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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和制约,我国城市化大体可归纳为农村人口自发进城和“村改居”两条路径。与农村人口自发进城相比较,就地城市化、政府扮演主导和推动者的角色是“村改居”城市化路径的特点。“村改居”不只是简单地将“村民委员会”换为“居民委员会”或将农村户籍换为城市户籍,其内容涵盖了组织、管理、文化、环境、公共服务、居民转产转职、城市融入等诸多方面内容。目前“村改居”工作中存在城市化的非协调推进、居民主体意识缺位、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受损、居民的组织化程度不够自组织能力低等问题,值得正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