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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下发晋政函[2006]64号《关于确定河津市等25个县(市)为全省县域经济扩权试点县的通知》,确定河津市、孝义市、洪洞县、清徐县、介休市、泽州县、襄汾县、阳城县、古交市、闻喜县、高平市、潞城市、柳林县、霍州市、灵石县、襄垣县、翼城县、汾阳市、怀仁县、乡宁县、长治县、侯马市、盂县、平遥县、原平市等25个综合实力强、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为全省县域经济扩权试点县(市),进行扩大县级调控经济权限的试点,迈出了加快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强县扩权、推进“省直管县”改革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