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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最近在一次讲座中指出,中国的问题,更多的是要问社会,而不是仅仅问大学。“钱学森之问”不是问大学,而是问社会。他说,中国现在的教育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呢?在全国各地的媒体和我们日常言谈中,教育是最容易受到批评的。这就出现了很奇怪的现象,一方面大家都在讲素质教育,但另一方面又觉得素质教育行不通。减负讲了多少年,甚至教育部也发了文,但是负担减得了吗?
葛剑雄教授的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近年,不少教育官员、大学校长都有类似的看法,如中科院院士、南开大学原校长绕子和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反观当今高等教育出现的种种问题,我认为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要归咎于社会的大气候和大环境,这其实是在几乎所有领域都存在的现象,令人痛心。”概括而言,就是大学的问题、教育的问题,更多的是社会问题。
这些观念乍一听上去颇有道理——社会不诚信,学校能独善其身吗?中国是“官本位”社会,你能要求学校摆脱行政吗?国家为减负想了那么多办法,可减负根本减不下来,老百姓也不答应……而沿着这样的思维推论下去,教育改革也就没有什么戏唱了:大学自主招生改革、社会评价体系建设,必须等到社会诚信恢复之后;大学去行政化、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必须等到整个“官本位”社会观念转变;要减轻学生负担,得消除“名校情结”。事实上,这也正是不少教育系统内部人士的“教改看法”。
不得不说,这些看法对教育改革的推进,还是会有一些消极影响的,大家都会等待整体改革,而忽视了自身的改革责任。甚至大家也会逐渐对教育存在的问题,变得心安理得——社会都是如此。对于教育和社会的关系,教育改革和社会观念转变的关系,需要政府官员、教育人士有更清醒的认识。
教育会受到社会的影响,但教育的责任是推进社会改变
毋庸置疑,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学校肯定会受到社会制度、风气的影响,但是学校办学的重要使命就是防止社会对学校产生负面影响,并以学校的风气、人才培养去影响、推动社会的发展。大学之所以要保持独立性、自主性,以及大学之所以被称为社会的灯塔,正是缘于这种办学使命。
我国历史上的教育家,在推动教育改革时,并没有把教育的问题归于社会,而是从教育改革做起,去推动社会进步。1917年,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着手改革北京大学,他采取“兼容并包”的方针,不拘一格招聘大家。关于北大改革,蔡元培说:“要有良好的社会,必先有良好的个人,要有良好的个人,就要先有良好的教育。”这已经清晰地说出了教育与社会的关系。
国外一流大学的办学,也是如此。哈佛大学前校长德里克·博克在哈佛大学350周年校庆时讲话中谈到,“大学的职责是为养育自己的社会服务,问题是如何才能为社会做出最大贡献,以及所需的条件到底是什么。校外的集团时常错误地认为,既然大学成功地进行了教学和研究工作,那么他一定可以操纵政治机构,或者解决社会问题。他们时常迫使大学冒牺牲自己独立性的危险而参与政治斗争,或者要求他们做一些有损学术公开和自由的事情,而公开和自由正是一个健康研究环境必不可少的特性。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已不在于人们寻求大学的帮助以解决社会问题,而在于人们要求大学所作的与大学的性质相矛盾,從而对大学的基本功能构成了威胁”。简言之,就是大学要避免成为社会利益共同体。
但我国当今的大学,却是缺乏这方面的反思的,甚至大学甘于成为利益共同体。而在利益驱使之下,大学忘却了自己的责任,也不愿意打破现在的利益结构,于是把教育的问题推给社会,并在社会问题的掩盖之下,继续制造教育的问题,从问题中谋求各自的利益。
学校不能成为教育改革的阻力,而要成为推动教改的力量
我国的大学,从校长、教授的表态上,都是欢迎教育改革的,但真正推进教育改革,却以各种理由阻碍。比较集中的表现就是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以及取消科研提成,前者牵涉行政利益,后者牵涉教授的收入待遇。
对于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校长们是极力反对的。反对的理由是,在当前“官本位”社会环境中,取消级别只会贬低教育的价值,学校的地位将更低,获得国家的资源将更难。现在好歹高校校长有副部或正厅的级别,政府部门官员不敢懈怠,而一旦失去行政级别,学校将更难与政府部门打交道。
这给人的感觉是给教育争地位,但说到底,是争取领导的利益——级别意味着待遇。从教育的地位出发分析,有行政级别,恰恰是贬低教育的地位,这把学校纳入行政体系,变为一级政府部门,从而让学校失去独立性和自主性,而独立性和自主性是学校的灵魂所在。可当学校没有级别,不听行政指挥、指令,这是教育有地位,还是没地位?
