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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新形势下“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迫切需要;是总体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党员干部科学发展能力的迫切需要。而解放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前提,也是如皋近年来持续跨越发展的动力之源。目前我市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弯道中能不能超越、敢不敢超越、会不会超越、实现什么样的超越”等问题,紧密联系当前经济形势,全市开展了以“弯道超越勇争先,持续腾飞达小康”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在这场“弯道超越”大讨论中,我将在坚持陈书记要求的“八破八立”的基础上结合我分管的工作,实现惩防一体化协调发展,促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科学、有序、健康、全面发展。
一、职务犯罪中惩防一体化机制的现状
随着检察机关预防部门的单设,一些地方出现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脱节,惩治不管预防,预防脱离惩治的“两张皮”现象。某些地方存在预防人员不关心侦查情况,侦查人员不重视预防工作的情况,形成部门间的信息屏障,从而使检察资源难以形成合力,影响了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这种把惩防割裂开来、顾此失彼的做法有悖于检察机关专门设置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初衷,对深入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非常不利的;在预防部门推行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工作中,有的侦查人员对行贿档案查询持抵触态度,认为行贿档案查询对行贿人形成了心理压力,不利于后期办理的案件行贿人积极主动地交待问题,增加了案件突破难度;预防部门案中预防介入侦查与自侦部门配合不够,一些检察机关预防部门与自侦部门建立的惩防“一体化”制度未能很好地落实,预防部门人少事多,主动与自侦部门配合、协调不够,自侦部门也担心正在办理的案件泄密,不愿向预防部门提供情况,也未通知预防部门适时介入,从而出现了信息部门化、个人化的倾向,预防部门从自侦部门得不到信息。
当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普遍存在着预防对象随意性较大,预防活动的开展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检察机关主动、积极,预防单位被动、消极,同时与侦查部门相脱节,特别是开展同步预防、社会化大预防方面。对同步预防与检察职能定位如何有机结合,存在混乱。对重点工程建设中,预防部门介入工程的时间、方式、程度,各地做法不一,把握不准。介入得深,出现干预、越位问题,介入得浅,又浮在上面,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二、惩防一体化经验做法
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上,我院始终以党的十七大关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通过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一体化工作,融“打击、预防、教育、服务、保障”为一体,旗帜鲜明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避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相脱节的现象出现。
在具体工作上,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标本兼治作用,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惩防一体化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个案惩防一体化机制、系统惩防一体化机制、专业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机制、检察谈话机制以及惩防预警机制。几年来,我院办案数量始终保持一定规模,办案质量持续提升,所办自侦案件全无涉法上访。三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3件6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2件54人,渎职侵权案件11件14人,科级干部14件14人,商业贿赂案件18件18人。在查办惩治犯罪的同时,加强职务犯罪的个案和类案研究,及时提出预防对策,共提出检察建议20件,一份检察建议被高检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开展“服务沿江开发、共建廉洁工程”、“预防工作进镇村”专项活动,主动介入全市452个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工程,有效预防了职务犯罪。
三、精品办案,实现惩治和预防协调发展
在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弯道超越”的目标下,我们惩防一体化工作不能满足于目前的现状,仍需进一步解放思想,做好下一步的工作,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实现职能一体化
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各项部署,增强作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各项职责,自觉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切实担负起惩治腐败的主力军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工作的满意度。密切关注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新动向、新变化,密切关注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依法坚决查办大案、要案。正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坚持严厉打击严重贪污贿赂犯罪,同时对于主观恶性较小,涉嫌犯罪的数额较少,有积极退赃行为和重大立功表现的涉案人员,积极兑现从宽政策;不断改进办案的方式方法,不轻易查封、扣押、冻结发案单位的财产账号,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惩防一体,惩防同步的执法理念,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预防对策研究,提高预防工作专业化水平。认真分析案件特点和规律,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为党委政府在更高层面上预防职务犯罪提供决策依据。通过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职能的履行,切实帮助解决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计等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有效化解因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社会长治久安。
2、实现机制一体化
坚持走精品化办案之路,以提高整体效能为目的,以整合、优化侦查资源配置为基本要素,采取立体综合的办案方式,努力形成侦查活动集中指挥,统一行动,上下一体,条块链接,纵横联通,互动共进,协调高效的侦查格局。广化情报信息机制。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的系统性,在进一步加强内部协作的同时,密切与公安、审计、工商、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不断扩大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交流平台,努力形成一个资源丰富、功能完备、高效运转的侦查情报信息网络系统。细化线索初查机制。不断完善案件线索评估制度,准确决定线索去向,缜密拟定初查方向,灵活调整初查走向,最大限度地利用线索资源,提高初查成案率。优化立案侦查机制。灵活采用主办、交办、参办等运作方式,实行纵向上下一体化;对疑难复杂、贪渎交织案件,实行横向反贪反渎之间联合办案;对有重大影响、社会反映强烈以及特别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业务部门综合一体化,成立专案组,分工负责,协同作战,整体推进。深化结案处理机制。强化结案责任,加强侦、捕、诉的衔接,落实全案跟踪,注重办案总结。在结案时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在最终处理上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宽严有效。强化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办案责任制,强化安全保密措施,科学组织管理,严格办案流程,加强检务保障,确保执法效果。
3、创新预警机制
在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基础上,解放思想,探索建立职务犯罪预警系统,具体抓好以下工作:第一,大力开展预防调查工作。通过选择典型性、行业性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和类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分析,透过案件的现象、特点,研究发案原因、规律,并提出相应对策。尤其加强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分析,从农村政策、涉农法规等农村干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面入手,引导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农民群众依法维权。第二,有效开展制度预防工作。通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和责任机制,防止滥用权力滋生腐败。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沟通更加通畅。第三,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办案资源优势,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检察外网、检察公开活动、新闻媒体等平台,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等,宣讲法律知识,接受预防咨询,通过发动群众参与,使预防宣传更富有人性化和生命力,积极营造清政廉洁的政务环境。
