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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管理创新就是打破传统模式,在原管理模式上,注入新的管理理念,运用更科学的管理方法,实现更好地管理社会。而如何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理论和实务界总是见仁见智,近年来,笔者所在醴陵检察院也为此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努力,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笔者想结合醴陵检察工作实际谈点个人的初浅认识:
一、立足检察职能,依托执法办案体现社会管理
检察机关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执法办案是履行一切检察职能的本源和归宿,也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
1、突出执法办案重点。要着眼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解决引发矛盾纠纷源头性问题。严肃查办社会关注的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学校教育、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容易引起社会社会矛盾的职务犯罪案件。如2008年特大冰雪灾害期间,醴陵轻工机械厂因改制问题100多名职工到醴陵市政府上访、请愿,该院迅速派出专人到现场疏导,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接受举报,并根据举报线索和有关情况立案8件8人,有效化解了矛盾,得到了群众好评。
2、改进执法办案方式。在执法观念上,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在执法能力上,要在提高发现违法犯罪,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审查证据,适用法律政策能力的同时,注重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在执法管理上,要在细化工作流程,统一执法规范的同时,大力推进信息化办案,通过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安装案件管理系统软件,实行对案件的统一受理、统一分流、全程全面全天候的动态管理和定期监督;在执法监督制度上,要在完善检察机关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监督制约的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检察工作职能、职责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提高执法透明度;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政协民主监督,并在监督方式上求新,在监督内容上求实,不断增強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监督实效。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在执法作风上,要加强宗旨意识,群众观点的教育,真心实意地解决群众诉求,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醴陵市检察院先后推出了检察干警定向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审查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案件邀请代表、委员和嫌疑人所在村镇(单位)代表进行公开听证制度,通过向代表、委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寄送《醴陵检察专刊》等资料宣传检察工作,方便群众接受监督。
3、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执法办案中,不仅要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而且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010年,醴陵市检察院与该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建立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探索由人民调解员主持和解,检察机关审查确认的办案方式。全年适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6件21人。
二、深化检察改革,在自身创新中提升社会管理能力
自身创新才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检察机关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就必须在工作机制和工作能力上有创新,就必须科学发展,深化改革,提高社会监管能力。
1、在执法理念上求创新。要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积极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举措,努力追求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防止矛盾激化或引发新的矛盾。2011年3月3日,醴陵市某村村支书到检察院反映其所在村村民凌某因森林失火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其妻子因日夜担心而大病一场,凌某的儿子是弱智生活不能自理,检察院领导在得知情况下,于当天组织干警下乡调查了解情况,经核实情况属实后,于次日对凌某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使凌某一家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2、在制度机制上求创新。全面整合、细化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制定统一的执法工作规范,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健全案件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扣押冻结款物管理、办案安全防范规定,提高案件管理科学化、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决防止违法违规办案。建立依托"大调解"工作体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对民事申诉等案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进一步健全违法监管活动发现纠正处理工作机制,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探索完善对社会矫正进行法律监督的方式和措施,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健全社会治安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机制,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3、在工作能力上求创新。改进工作作风,真诚倾听群众的呼声,积极解决群众的诉求,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纠正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不负责任、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根据社会管理创新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网上舆情引导工作机制,在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新闻发言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近年来,醴陵市检察院先后建立了社区民行检察和谐联系点,开通了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开行民生检察巡回车,并顺应社会发展形势在新浪网开设了全省检察机关首家官方微博"醴陵检察官",多渠道、多方式收集群众诉求,并依法解决。去年5月,通过民生热线获取醴陵市某小学乱收费的问题,最终一举查获了包括该校校长在内的4人贪污案。
三、认真落实综治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打击和预防犯罪的有效形式。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参加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开展的对社会重点地区的大排查、大整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对危害严重的案件,坚持适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结合执法办案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的对策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做好犯罪预防工作。要积极推进职务犯罪的"大预防"格局建设,形成党委领导、检察机关专门预防与纪委、审计、监察等各预防成员单位、部门参与的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工作网络,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与联系,实现信息共享,良性互动,并通过联系协商,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联席会议制度。以在各家的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指导,共同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09年3月,醴陵市检察院与醴陵市纪委建立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馆以来,共接受来自省内外机关、企事业单位200余批次10000余人学习观摩,受到了湖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许云昭等领导的赞扬。2010年8月,与醴陵市纪委联合组织全市398个村(居)委会的书记、主任分期分批进行廉政轮训,受到了湖南日报、株洲日报等党报党刊的推介。
2、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的排查整治。要与有关部门配合,深入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加强对社会治安动态的研究把握,及时向领导部门提出强化社会管理,消除治安隐患的建议,提出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紧紧围绕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等敏感期开展涉检信访专项排查,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开展举报宣传日和法律六进等活动,拓宽民生诉求的反映渠道,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困难,了解诉求,把排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真正践行执法为民。
3、积极参与特殊群体的帮教管理。一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参与对社区青少年群体的教育保护,完善和推行在社区和农村探索检察工作等措施,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把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社会,使社会管理创新。二是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不仅要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探索适用认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两劳人员的安置政策,帮助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三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青少年群体的教育保护,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要加强青少年等犯罪的深入分析,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帮教管理,帮助其尽快融入社会,坚持教育与预防为主,惩罚和打击为辅的原则,依法对未成年人作从宽处理。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简化办案程序,提高诉讼效率。2010年,醴陵市检察院共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26件53人,其中不捕11人,不起诉2人,落实帮教措施13人。