至于取消行政级别之后,学校的资源问题,这并不难解决。其一,建立国家教育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剥离政府的拨款权,由拨款委员会负责预算,并监督政府拨款。在这种情况下,拨款是政府的责任而不再是权力,也就不必再“跑部钱进”。其二,获得独立、自主办学空间的大学,会恢复学校的教育声誉,从而获得更多的社会资金支持,而不再靠政府投资办学。目前我国大学获得的社会捐赠很少,学校将问题推给社会缺乏慈善意识,而根本的原因是学校的行政体制,让捐赠望而却步——这些捐赠会用到教育中吗?还是被挥霍、浪费掉?
取消科研提成,这也是一个老话题。这种曾经对科研起到激励作用的制度,现在成为制造科研经费黑洞的温床。建立年薪制,实行教授阳光工资,是大势所趋,但在推行年薪制的过程中,一些骨干教授都表示反对,原因在于相比于提成得到的收入,年薪少了许多。这是十分令人悲哀的!很多教授在各种场合质疑科研经费没有用到学术研究中,但在目前科研体系中,获得经费最多、拥有更多学术话语权的教授却一直在维护目前的体系。
当然,这并不代表所有学校教师的看法,而只是学校行政领导和“骨干”教授们的看法,而学校行政领导和“骨干”教授,正是当前教育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如果换成是普通教师,他们当然对取消行政级别、取消提成,实行年薪制表示欢迎,但遗憾的是,他们的声音被“沉没”了。 教育改革措施,必须触动根本的权力和利益结构
不少教育人士通常会说,我国已经推进了那么多教改措施,可教育局面并没有多大好转,这显然是社会的问题。其实不然,教育局面没有多大好转,是因为我国已经推进的教改措施,没有一项是真正的教改,几乎都是打着教改旗号的伪教改,甚至是借教改名义牟利的反教改。
拿社会的“名校情结”来说,大家对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已经超过33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31%的背景下越演越烈的“名校情结”深感不解,最后分析原因,是社会存在不健康的劳动等级观念,行业收入差距大、社会福利差距大,还有家长存在不健康的望子成龙心态、虚荣心等。这有一定道理,可名校情結的根源说到底是“身份教育”惹的祸。在高等教育领域,我国人为地把学校分为“985”、“211”、一本、二本、三本、高职高专,学校获得的国家资源不平等、地位也不平等,如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等学校取消所有的行政计划、工程,没有分批次录取,各高校完全平等竞争,还会有这么严重的“名校情结”吗?学校获得平等发展空间之后,高等教育也就为受教育者提供更多的选择,还会盯着名校一条路吗?至于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没有了教育领域自己制造的等级、身份,他们何来学历歧视?
