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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农村社会的转型和农村家庭结构的改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重大挑战,农村老年人面临老无所养、老无所依的窘境。当前,国家和政府对农村老年人的正式社会支持制度尚不完善;以家庭为主的非正式社会支持主体对农村老年人的支持功能逐渐退化。农村家庭权力结构的变化,农村居民的个体化和理性化以及乡村社会孝道文化的式微是当前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存在问题的主要社会根源。中国农村社会转型中出现的利益化趋势,需要通过文化基础的重构和制度体系的建设来引导,从而为转型中失序的农村社会提供规范和共识。这是解决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根本途径。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7.05.008
据全国老龄工作办公室预测,2020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占全人口的17.17%;2050年,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30%以上,总量将超过4亿。[1]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老龄人口的大多数都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老年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获益远远不及农村地区的年轻群体和城市里的老年人。农村中的劳动力向城市大量流动,农村的家庭规模相比于以前不断缩小,养老问题日益成为农村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当下农村老年人的家庭地位、社会地位已不同于传统的乡土社会中的“权威性”存在。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状况也已经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给农村老年人带来的影响更多是负面的。
一、已有研究
国内社会学界关于中国农村老年人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关注农村留守老人、农村贫困老年人等农村养老问题。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总结。首先,关于农村现行的养老方式的研究。如宋健认为,从经济支持的角度,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经历了50年代初的家庭养老,到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养老,再到80年代至今的以家庭养老为主、养老保障方式多元化三个时期。[2]其次,关于农村老年人养老存在的基础、当下面临的问题及其所产生的影响。最后,关于农村老年人今后的发展方向的研究。总的来看,当前对于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研究呈现出观点较多共识少,研究范围较窄内容广泛的特点。国内学者关于老年人社会支持的研究也取得了很多重要的成果,这些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实证类研究,主要是关于不同地区或具有不同特征的老年人群体的社会支持情况,如天津市老年人社会网研究,银川市兴庆区农转非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网络等;第二种是比较类研究,有关于国内的跨社区研究,如厦门市老年人社会网的城乡比较研究,也有跨文化的关于中国与国外的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研究,如北京与英国利物浦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的比较。其中,关于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的研究也较多,包括社会角色与提供社会支持之间的关系,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络的规模及功能,社会支持系统中各个组成部分的功能分析,对于农村特殊老年人群,尤其是空巢老人的社會支持的研究等。在关于农村地区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的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贺寨平的《社会网络与老年人生存状态》一书。该书主要阐述了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网络的结构、网络构成、网络成员与老年人的关系强度、交往频度、空间接近度和网络的变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3]
从上述研究可发现,目前对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络的研究中量化研究的成分居多,从研究者的角度运用变量与变量之间的关系来说明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而相应的质性研究并没有太多的涉及。此外,农村地区家庭养老矛盾、留守老人问题的出现,与中国社会的变迁和转型是密切相关的,而学界从社会转型的角度进行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研究的却甚少。因此,无论从当前农村老年人问题的重要性,还是从社会学界对于农村老年人问题研究的不足来看,从社会转型的角度对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现状和问题进行研究,解析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问题背后的社会根源,都具有很大的意义。
二、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现状
(一)社会支持的类型