一、立足检察职能,依托执法办案体现社会管理
检察机关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执法办案是履行一切检察职能的本源和归宿,也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作。
1、突出执法办案重点。要着眼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解决引发矛盾纠纷源头性问题。严肃查办社会关注的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学校教育、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容易引起社会社会矛盾的职务犯罪案件。如2008年特大冰雪灾害期间,醴陵轻工机械厂因改制问题100多名职工到醴陵市政府上访、请愿,该院迅速派出专人到现场疏导,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接受举报,并根据举报线索和有关情况立案8件8人,有效化解了矛盾,得到了群众好评。
2、改进执法办案方式。在执法观念上,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在执法能力上,要在提高发现违法犯罪,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审查证据,适用法律政策能力的同时,注重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在执法管理上,要在细化工作流程,统一执法规范的同时,大力推进信息化办案,通过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安装案件管理系统软件,实行对案件的统一受理、统一分流、全程全面全天候的动态管理和定期监督;在执法监督制度上,要在完善检察机关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监督制约的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检察工作职能、职责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提高执法透明度;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政协民主监督,并在监督方式上求新,在监督内容上求实,不断增強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监督实效。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在执法作风上,要加强宗旨意识,群众观点的教育,真心实意地解决群众诉求,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醴陵市检察院先后推出了检察干警定向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审查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案件邀请代表、委员和嫌疑人所在村镇(单位)代表进行公开听证制度,通过向代表、委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寄送《醴陵检察专刊》等资料宣传检察工作,方便群众接受监督。
3、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执法办案中,不仅要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而且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2010年,醴陵市检察院与该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建立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探索由人民调解员主持和解,检察机关审查确认的办案方式。全年适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6件21人。
二、深化检察改革,在自身创新中提升社会管理能力
自身创新才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检察机关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就必须在工作机制和工作能力上有创新,就必须科学发展,深化改革,提高社会监管能力。
1、在执法理念上求创新。要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的执法理念,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积极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举措,努力追求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防止矛盾激化或引发新的矛盾。2011年3月3日,醴陵市某村村支书到检察院反映其所在村村民凌某因森林失火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其妻子因日夜担心而大病一场,凌某的儿子是弱智生活不能自理,检察院领导在得知情况下,于当天组织干警下乡调查了解情况,经核实情况属实后,于次日对凌某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使凌某一家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2、在制度机制上求创新。全面整合、细化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制定统一的执法工作规范,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健全案件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扣押冻结款物管理、办案安全防范规定,提高案件管理科学化、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决防止违法违规办案。建立依托"大调解"工作体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对民事申诉等案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进一步健全违法监管活动发现纠正处理工作机制,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探索完善对社会矫正进行法律监督的方式和措施,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健全社会治安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机制,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3、在工作能力上求创新。改进工作作风,真诚倾听群众的呼声,积极解决群众的诉求,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纠正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不负责任、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根据社会管理创新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网上舆情引导工作机制,在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新闻发言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近年来,醴陵市检察院先后建立了社区民行检察和谐联系点,开通了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开行民生检察巡回车,并顺应社会发展形势在新浪网开设了全省检察机关首家官方微博"醴陵检察官",多渠道、多方式收集群众诉求,并依法解决。去年5月,通过民生热线获取醴陵市某小学乱收费的问题,最终一举查获了包括该校校长在内的4人贪污案。
三、认真落实综治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打击和预防犯罪的有效形式。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参加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开展的对社会重点地区的大排查、大整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对危害严重的案件,坚持适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结合执法办案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强化管理的对策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做好犯罪预防工作。要积极推进职务犯罪的"大预防"格局建设,形成党委领导、检察机关专门预防与纪委、审计、监察等各预防成员单位、部门参与的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工作网络,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与联系,实现信息共享,良性互动,并通过联系协商,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联席会议制度。以在各家的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指导,共同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09年3月,醴陵市检察院与醴陵市纪委建立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馆以来,共接受来自省内外机关、企事业单位200余批次10000余人学习观摩,受到了湖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许云昭等领导的赞扬。2010年8月,与醴陵市纪委联合组织全市398个村(居)委会的书记、主任分期分批进行廉政轮训,受到了湖南日报、株洲日报等党报党刊的推介。
2、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的排查整治。要与有关部门配合,深入开展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加强对社会治安动态的研究把握,及时向领导部门提出强化社会管理,消除治安隐患的建议,提出强化管理,预防犯罪的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立,紧紧围绕重大节日、重要会议等敏感期开展涉检信访专项排查,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开展举报宣传日和法律六进等活动,拓宽民生诉求的反映渠道,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困难,了解诉求,把排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真正践行执法为民。
3、积极参与特殊群体的帮教管理。一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参与对社区青少年群体的教育保护,完善和推行在社区和农村探索检察工作等措施,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把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社会,使社会管理创新。二是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不仅要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探索适用认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两劳人员的安置政策,帮助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三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青少年群体的教育保护,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要加强青少年等犯罪的深入分析,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帮教管理,帮助其尽快融入社会,坚持教育与预防为主,惩罚和打击为辅的原则,依法对未成年人作从宽处理。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简化办案程序,提高诉讼效率。2010年,醴陵市检察院共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26件53人,其中不捕11人,不起诉2人,落实帮教措施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