减负的“改革”也是如此。教育部发布的减负令,起不到作用,是很正常的,因为这种减负禁令,就是行政治理思路。而要治理减负,需要的是政府放权,彻底放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和升学考试制度改革。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方面,要制约政府配置教育资源的权力,建立地方教育委员会负责教育重大发展战略决策,建立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拨款预算,这就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说了算的教育发展模式,也转变传统的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在推进高考制度改革方面,需要政府行政部门把考试组织权交给社会机构,把招生自主权交给大学,把选择权交给学生,尤其是扩大学生的选择权。
教育与社会不能彼此推诿,应达成共识形成教育改革合力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有各种不同的观念、声音,是很正常的。但是,对于教育改革,必须改变教育、社会互相推诿、指责的局面,而应该达成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社会要给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不能把所有教育问题都归于学校教育。学校不是无限责任主体,只能承担其应当承担的功能,如果将更多的功能让学校承担,必然会导致学校教育的异化与扭曲。比如,现在有学校开运动会,学生在长跑比赛中猝死,所有舆论都把责任推给学校,结果是学校取消运动会的长跑项目。而其实,如果学校做好了运动会的安保工作,学生是因自身疾病猝死,学校是不应当担责的,对学生进行赔偿,应由保险公司按照校园意外伤害险赔付。类似的事还有很多,最后让学校不堪重负。
学校也应该理解社会、家长对教育的批评、质疑,从自身做起,改变家长、社会对教育的看法。同样以学生猝死为例,之所以会演变为家校矛盾,这与学校没有实行民主管理与依法治校有关。如果实行民主管理,学校建有家长委员会(大学则实行学生自治),家长可参与学校办学管理、决策(学生可通过自治组织维护权利),那么,发生这样的事,是可以通过家长委员会(学生委员会)处理的,而不是由家长个体以“吵闹”方式维权;如果实行依法治校,教育的事按教育规则处理,法律的事按法律程序处理,那么,也不会出现法律、教育的纠缠。而这些正需要通过教育改革加以解决。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行学校的民主管理,正是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所确定的教育改革内容。
教育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扩大教育公平,让每个受教育者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有更好的成长空间,这一目标是一致的。所以,要减少无谓的指责,就应该对教改达成共识。推进教育改革,负责任的管理者、办学者、教育者,应该更多思考自身的责任,而不是从维护权力、利益角度去推卸责任。如果把教育的问题推给社会,社会再把社会的问题推给教育,那么,我国社会的进步、教育的进步从何而来?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如果教育要起到国家、民族之本的作用,当率先推进改革。
责编:赵 东
葛剑雄教授的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近年,不少教育官员、大学校长都有类似的看法,如中科院院士、南开大学原校长绕子和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反观当今高等教育出现的种种问题,我认为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要归咎于社会的大气候和大环境,这其实是在几乎所有领域都存在的现象,令人痛心。”概括而言,就是大学的问题、教育的问题,更多的是社会问题。