按照支持的主体,我们可以将社会支持分为正式支持和非正式支持两种。转型中的农村社会,原有的封闭系统被打破,国家和市场以强势力量进入农村社会,成为农村社会支持结构中最主要的正式支持力量,大大提高了农村社会支持的制度化水平。对国家来说,针对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支持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政策的制度设计来实施的,如最低生活保障金、养老保险金、高龄补贴、免费体检等。国家的这些政策主要是为了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存需求。与非正式支持相比,政府的社会支持政策带有普遍性,主要是资金支持和物质支持。在当下的农村社会,对于生活苦难,老无所依的老年人来说,国家每个月下发的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正式支持就是可以解燃眉之急的“救命稻草”。针对老年人的支持政策和社会福利,表现了国家对于农村老年人的关注度逐步提高。
非正式支持提供者包括家庭、亲戚、邻居和朋友,家庭支持是农村地区最重要的养老方式。D村老人的养老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轮养”,即老年父母或者其中之一由已经分家单过的几个儿子轮流供养,如果老人自己有住房,则主要是由儿子轮流提供食物,照顾生活,如果老人没有自己的住房则会在几个儿子家里轮流居住;一种是独立生活的几个儿子分别供养父亲和母亲,老年夫妻不在一起生活。在这两种供养方式中,第一种是D村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轮养的时间长短一般由几个儿子共同商量决定。
非正式支持主要包括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医疗保障和精神慰藉。子女对老人的经济供给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物类的,比如在平时会给老人送一些生活必需品、送粮食等。一类是现金类的支持,大部分是在老人生日、过年过节时会给数额不等的现金。通过调查可知,D村的老年人,如果仍然有劳动能力的,只要生活上过得去是不会向子女伸手要钱的。绝大部分的老年人最主要的一部分收入都是依靠自己的种地劳动、养些牛羊类牲畜所得,然后子女会多少给些生活补贴。如果老人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必须依靠儿子给予粮食、现金的经济支持,而儿子、儿媳如不孝顺,那么老人的晚年生活就会过得非常窘迫。 (二)存在的问题
正式支持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正式支持的保障力度小,覆盖范围小。在访谈D村老人的过程中,他们对于国家农村老年人的各种补贴都给予了很高的认可和赞同。但结合近年来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上涨的物价和避之不及的病痛,国家每个月给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实在是杯水车薪。农村老年人的特殊性在于,对于家庭经济的依赖性要远远高于城市老年人。绝大多数老年人在农村地区没有养老金,有能力工作的人可以靠自己的劳动收入,一旦失去了劳动能力,只能依靠自己孩子。二是制度透明度低,存在暗箱操作。国家对于农村老年人的正式支持,比如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高龄补贴等,需经过村委会这个中间环节才能完成。在某种意义上,村委会掌握了国家惠农利农的各种资源,权力很大。但在缺乏相关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村委会的权力会出现“潜规则”现象。在调研的过程中,不少老人向笔者反映村委会里的干部违规给自己家族里的老人办低保,还暗中私分低保钱和高龄补贴。在村委会和村民之间,存在一定的不信任和矛盾。造成这一不信任和矛盾的根源就在于制度的不透明和信息的不对称。村委会掌握了国家下发的资源的全部相关信息,但对于诸如低保户评选标准、高龄津贴的发放数额和时间等相关制度不进行明确的说明和公示。
非正式支持方面,家庭对于农村老年人的支持度逐渐弱化。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家庭支持是他们晚年生活的最大依靠。而在当下的农村社会中,子女对于老人的经济支持、物质支持的强度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相比于传统乡土社会中老年人的权威性,农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下降。相应地,年轻人对于老年人的认同度和支持度也下降了。通过调研可知,虽然现在年轻人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给予老年人的生活補贴和物质帮助并没有提高多少。在当下的农村社会,很多老年人面临生存需要得不到保障的窘境,精神方面的需求更是得不到满足。在访谈中发现,老人的精神需要从来没有引起过儿女的重视。很多老人都抱怨起儿女,特别是儿子很长时间都不来看自己一次,更不用说和自己聊天谈心了。但是对于这种现象,老人们表示也已经默默接受,司空见惯了。老人认为,现在的年轻人觉得与老人之间有代沟,没有共同话题要谈,“老年人不中用了”。特别是对于丧偶独居的老人来说,比起子女的生活补贴,他们更期盼来自子女的精神安慰和支持。此外,农村人对于养老院的认知存在误区。不论年龄的大小,D村的村民都认为养老院是一个不愿去、不能去、不得不去才会去的地方。按照村里老人的话来说,“去养老院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就代表自己被儿女抛弃了,没人管了”。D村所在的乡镇设有养老院,养老院的卫生条件比较好,并配有老年人的娱乐设施。养老院的条件虽然不能说处于很高的水平,但基本的生活需要可以满足,老人之间可以聊天娱乐,精神上也不会孤独。当询问被访者,如果子女愿意出钱送老人到养老院去他们会不会去时,有90%的被访者都表示不愿意去养老院。
三、存在问题的社会根源解析
几千年来,赡养父母的孝道观念世代相承,父母抚养子女,子女长大成人赡养年老的父母,和谐的家庭关系得以牢固维系。“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子女对待老人,能够尊敬,能够赡养,二者并行,便是孝道的真谛。然而,子女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老年人居无定所、老无所依的现象近年来在农村频发,对父母不尊敬更是普遍。我们必须深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当下农村老年人的这种生活现状?这种变化背后的社会根源是什么?
