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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既是维护海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海上劳动关系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交通运输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船东协会三方组成。该机制以服务中国航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