营、用户寄卖、个人卖家。从法律上来讲,不同情况下二手交易网络平台承担的责任也不同。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由此可见,二手交易网络平台是自营产品的销售者,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消费者如果遇到所购电脑和验机报告不符、报告作假的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及时和二手交易网络平台进行沟通,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二手交易网络平台提供服务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并不必然引起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法院在处理时会考虑商品的实际情况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目前法律对于二手市场网络交易缺乏明确规定,相关规定散见于《合同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除了消费者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之外,促使二手交易网络平台建立有效的信用机制、完善商品和服务的标准化评价,能够一定程度上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风险,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实现消费者、经营者、二手交易网络平台三方共赢的局面。
典型案例七:“视频直播带货”频频引发消费纠纷
过去一年,媒体曝光了视频直播平台上很多网红的粉丝都不是真实的,网红不仅形象是包装出来的,粉丝、关注度,甚至推销产品的成交量都是被公司精心包装出来的,而各大互联网平台也会心照不宣进行配合,这导致了视频直播平台三无产品、货不对物、违法违规产品混杂的乱象。
消费者投诉称,通过抖音看到痘博士广告,宣称十几块钱治好痘痘,去了之后说能治好且效果很好,同时强调可以贷款,每个月只需要1600多元,一共19800元,治疗一年送三年补水,贷款分期就行。不断问消费者是否有信用卡、花呗等,最后让消费者贷款12000元,“全程非本人操作,还支付了6000多元現金,无购物凭证、无合同,退也不能退。”
律师代表:
北京市万悦律师事务所 郑莉
律师点评:
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产业的崛起,在相关法律政策还没有完善出台的时候,就蜂拥至各个直播平台。直播行业“带货”在现有环境下展现出了违法成本低、难以有效监管的状况。这一现状对直播平台本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直播平台规范行业行为准则,完善提高主播准入门槛、加强诚信机制建设、参与产品资质审核等一系列流程和措施。
针对本案例来说,属于典型的盲目冲动式消费。由于缺少及时引导和给予前置风险化处理,在整个交易环节和流程来看消费者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从消费维权角度来看,需要消费者举证证明与商家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可以通过网上先期聊天记录、缴费记录、后期服务记录等等来证明)、商家存在虚假承诺、违约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无法证明以上内容消费者很有可能在诉讼阶段承担败诉的风险。当然除了诉讼外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举报、自行和解等措施来解决争议;从超前消费和风险把控意识来说,本案消费者属于成年人应当认识到自身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即便是销售人员存在诱导超前消费的时候也应当保证冷静的头脑,一旦花费信用卡、花呗等透支产品后,如果无力偿还很容易产生被商家诉讼的风险以及自身的信用风险。
典型案例八:轻钢别墅“加盟骗局”多
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湖北、湖南、广东等多地消费者投诉称,花费几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资金签订了建造装配式轻钢别墅合同,最后遭遇骗局。广西桂林黄女士近日通过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投诉称,8月她与父亲参加了未来空间美居的现场招商会,并缴纳16.8万元成为该公司轻钢别墅县级代理,因样板房建设遇阻、一个区域公司设置了多名代理、迟迟不给代理合同等原因,黄女士9月决定放弃代理,但经过与销售经理四个多月的沟通,“在没有代理合同的情况下,两万元定金无法退回就罢了,14.8万元的代理费用也打了水漂,各种原因推诿就是不退款。” 律師代表:
广东江达律师事务所 张中强
律师点评:
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法律知识的欠缺,加盟商一不小心掉进假特许加盟企业的骗局,导致血本无归。很明显,本案的轻钢别墅项目加盟就是这样一个骗局。
一、加盟代理的四个资质条件。
加盟代理,或者加盟连锁,是商业特许经营的一种俗称,根据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商业特许经营的特许人有四个要求:第一特许人必须是企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第二,特许人是否拥有相应的连锁加盟的资源;第三,特许人是否已经具备了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经验,有无为加盟商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的规划、操作手册及培训力量等也非常重要,同时,到商务主管部门查询特许经营的备案及变更情况;第四,特许人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加盟商对于特许人的直营店要着重调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内容,是否是特许人直接投资经营,注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没有持续经营、运转良好的直营店,也不可能存在成熟的经营和管理经验,无法保证加盟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证。
以上四个条件是特许人采取加盟连锁方式进行经营发展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如果不具备上述四个条件,也就是说特许人不具备进行加盟招商的条件,就有存在欺诈甚至诈骗的嫌疑,加盟商就需要慎重考虑加盟了。
二、认真审阅合同,以防上当受骗。
第一,加盟商对所要经营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等情况需深入了解。关于特许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问题不少打着加盟连锁旗号的骗局就是在合同中约定很高的进货价格,且不允许从别处进货,加盟商根本没有利润可谈。第二,谨慎审阅合同,避免合同欺诈。很多特许加盟合同口上说得头头是道,落上文字上含糊不清,约定不明,一旦引起争议时加盟者诉讼无门,使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保护,损失无法追回。其实从加盟合同文本中就能分析判断出特许人的真实面目,加盟者一定将合同条款仔细推敲或请律师审查把关,以免因小失大,最后血本无归。
