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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相关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着力培育的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一些地方政府和利益团体,不是抓住机遇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新发展循环经济上,而是放松对发展循环经济和环境管理的要求,热衷于上一些“两高一资”项目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项目,使发展循环经济失去了重要战略机遇期。当前形势下推进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实施,必须正确处理好应对金融危机和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关系,抓紧制定出台《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配套法规标准和制度,并理顺保障法律实施的体制机制,加快出台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