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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改革开放的甘霖滋润着中国,中国的法学教育焕发青春,时至今日方兴未艾。淡定的法律人没有因此狂热。反思和检视、探索和改进法律人才培养方式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成为学界强音。沐浴着新世纪的曙光,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模式自美国传入国内十所著名高校法学院。这种大胆的尝试源自最为教授困扰、学生诟病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脱节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