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一体化视野下从无罪推定到社区矫正的价值路径

来源 :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qqz200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无罪推定是刑事诉讼法理论中的重要原则, 社区矫正是刑罚理论和刑罚执行中的重要制度。无罪推定贯穿于诉讼活动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是适用于犯罪嫌疑人的诉讼原则;而社区矫正是在判决生效以后对罪犯采用的刑罚处罚方式,是适用于罪犯的刑罚制度。
  关键词:刑事一体化 无罪推定 社区矫正
  "刑法学是以犯罪为研究对象的,犯罪是一种恶。因此,刑法学可以说是一门研究恶的学问。正是因为刑法学研究恶,才要求我们的研究者有一种善的冲动。在刑法学研究中,通过观察与剖析恶,使我们更加向往与信仰善。"①本文选择从刑事一体化的路径去探索,如何以人性的关怀和向善的态度去看待刑法中的犯罪人的问题。
  一、刑事一体化的研究路径
  我国著名刑法学家储槐植教授提出的"刑事一体化思想"有两层含义.作為观念,刑事一体化旨在论述建造一种结构合理和机制顺畅(即刑法和刑法运作内外协调)的实践刑法形态;作为刑法学研究方法,刑事一体化重在"化"字,即深度融合,至少应当与有关刑事学科知识相结合,推动刑法学向纵深开拓。"建立刑事一体化思想",基本之点是刑法和刑法运行处于内外协调状态才能发挥最佳刑法功能。实现刑法的最佳社会效益是刑事一体化的目的。我们以无罪推定原则为起点,窥探对犯罪人的司法态度,以社区矫正为归宿,以期用犯罪人真正意义上的复归,来实现刑法最佳社会效益的目的。
  二、无罪推定的司法地位、原则性价值和人权保障价值
  1764 年意大利法律思想家贝卡里亚在其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出无罪推定思想, 该思想后被载入法国的《人权宣言》成为了一项法律原则。二战后无罪推定原则在很多国际公约中被作为重要的内容规定;现今更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为很多国家的法律所确认。
  无罪推定的基本含义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法院在判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之前,在法律上应假定其无罪或推定其无罪。
  其二,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机关只能是法院,并且要依法经过公正、公开和保障被告人享有诉讼权利的审判后,才能对被告人定罪。其它任何机关,都无权行使定罪权。
  其三、诉讼活动由控诉被告人犯罪的机关或人员承担证明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事实之责任。
  无罪推定既是一项诉讼原则,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活动中享有的一项权利。无罪推定原则价值取向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中的合法权益,使其能运用以辩护权为核心的各项诉讼权利,与拥有强大追诉能力的国家追诉机关相抗衡,并藉以自保。②无罪推定防止过早地和不公平地把任何人都定为罪犯,以保证每个人都得到尽可能的公平的审判。可以说,正是无罪推定原则,使得刑事诉讼控、审分离有了实质意义。③
  三、社区矫正的司法价值、运行效益及人权保障价值
  现代刑法运行模式是刑罚权和刑事司法权从国家手中分出一部分给社会,使刑法运行模式由"国家本位"向"国家-社会"双本位过渡,加强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犯罪控制方面的协同和配合。④出于对犯罪人有效复归社会的措施,引入社区矫正制度不失为对行刑模式一种新的探索。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指通过各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或刑罚替代制度,使罪犯得以留在社区中接受教育改造,以避免监禁刑可能带来的副作用,并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参与罪犯矫正事业的一种罪犯处遇制度。⑤
   我国2012年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对于这些轻微刑事犯罪,国家给予社区矫正的措施,让服刑人员能够不脱离社会而被执行刑罚,这对于罪犯的有效改造是颇为积极的。第一,这些罪犯本身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对其不离开社会进行改造,有利于他们在执行刑罚后能快速地复归社会,避免了强烈的犯罪标签;第二,这样的执行方式可以利用已有的社会资源,让全社会共同为犯罪人提供宽容和帮助。
  社区矫正不仅缓解政府改造罪犯压力,符合刑罚经济原则,更加强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犯罪控制方面的协同和配合,提高犯罪控制效益。当前社区矫正制度得到各国刑事立法与矫正实践的认可和接受,并已成为世界行刑改革发展的趋势之一。
  四、从无罪推定到社区矫正的逻辑价值
  无罪推定是刑事诉讼法理论中的重要原则, 社区矫正是刑罚理论和刑罚执行中的重要制度。无罪推定贯穿于诉讼活动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是适用于犯罪嫌疑人的诉讼原则;而社区矫正是在判决生效以后对罪犯采用的刑罚处罚方式,是适用于罪犯的刑罚制度。