(一)家庭权力结构的变化
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性在于,是国家的权力、政策推动了社会的转型,而不是社会转型推动了国家的相关政策。对应于农村社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市场经济的迅速兴起,以及越来越发达的现代传播技术推动了广大农村社会的转型,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农村社会传统的家庭结构。长期占据农村社会的父权制家庭模式遭受了冲击,老年人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下降。
20世纪80年代,农村社会的集体化时代结束,国家减少了对私人生活的控制,传统的价值观并没有继续支撑社会空间,转而被新兴的市场经济等种种因素争夺了空间。英格尔斯说: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最为普遍也是最不能避免的趋势,就是现代化助长了一种年轻的文明。在出现的这种年轻文明里,年长的老人不再是受人尊重的对象,高龄再也不能成为受人尊重的理由。英格尔斯的预言已经成为出现在农村社会中的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中国的集体化时代结束以后,中国传统的家庭结构以及父权制的家庭关系并没有得到接续”。[4]20世纪的八九十年代,中国的核心家庭数量迅速增长,同时主干家庭的数量却在逐渐减少,联合家庭基本消失。核心家庭的迅速增长,意味着在家庭内部,以夫妻关系为主的关系模式代替了以父子关系为主的关系模式——家庭权力结构发生了变化,长辈在家庭中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地位受到挑战。由于得不到传统社会中的那种认同和尊敬,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日趋下降。父辈已经丧失了传统社会中的那种至高无上的神圣和权威,年轻人开始更加关注父辈对子女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老年人的尊严也受到挑战,为了晚年生活有保障,他们也不得不讨好自己的子女。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在老人社会的终结过程中,农村中老年人的边缘化并不是现代化给我们带来的积极成果,而是一种不成熟现代化的表现。
(二)农村居民的个体化和理性化
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之前,中国的社会结构是高度集体主义的社会,个人必然是在集体中,几乎没有自由与自主,不能选择生活或工作。阎云翔提到,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的个体化进程已经演变为两个层面上的社会转型:一方面是个体的兴起,另一方面是社会结构的个体化。个体的兴起主要反映在个人生命历程模式的变化上,社会结构的个体化体现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国家政策变化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后果”。[5]就农民而言,农民不再被束缚在集体主义经济的框架中,自由和自主性大大提高,社会流动的机会也大大增加。一句话概括,农民个人的选择机会不断增多。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不再是被明确地标准规划,从制度性规范的藩篱中脱离出来。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农村居民的私生活方面,国家的力量仍然很强大,最有代表性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但总的来说,国家将对农村社会的注意力放在了经济、政治这两个关键点上,逐步减弱了对私人生活的控制。其中,市场经济的巨大影响力是推动农村社会家庭变迁、推动农村居民个体发展的主要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逐步渗入到农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它在提高农业生产率,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无声无息地改变着农村社会传统的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改变着农村居民传统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市场经济对于农民生活影响很大的一个方面就是农民对于“货币”的认知。在研究货币交换取代实物交换对于人类社会的影响时,齐美尔认为,货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标志着人类的理性化。