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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曾友明,重庆市大足县人,1981年10月入伍,198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原系中国人民武装部队西藏总队后勤部正团级军需处长,上校军衔。2001年9月5日被武警总部军事法院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01年12月被中国人民武装部队开除军籍,同年12月3日转押重庆监狱服刑改造。
入狱之初,面对高墙电网,我总是克制不住内心的悲哀,无法接受自己从军官到囚徒的猛然转变。但经过多年改造后,我不再悲哀,而今充满心头的全是真诚的忏悔。
我出生在一个条件较好的家庭,从小就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高中毕业后,我便跨入绿色军营,成为一名武警战士。入伍第二年,我就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84年组织上又将我送入军事院校深造,专修后勤保障专业;1989年,在平息拉萨骚乱的斗争中,我冲锋在前,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在抓生产中,我经过近百次试验,成功引进了适合高原气候和环境的美国樱桃、加拿大西芹等十余种国外优质农作物,为部队和地方做出了巨大贡献,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1994年,年仅30岁的我被提升为团级干部,不久,又被任命为西藏武警总队后勤部正团级军需处长,授上校军衔。当时,部队为我召开了庆功大会,地方政府邀请我到一些企事业单位作报告,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也多次宣传我的先进事迹。
倘若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把过去的功劳作为坚实的起点,将眼前的成绩作为继续奋斗的阶梯,我肯定会有更多的收获。然而,头上的桂冠戴久了,耳边的颂歌听多了,我开始自以为是,很少参加政治学习,思想开始蜕化、变质。
从1999年开始,组织上安排我负责所在部队军需处的工作,我经常奔波于部队与地方企事业单位之间,为部队采办各种军需物资。目睹一些老板一掷千金的气派,我的心理开始失衡,功臣的自豪感也开始淡化。是啊,别人搞个体、做生意,日子过得丰裕、富足,可我呢?辛苦工作一个月的薪水,却不够他们的一顿饭钱。我凭什么比他们过得窝囊呢?
我第一次收受他人贿赂,是在一个炎热的夏天。当时,因为要为部队采购一批服装,我与西安某仓库的一名姓王的主任联系上了业务。生意谈成后,他请我到酒店吃饭,席间,王主任神秘地将一个厚厚的红包放在了我的面前。当时,我已微有醉意,竟没半点推脱,会意地收了下来。饭后回到住处,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一看,竟是两万元人民币。我的心里有一些害怕,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但转而一想,这十多年来,我为部队立下汗马功劳,这两万元,难道不能算作一点补偿吗?再说,做生意吃“回扣”,在社会上是理所当然的,别人能收,为什么我就不能收?就这样,贪欲战胜了理智。我终于迈出了第一步,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事后不久,尝到甜头的我,又利用部队购买迷彩背包之机,将部分背包的订单交给了我亲属经营的小厂,从中获利近百万元。在短短两三年时间里,我就先后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共计200余万元。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的罪行终于东窗事发。当我那捧过鲜花、奖杯的双手被铐上冰凉的手铐,当我在人们不可思议的目光中被押进囚车的一刹那,连我自己也不愿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原本前途无量的我自毁了锦绣前程,从不后悔的我终于悔恨万分。
在服刑改造的这些日子里,我心中交织着深深的愧疚与悔恨,每当想起我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的人生履历,苦涩的泪水就会夺眶而出。我深深地感到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和人民、对不起自己的父母和亲人。是党和国家把我由一个普通青年培养成一名军官,但我却辜负了党和国家的培养,给部队带来了耻辱和损害,这些损失,是用什么也无法挽回的。
现在,我终于醒悟,光荣的历史和罪恶的昨天都已成为过去,我只有正视现实,在对自己深刻的剖析中积极改造,弃旧图新。虽然我已是一名囚犯,但我多年受到的教育在心中依然没有泯灭。我相信,党和政府过去能将我从一名普通青年培养成一名功臣,今天同样能将我从一名罪犯塑造成一名合格的公民,让我再次拥有崭新的人生!