  从二者人权保障的范围来看,无罪推定和社区矫正在应有人权的保障上一致,但无罪推定的法定人权保护的范围大于社区矫正法定人权保护的范围。在刑事法治领域,无罪推定原则体现在构建了国家与涉嫌犯罪的人进行平等对话的机制和空间,具有法治国家诉讼民主、保障人权的基本特征。对人权的保障意识贯穿于整个诉讼环节,以社区矫正的方式来改造犯罪人,其权利保障的实践是一种逻辑上的延续。
  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无罪推定原则是对如何界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以及应当给予怎样的法律保障,它将影响着最终犯罪人的处遇状态。当刑事诉讼活动进行到判决生效执行阶段时,对于先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过度到罪犯身份,他们接受刑罚惩罚是一种对其先前行为的处罚,而刑罚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改造犯罪人使其复归社会。因此,社区矫正的方式将惩罚犯罪和改造罪犯的效果统一起来,实现真正的社会法益保护和危害预防。
  无罪推定是比刑事诉讼更高层次的体系的组成部分,它说明的不是刑事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而是公民一般法律地位的因素。⑥无罪推定原则尊重一个基本事实,即社会成员的绝大多数事实上是无罪的。而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就是一个证明的过程,之前的假设在证据的角逐后一方面逐渐还原了事实真相,而另一方面也受制与程序的正当与否。假如之前的诉讼程序有瑕疵,比如诉讼活动有对无罪推定原则的违背,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有的权利,这将因为程序不合法而影响案件结果。按照无罪推定是比刑事诉讼更高组成部分的理论,它将当然地影响着刑事诉讼的推行。所以,作为刑事诉讼的执行阶段,行刑的处遇方式天然地与其联系在一起。
  总之, 从无罪推定到社区矫正的价值路径是一种前后递进的关系, 无罪推定的人权保障相对于社区矫正的人权保障而言具有前置性。无罪推定,是一个原则性的指导,社区矫正是一种制度上的实现。如何使社会化行刑的理念得以提升, 让社会化的罪犯处遇措施实现保障犯罪人权利,改造罪犯,使其真正复归社会的法律效益和和谐安定的人类福祉,仍将是我们不断探索和实践的问题。
  注释:
  ①陈兴良著:《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②谢佑平,万毅:《刑事诉讼法原则:程序正义的基石》,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
  ③宋英辉:《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④储槐植著:《刑事一体化及关系刑法论》,北京大出版社1997年版。
  ⑤冯卫国著:《行刑社会化研究--开放社会中的刑罚趋向》,北京大出版社2003年版。
  ⑥[苏]€%埂%取す爬且?无罪推定的社会政治含义[J].外国法译评,1988(5)
其他文献
“九五”公路建设投入创历史最高水平 ,预计完成投资 80 0 0亿元 ,为“八五”时期的5倍 ,是“九五”原投资计划的 2 .73倍。特别是 1 998年以来 ,国家将公路作为中央基础设施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辩证统一关系,直接关系到多经企业的兴衰与发展。因此,必
对于鄂西地区不断加剧的仪式性人情异化问题,当地纪委印发“红头文件”进行专项治理。然而,围绕“红头文件”产生了一系列“争议”。这恰恰蕴含了基层法治两个重要的实践问题
在世纪之交 ,协会和集团总公司召开这次会很重要 ,请各方面的同志来 ,集中精力 ,全面沟通信息 ,正视和分析行业的情况 ,按照规划意见 ,研究发展问题。这次会的目的 ,就是要使
近两年台湾平均用纸量已连续下降,且比起1994年225公斤最高峰时下降6。3%左右,降到211公斤。在这两三年造纸、制浆不太景气环境下,1996年全台生产434万吨纸张和纸板,较1995年微幅
第二届南亚印刷论坛(South Asia PrintConaresss)于3月 1日至4 日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举行,与会者主要来自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尼泊尔、孟加拉国等在内的南亚七国的印刷界人士。还有如爱克发、海德堡、赛
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此,国家电力公司和省电力集团公司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话会议,要求认真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
以“中国第一刀”著称的上海申威达机械有限公司前身是上海切纸机械厂,创建于1917年。 1991年4月上海切纸机械厂与香港华威贸易有限公司,美国斯迈克公司三方共同投资成立中外合资上海申
查处职务犯罪是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手段,检察机关承担着职务犯罪的侦查及起诉职能,对有效打击该类犯罪活动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实践中部分检察院重视对职务犯罪的侦查
2000年8月11日至12日,由省计委牵头组成的专家组对马龙县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通过“两改”,降低了农村电价,减轻了农民负担,规范了用电管理,提高了用电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