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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行政机构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已陷入到了“双重困境”,究其原因,关键在于中央与地方的“纵向权力下放”与“横向权力调整”互相脱节,致使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虽经多次改革而得不到根本解决。因此,中国下一步应当依照《宪法》的规定,撤消职能定位模糊的“地区建制”,取消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地级市政府”,从“城乡合治”走向市、县分置(地级市一律改为县级建制),建立和完善实行“省直管县”或“省直辖市”的地方行政管理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