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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之善作为社会对公共行政人员的价值期待,有两个基本的展开维度:制度伦理与个体道德。对这两个维度予以科学把握,并在此基础上探寻行政之善实现的具体途径,不仅将推动行政伦理学研究的深入,而且对于全面提升公共行政人员的素质,使其所从事的公共行政活动最大限度地契合社会所设定地“应然”,也极具方法论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