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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庆升官全城大阅兵"而闻名的安徽省宿州市原副市长、亳州市委原书记李兴民,10月22日被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受贿所得人民币56.4万元、美元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这是今年以来,安徽省公开宣判的第一起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法庭宣判后,李兴民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