货币的出现使人们的社会交往变得越来越便利和频繁,把人们从地域中解放出来,使人们越来越独立和自由。但随着货币逐渐渗透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以货币作为中间媒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逐渐淡漠和疏远了。在当下的农村社会,金钱成为农民的主要追求,当下的物质利益成为很多农民一心追逐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取向。“当追求富裕的生活成为农村居民压倒其他一切的生活目标,经济成为农村生活中的强势话语,农村社会正从玛格丽特·米德所说的以年长者为主导的前喻文化迅速向以年轻人为主导的后喻文化过渡,年长者在乡村文化秩序中迅速被边缘化。更为关键的是乡村文化价值体系的解体,利益的驱动几乎淹没一切传统乡村社会文化价值,而成为乡村社会的最高主宰。”[6]正如王思斌在书中所担忧的:“一种功利主义文化正在城乡兴起,部分人对道德和传统价值的漠视引起人们深深的忧虑。在一些人眼中,个人成就评价的主要尺度只有财富与权力,这样一种价值观对城乡社会和家庭会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7]
通过D村的调研也发现,村里的年轻人在思想上对赡养父母有着正确的判断,认为自己有责任照顾父母,应该尊敬老人,善待老人。但在现实的矛盾和冲突中,他们的选择往往倾向于理性和利益。他们认为,现在的社会,日子过得好不好才是最重要的,自己日子过得好就是最有面子的事情,没有人会因为不遵守孝道在村子里丧失面子。
(三)孝道文化的式微
人类学家郭于华感慨道:“我近年在农村从事调查研究的过程中经常有这样的感觉:老人受到的待遇和生活境况,与我们通常印象中的‘尊老敬老’、‘善待老人’这类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并不相符。”[8]随着现代性因素在农村社会的渗透,村庄的传统伦理秩序受到冲击,代际关系赖以存在的原有价值基础逐渐弱化。时代的变化与社会的转型不仅改变了农村居民的生存之道,也深深地改变了他们所赖以存在的文化环境。农村社会结构及其道德秩序的变化速度远远超过了农村社会更替的速度,由此带来社会的失序。年轻人更多地是关注自己小家庭的现实生活,中华民族传统的孝道文化由此衰落。在“一切事情先算账”的观念的指导下,年轻人是否要尊敬、赡养老年人,取决于老年人是否给了他们好的生活基础,是否可以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但是老年人仍然全心全意地为自己的子女着想。对于子女的不孝,老年人总会给出自己的解释,不会过度挑剔自己的子女。尽管在年轻一代中越来越缺乏孝顺,但农村老年人仍然选择容忍孩子。
中国传统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會,传统的礼仪、习俗与老年人的权威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力量。在乡村社会的熟人共同体中,高龄的老年人有着大量实用的知识和经验,是富有权力的权威形象。他们处于村庄内社会网络的中心位置,占有大量的社会资源,承担着维持村庄共同体公共秩序、处理村庄大小事宜的责任,进而影响村庄的盛衰治乱。这就是所谓的“长老统治”。“在农业文明的伦理社会中,老年人常常是青年人的领航者,他们是祖先遗留下来的智慧与经验的库藏,权威也因此常掌握在老年人手中,所以中国是一个‘老人取向’的社会”。[9]金耀基在这句话中所谓的“老”并非仅仅是指生理意义上的,即年龄的不断增加,而是包含了更多的社会和文化内涵。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中国广大农村社会开始逐渐受到市场经济的猛烈冲击。社会流动的政策逐渐放宽,农民离开土地外出打工,在发达的城市生活中体会到了金钱的重要性。对于物质的追求,对于金钱的渴望,使得年轻人的主流价值观开始发生改变。每个人都成为了一个理性计算的个体,最在乎的是如何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这种理性计算也体现在了原本应该充满温情的家庭关系之中。传统社会中,在成家之前,子女的劳动所得大部分都要交给父母,由父母来进行统筹支配。随着父辈经验的无用化,父辈的家庭地位也日渐下降,子女开始独自掌握财权,赡养父母的意识随之淡化。
此外,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传统道德权威在农村社会的衰落,道德舆论在农村社会中的作用逐渐丧失。乡村社会的多元道德观念,使得乡村社会道德评价标准发生失范,农村居民也分不清各种行为的合理与否。这正像孟德拉斯所说,社会中的劳动者不再仅仅依赖于自己的良心、干劲和劳动观念,父辈们的道德观念也不再作为评价劳动者的主要依据和从事经营活动的标准。地方性的道德共识和伦理规范失去作用,人们对于荣辱、对错、是非善恶的判断标准不再统一,道德评价仅仅依赖于个人的主观偏好。农村居民找不到农村社会原有的身份认同感、归属感和依赖感。