(重庆市监狱供稿,题目为编者所加)
入狱之初,面对高墙电网,我总是克制不住内心的悲哀,无法接受自己从军官到囚徒的猛然转变。但经过多年改造后,我不再悲哀,而今充满心头的全是真诚的忏悔。
我出生在一个条件较好的家庭,从小就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高中毕业后,我便跨入绿色军营,成为一名武警战士。入伍第二年,我就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84年组织上又将我送入军事院校深造,专修后勤保障专业;1989年,在平息拉萨骚乱的斗争中,我冲锋在前,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在抓生产中,我经过近百次试验,成功引进了适合高原气候和环境的美国樱桃、加拿大西芹等十余种国外优质农作物,为部队和地方做出了巨大贡献,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1994年,年仅30岁的我被提升为团级干部,不久,又被任命为西藏武警总队后勤部正团级军需处长,授上校军衔。当时,部队为我召开了庆功大会,地方政府邀请我到一些企事业单位作报告,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也多次宣传我的先进事迹。
倘若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把过去的功劳作为坚实的起点,将眼前的成绩作为继续奋斗的阶梯,我肯定会有更多的收获。然而,头上的桂冠戴久了,耳边的颂歌听多了,我开始自以为是,很少参加政治学习,思想开始蜕化、变质。
从1999年开始,组织上安排我负责所在部队军需处的工作,我经常奔波于部队与地方企事业单位之间,为部队采办各种军需物资。目睹一些老板一掷千金的气派,我的心理开始失衡,功臣的自豪感也开始淡化。是啊,别人搞个体、做生意,日子过得丰裕、富足,可我呢?辛苦工作一个月的薪水,却不够他们的一顿饭钱。我凭什么比他们过得窝囊呢?
我第一次收受他人贿赂,是在一个炎热的夏天。当时,因为要为部队采购一批服装,我与西安某仓库的一名姓王的主任联系上了业务。生意谈成后,他请我到酒店吃饭,席间,王主任神秘地将一个厚厚的红包放在了我的面前。当时,我已微有醉意,竟没半点推脱,会意地收了下来。饭后回到住处,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一看,竟是两万元人民币。我的心里有一些害怕,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但转而一想,这十多年来,我为部队立下汗马功劳,这两万元,难道不能算作一点补偿吗?再说,做生意吃“回扣”,在社会上是理所当然的,别人能收,为什么我就不能收?就这样,贪欲战胜了理智。我终于迈出了第一步,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事后不久,尝到甜头的我,又利用部队购买迷彩背包之机,将部分背包的订单交给了我亲属经营的小厂,从中获利近百万元。在短短两三年时间里,我就先后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共计200余万元。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的罪行终于东窗事发。当我那捧过鲜花、奖杯的双手被铐上冰凉的手铐,当我在人们不可思议的目光中被押进囚车的一刹那,连我自己也不愿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原本前途无量的我自毁了锦绣前程,从不后悔的我终于悔恨万分。
在服刑改造的这些日子里,我心中交织着深深的愧疚与悔恨,每当想起我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的人生履历,苦涩的泪水就会夺眶而出。我深深地感到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和人民、对不起自己的父母和亲人。是党和国家把我由一个普通青年培养成一名军官,但我却辜负了党和国家的培养,给部队带来了耻辱和损害,这些损失,是用什么也无法挽回的。
现在,我终于醒悟,光荣的历史和罪恶的昨天都已成为过去,我只有正视现实,在对自己深刻的剖析中积极改造,弃旧图新。虽然我已是一名囚犯,但我多年受到的教育在心中依然没有泯灭。我相信,党和政府过去能将我从一名普通青年培养成一名功臣,今天同样能将我从一名罪犯塑造成一名合格的公民,让我再次拥有崭新的人生!
(重庆市监狱供稿,题目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