一、职务犯罪中惩防一体化机制的现状
随着检察机关预防部门的单设,一些地方出现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脱节,惩治不管预防,预防脱离惩治的“两张皮”现象。某些地方存在预防人员不关心侦查情况,侦查人员不重视预防工作的情况,形成部门间的信息屏障,从而使检察资源难以形成合力,影响了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这种把惩防割裂开来、顾此失彼的做法有悖于检察机关专门设置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初衷,对深入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非常不利的;在预防部门推行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工作中,有的侦查人员对行贿档案查询持抵触态度,认为行贿档案查询对行贿人形成了心理压力,不利于后期办理的案件行贿人积极主动地交待问题,增加了案件突破难度;预防部门案中预防介入侦查与自侦部门配合不够,一些检察机关预防部门与自侦部门建立的惩防“一体化”制度未能很好地落实,预防部门人少事多,主动与自侦部门配合、协调不够,自侦部门也担心正在办理的案件泄密,不愿向预防部门提供情况,也未通知预防部门适时介入,从而出现了信息部门化、个人化的倾向,预防部门从自侦部门得不到信息。
当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普遍存在着预防对象随意性较大,预防活动的开展针对性不强的问题。检察机关主动、积极,预防单位被动、消极,同时与侦查部门相脱节,特别是开展同步预防、社会化大预防方面。对同步预防与检察职能定位如何有机结合,存在混乱。对重点工程建设中,预防部门介入工程的时间、方式、程度,各地做法不一,把握不准。介入得深,出现干预、越位问题,介入得浅,又浮在上面,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二、惩防一体化经验做法
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上,我院始终以党的十七大关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通过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一体化工作,融“打击、预防、教育、服务、保障”为一体,旗帜鲜明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避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相脱节的现象出现。
在具体工作上,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标本兼治作用,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惩防一体化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个案惩防一体化机制、系统惩防一体化机制、专业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机制、检察谈话机制以及惩防预警机制。几年来,我院办案数量始终保持一定规模,办案质量持续提升,所办自侦案件全无涉法上访。三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3件6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2件54人,渎职侵权案件11件14人,科级干部14件14人,商业贿赂案件18件18人。在查办惩治犯罪的同时,加强职务犯罪的个案和类案研究,及时提出预防对策,共提出检察建议20件,一份检察建议被高检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开展“服务沿江开发、共建廉洁工程”、“预防工作进镇村”专项活动,主动介入全市452个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工程,有效预防了职务犯罪。
三、精品办案,实现惩治和预防协调发展
在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弯道超越”的目标下,我们惩防一体化工作不能满足于目前的现状,仍需进一步解放思想,做好下一步的工作,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实现职能一体化
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各项部署,增强作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各项职责,自觉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切实担负起惩治腐败的主力军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工作的满意度。密切关注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新动向、新变化,密切关注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依法坚决查办大案、要案。正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坚持严厉打击严重贪污贿赂犯罪,同时对于主观恶性较小,涉嫌犯罪的数额较少,有积极退赃行为和重大立功表现的涉案人员,积极兑现从宽政策;不断改进办案的方式方法,不轻易查封、扣押、冻结发案单位的财产账号,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惩防一体,惩防同步的执法理念,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预防对策研究,提高预防工作专业化水平。认真分析案件特点和规律,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为党委政府在更高层面上预防职务犯罪提供决策依据。通过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职能的履行,切实帮助解决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计等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有效化解因民生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保持社会长治久安。
2、实现机制一体化
坚持走精品化办案之路,以提高整体效能为目的,以整合、优化侦查资源配置为基本要素,采取立体综合的办案方式,努力形成侦查活动集中指挥,统一行动,上下一体,条块链接,纵横联通,互动共进,协调高效的侦查格局。广化情报信息机制。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的系统性,在进一步加强内部协作的同时,密切与公安、审计、工商、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不断扩大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交流平台,努力形成一个资源丰富、功能完备、高效运转的侦查情报信息网络系统。细化线索初查机制。不断完善案件线索评估制度,准确决定线索去向,缜密拟定初查方向,灵活调整初查走向,最大限度地利用线索资源,提高初查成案率。优化立案侦查机制。灵活采用主办、交办、参办等运作方式,实行纵向上下一体化;对疑难复杂、贪渎交织案件,实行横向反贪反渎之间联合办案;对有重大影响、社会反映强烈以及特别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业务部门综合一体化,成立专案组,分工负责,协同作战,整体推进。深化结案处理机制。强化结案责任,加强侦、捕、诉的衔接,落实全案跟踪,注重办案总结。在结案时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在最终处理上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宽严有效。强化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办案责任制,强化安全保密措施,科学组织管理,严格办案流程,加强检务保障,确保执法效果。
3、创新预警机制
在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基础上,解放思想,探索建立职务犯罪预警系统,具体抓好以下工作:第一,大力开展预防调查工作。通过选择典型性、行业性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和类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分析,透过案件的现象、特点,研究发案原因、规律,并提出相应对策。尤其加强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分析,从农村政策、涉农法规等农村干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面入手,引导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农民群众依法维权。第二,有效开展制度预防工作。通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和责任机制,防止滥用权力滋生腐败。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沟通更加通畅。第三,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办案资源优势,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检察外网、检察公开活动、新闻媒体等平台,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等,宣讲法律知识,接受预防咨询,通过发动群众参与,使预防宣传更富有人性化和生命力,积极营造清政廉洁的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