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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民贫困问题依然存在是由于我国农村基本建设能力、社会政策、社会发展战略等客观条件造成,这些客观条件最终是对农民权力的压制或剥夺。因而必须赋权于农民,让农民有更多的自我发展与自我管理的权力。我国目前在部分地区试点开展的以赋权为核心的扶贫模式是解决农民贫困问题的新出路之一,这种新模式是体制调整、制度改革、社会环境改善和农民自身增权的复合体。在探索这一模式时要注意形成制度化与做到真正的分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