这些观念乍一听上去颇有道理——社会不诚信,学校能独善其身吗?中国是“官本位”社会,你能要求学校摆脱行政吗?国家为减负想了那么多办法,可减负根本减不下来,老百姓也不答应……而沿着这样的思维推论下去,教育改革也就没有什么戏唱了:大学自主招生改革、社会评价体系建设,必须等到社会诚信恢复之后;大学去行政化、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必须等到整个“官本位”社会观念转变;要减轻学生负担,得消除“名校情结”。事实上,这也正是不少教育系统内部人士的“教改看法”。
不得不说,这些看法对教育改革的推进,还是会有一些消极影响的,大家都会等待整体改革,而忽视了自身的改革责任。甚至大家也会逐渐对教育存在的问题,变得心安理得——社会都是如此。对于教育和社会的关系,教育改革和社会观念转变的关系,需要政府官员、教育人士有更清醒的认识。
教育会受到社会的影响,但教育的责任是推进社会改变
毋庸置疑,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学校肯定会受到社会制度、风气的影响,但是学校办学的重要使命就是防止社会对学校产生负面影响,并以学校的风气、人才培养去影响、推动社会的发展。大学之所以要保持独立性、自主性,以及大学之所以被称为社会的灯塔,正是缘于这种办学使命。
我国历史上的教育家,在推动教育改革时,并没有把教育的问题归于社会,而是从教育改革做起,去推动社会进步。1917年,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着手改革北京大学,他采取“兼容并包”的方针,不拘一格招聘大家。关于北大改革,蔡元培说:“要有良好的社会,必先有良好的个人,要有良好的个人,就要先有良好的教育。”这已经清晰地说出了教育与社会的关系。
国外一流大学的办学,也是如此。哈佛大学前校长德里克·博克在哈佛大学350周年校庆时讲话中谈到,“大学的职责是为养育自己的社会服务,问题是如何才能为社会做出最大贡献,以及所需的条件到底是什么。校外的集团时常错误地认为,既然大学成功地进行了教学和研究工作,那么他一定可以操纵政治机构,或者解决社会问题。他们时常迫使大学冒牺牲自己独立性的危险而参与政治斗争,或者要求他们做一些有损学术公开和自由的事情,而公开和自由正是一个健康研究环境必不可少的特性。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已不在于人们寻求大学的帮助以解决社会问题,而在于人们要求大学所作的与大学的性质相矛盾,從而对大学的基本功能构成了威胁”。简言之,就是大学要避免成为社会利益共同体。
但我国当今的大学,却是缺乏这方面的反思的,甚至大学甘于成为利益共同体。而在利益驱使之下,大学忘却了自己的责任,也不愿意打破现在的利益结构,于是把教育的问题推给社会,并在社会问题的掩盖之下,继续制造教育的问题,从问题中谋求各自的利益。
学校不能成为教育改革的阻力,而要成为推动教改的力量
我国的大学,从校长、教授的表态上,都是欢迎教育改革的,但真正推进教育改革,却以各种理由阻碍。比较集中的表现就是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以及取消科研提成,前者牵涉行政利益,后者牵涉教授的收入待遇。
对于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校长们是极力反对的。反对的理由是,在当前“官本位”社会环境中,取消级别只会贬低教育的价值,学校的地位将更低,获得国家的资源将更难。现在好歹高校校长有副部或正厅的级别,政府部门官员不敢懈怠,而一旦失去行政级别,学校将更难与政府部门打交道。
这给人的感觉是给教育争地位,但说到底,是争取领导的利益——级别意味着待遇。从教育的地位出发分析,有行政级别,恰恰是贬低教育的地位,这把学校纳入行政体系,变为一级政府部门,从而让学校失去独立性和自主性,而独立性和自主性是学校的灵魂所在。可当学校没有级别,不听行政指挥、指令,这是教育有地位,还是没地位?
至于取消行政级别之后,学校的资源问题,这并不难解决。其一,建立国家教育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剥离政府的拨款权,由拨款委员会负责预算,并监督政府拨款。在这种情况下,拨款是政府的责任而不再是权力,也就不必再“跑部钱进”。其二,获得独立、自主办学空间的大学,会恢复学校的教育声誉,从而获得更多的社会资金支持,而不再靠政府投资办学。目前我国大学获得的社会捐赠很少,学校将问题推给社会缺乏慈善意识,而根本的原因是学校的行政体制,让捐赠望而却步——这些捐赠会用到教育中吗?还是被挥霍、浪费掉?
