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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日前率全国人大常委会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组赴吉林省进行执法检查,并与当地政府、企业和高校座谈。陈至立指出,节约能源、提高能效、降低排放,关系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意义重大。要充分认识实施好节约能源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能法的贯彻实施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力战略措施抓好、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