三、消费者的维权途径发现问题要果断处理,避免越陷越深。有些加盟者,既使发现了问题,但由于前期已经投入了不少,为了挽回损失,结果又在特许人的忽悠之下,不停的投入,结果损失越来越大,甚至倾家荡产。一般维权途径有两个:第一,协商处理,将自己掌握到的,调查或查询到的,特许人有合同欺诈嫌疑的材料摆出来,和对方进行协商,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第二,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很多特许人并不具备特许经营的条件,合同中有许多欺诈的条款,因此,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九:在线旅游平台大数据“杀熟”
近年来,时常有消费者爆料称在OTA平台预订机酒类产品,出现了前后价格不一等情况,屡屡引发热议。根据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数据显示,2019年在线旅游平台投诉量占旅游出行住宿行业整体投诉量的一半以上,其中飞猪、携程、同程艺龙、去哪儿网、马蜂窝和爱彼迎6家企业的投诉量占据在线旅游平台类投诉总量近90%,“出行价格”、“环境卫生”和“旅游购物”最受舆论关注。
北京王女士2019年3月投诉称,她通过第三方平台上购买从北京到吉隆坡机票,“当下订单之后,二次刷新页面,说票价因为XX原因,发生变化;重新刷新之后,开始上涨,涨了一两百”,她认为这是典型的“杀熟”现象!多次查询机票票价发现,刷新之后,持续出现票价上涨现象。
被投诉的第三方平台认为,“消费者反馈订单预定后,重新刷新此航班,显示变价了,然后过段时间再去看,价格又变动了,消费者认为典型的杀熟现象”,已回电跟消费者解释机票“变价”的主要原因是,机票价格随全球销售情况实时变动,消费者不接受,双方协商失败。
律师代表:
广西典哲律师事务所 卫欣园
律师点评:
大数据杀熟,说得直白点,就是针对特定消费者进行个性化定价,以便让平台/商家利益最大化。最直接的方式是“看人下菜”,根据用户身份、浏览习惯、所用设备、消费历史等画像消息,进行个性化定价。
企业都是逐利的,在大数据杀熟能给企业带来利益最大化的时候,我们不能寄托于企业自律,相应的监管部门应该加强监管。《电商法》已经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个要求实际上就是要预防可能出现的“大数据杀熟”行为,相信未来监管会更加完善、明确和可执行,覆盖到消费者互联网生活的方方面面。
典型案例十:情感咨询衍生为一种新型骗局
半年内,导师“诱导”X小姐不断升级“挽救爱情”课程,前后6次购买课程,共支付 5.3万元。在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受理了“长春新思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投诉,该平台承诺“100%效果”,但一旦消费存疑,给出的回复就是需要课程“升级”,消费者反映,新思想咨询机构很少主动跟用户签合同,付款也主要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软件支付,大多数无发票,退款更是难上加难。
除此之外,服务期间导师还提出替X小姐与其前男友进行线下面谈交流。X小姐按照要求,购买了近500元的礼物寄给导师让其转送前男友,并支付机票、酬劳等相关费用9000元。直到咨询团队某位导师辞职,偷偷告诉X小姐,课程和服务都是假的,X小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律师代表:
路漫.北京市万悦律师事务所 郑莉
律师点评:
根据平台接到的用户投诉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本次投诉案例从法律上、从情理上进行分析解读,希望对广大消费者能有所帮助。
第一,情感咨询机构合法性问题。根据平台展示用户提供的相关资料,案涉“情感咨询”“心灵疗法”的主体单位是:长春新思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数据平台查询,该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不包含“心理咨询”项目。也就是说,从企业本身来看并不能从事心理咨询的相关业务,而该企业及有关人员在商业推广中推销的却是“婚姻修复、挽回爱情、小三问题”等有关情感问题的心理咨询服务,他们推荐的金牌导师也都是打着“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的旗号,该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禁止企业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本案的消费者在选择服务机构的时候,对其合法性缺少必要的核实了解,连基本的资质审查都忽视了,这是上当受骗的根本原因。
第二,预谋骗局、培训骗术的问题。消费投诉提供了一个重要材料——《长春新思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话术参阅》,也就是拉拢客户的套路。从这份标有“内部参阅,禁止公开”的话术培训内容上,可以看出该机构有组织、有预谋,虚构事实,欺骗消费者。他们的目的就是要骗取求助者、咨询者的钱财。他们利用了大多数消费者与异性之间交流相互吸引的心理,对于男性和女性用户采用性别交叉式的交流方法,沟通交流中以“哥哥、妹妹”相称,对客户进行非正常的消费心理引导;打电话承诺100%成功,甚至想到不能文字沟通,害怕留下证据。他们不断诱导消费者消费更高的“VIP套餐,私人定制服务”等名目,使得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并且基于这种错误认识不断付费。这种虚构事实欺诈消费者,骗取钱财占为己有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犯罪。当然,本案主体单位和行为人是否构成诈骗罪应当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第三,消费者已经被诈骗了,怎么办?此刻大多数消费者关心的肯定是自己的钱被骗了怎么办?本案警方已经接到报案,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取证工作中。那么如果本案诈骗罪名成立的话,从民事角度本案就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达成的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本案被害人的损失可以通过追缴或者责令其退赔。建议广大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走轻生之路。
从心理咨询师的角度,给广大消费者两点建议:
一是要正确对待情感问题,理性求助。这是理性的选择,是人们关注心理健康的文明和进步。然而,当我们背负情感压力不能解脱的时候,往往是感情最脆弱的时候,更需要冷静处理,理性消费,切忌像本案中的某小姐,急于挽回前男友,盲目轻信虚假宣传而上当受骗。
二是选择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或个人。要了解咨询机构的合法性,心理咨询师的专业背景,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机构和心理咨询师。对于任何产品及服务的消费应当持理性及科学的态度,100%这个词并不是一个严谨的词汇,任何事物都存在各种可能性,而“100%见效果,100%能做到,100%让您满意”这些词,往往100%存在着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