取消科研提成,这也是一个老话题。这种曾经对科研起到激励作用的制度,现在成为制造科研经费黑洞的温床。建立年薪制,实行教授阳光工资,是大势所趋,但在推行年薪制的过程中,一些骨干教授都表示反对,原因在于相比于提成得到的收入,年薪少了许多。这是十分令人悲哀的!很多教授在各种场合质疑科研经费没有用到学术研究中,但在目前科研体系中,获得经费最多、拥有更多学术话语权的教授却一直在维护目前的体系。
当然,这并不代表所有学校教师的看法,而只是学校行政领导和“骨干”教授们的看法,而学校行政领导和“骨干”教授,正是当前教育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如果换成是普通教师,他们当然对取消行政级别、取消提成,实行年薪制表示欢迎,但遗憾的是,他们的声音被“沉没”了。 教育改革措施,必须触动根本的权力和利益结构
不少教育人士通常会说,我国已经推进了那么多教改措施,可教育局面并没有多大好转,这显然是社会的问题。其实不然,教育局面没有多大好转,是因为我国已经推进的教改措施,没有一项是真正的教改,几乎都是打着教改旗号的伪教改,甚至是借教改名义牟利的反教改。
拿社会的“名校情结”来说,大家对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已经超过33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31%的背景下越演越烈的“名校情结”深感不解,最后分析原因,是社会存在不健康的劳动等级观念,行业收入差距大、社会福利差距大,还有家长存在不健康的望子成龙心态、虚荣心等。这有一定道理,可名校情結的根源说到底是“身份教育”惹的祸。在高等教育领域,我国人为地把学校分为“985”、“211”、一本、二本、三本、高职高专,学校获得的国家资源不平等、地位也不平等,如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等学校取消所有的行政计划、工程,没有分批次录取,各高校完全平等竞争,还会有这么严重的“名校情结”吗?学校获得平等发展空间之后,高等教育也就为受教育者提供更多的选择,还会盯着名校一条路吗?至于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没有了教育领域自己制造的等级、身份,他们何来学历歧视?
减负的“改革”也是如此。教育部发布的减负令,起不到作用,是很正常的,因为这种减负禁令,就是行政治理思路。而要治理减负,需要的是政府放权,彻底放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和升学考试制度改革。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方面,要制约政府配置教育资源的权力,建立地方教育委员会负责教育重大发展战略决策,建立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拨款预算,这就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说了算的教育发展模式,也转变传统的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在推进高考制度改革方面,需要政府行政部门把考试组织权交给社会机构,把招生自主权交给大学,把选择权交给学生,尤其是扩大学生的选择权。
教育与社会不能彼此推诿,应达成共识形成教育改革合力
当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有各种不同的观念、声音,是很正常的。但是,对于教育改革,必须改变教育、社会互相推诿、指责的局面,而应该达成共识,形成改革合力。
社会要给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不能把所有教育问题都归于学校教育。学校不是无限责任主体,只能承担其应当承担的功能,如果将更多的功能让学校承担,必然会导致学校教育的异化与扭曲。比如,现在有学校开运动会,学生在长跑比赛中猝死,所有舆论都把责任推给学校,结果是学校取消运动会的长跑项目。而其实,如果学校做好了运动会的安保工作,学生是因自身疾病猝死,学校是不应当担责的,对学生进行赔偿,应由保险公司按照校园意外伤害险赔付。类似的事还有很多,最后让学校不堪重负。
学校也应该理解社会、家长对教育的批评、质疑,从自身做起,改变家长、社会对教育的看法。同样以学生猝死为例,之所以会演变为家校矛盾,这与学校没有实行民主管理与依法治校有关。如果实行民主管理,学校建有家长委员会(大学则实行学生自治),家长可参与学校办学管理、决策(学生可通过自治组织维护权利),那么,发生这样的事,是可以通过家长委员会(学生委员会)处理的,而不是由家长个体以“吵闹”方式维权;如果实行依法治校,教育的事按教育规则处理,法律的事按法律程序处理,那么,也不会出现法律、教育的纠缠。而这些正需要通过教育改革加以解决。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行学校的民主管理,正是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所确定的教育改革内容。
教育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扩大教育公平,让每个受教育者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有更好的成长空间,这一目标是一致的。所以,要减少无谓的指责,就应该对教改达成共识。推进教育改革,负责任的管理者、办学者、教育者,应该更多思考自身的责任,而不是从维护权力、利益角度去推卸责任。如果把教育的问题推给社会,社会再把社会的问题推给教育,那么,我国社会的进步、教育的进步从何而来?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如果教育要起到国家、民族之本的作用,当率先推进改革。
责编:赵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