道德舆论的不作为只是一方面,更为关键的是在当下的农村社会,不孝的行为得不到任何实质性的惩戒,也造不成多大的影响。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行为,年轻人开始习以为然,久而久之老年人对此也视为正常。国家并未在孝道式微的过程中及时对乡村社会秩序加以修正和引导,使得老年人和年轻人代际之间的不合理关系持续不断地再生产,任乡村社会步入孝道失范的恶性循环。带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制度本该发挥作用,但由于养老问题属于家庭内部的私领域,状告儿子是与情理不容的事情,对于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法律也无能为力。
乡村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的混乱,法律等规范机制对不孝行为有限的约束力,使得缺乏内在引导和外在约束的家庭伦理秩序走向混乱,乡村代际关系发生深刻转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道文化产生变革。 四、对策分析
(一)完善国家和政府的制度保障
国家和政府应构建保障农村老年人养老的相关制度体系,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和高龄补贴,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加大对于农村老年人的医疗救助,特别是大病救助。此外,国家和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措施保证一系列制度的公开透明运转,避免权力的暗中操作,让有限的资源切实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国家和政府也要积极探索构建以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为基础,包括村民储蓄养老、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作为补充在内的多保障、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更好地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對于农村中的贫困、孤寡老人来说,养老院是一个可以选择的归宿,但通过调查发现,农村中老年人对于养老院普遍存在着不信任和不愿去的现象。作为农村社会中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养老院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文化传统及思想观念等改善管理方式,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村委会、镇政府也要向广大农村居民加强关于养老院的宣传,让广大村民真正了解养老院的存在价值。
(二)构建家庭养老的文化基础与法律约束
鉴于中国当下的社会现实以及老年人的养老观念,对于中国绝大多数的农村家庭而言,家庭养老仍然是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在农村社会的大转型中,家庭权力结构发生变化,传统的礼治秩序已无法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包括孝道在内的传统文化式微,道德舆论失去原有的约束效力。家庭养老面临文化基础和制度基础的双重缺失。这一社会现实应该引起国家政策的重视。
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文化”是家庭养老的核心内涵。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国家也要注重乡村的文化建设。政府和媒体应加强爱老敬老的宣传教育,从家庭内部抓起,加强农村居民对于传统孝文化的认同,使孝文化重新内化为农村居民的道德判断标准和行为准备,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的良好风气。
当然,文化基础的建设是一方面,对于当代农村社会的治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特别是法律约束是必不可少的。苏力认为,“因为各种自然的、人文的和历史的原因,当下在中国,国家权力对某些农村社会的控制仍相当松弱;‘送法下乡’这一浩大工程是国家权力试图在其有效权力无法强有力控制的边缘地带,以司法的方式建立或强化国家权力的权威,使国家权力所意图建立的秩序得以贯彻落实”。[10]“送法下乡”的初期,曾经遭遇了农村社会的抵抗,引发了很多法理情相冲突的案例,农村居民对于法律从内心排斥。然而随着农村社会传统礼治秩序的式微和道德舆论力量的弱化,农村居民渴望国家通过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制定和输入化解社会中、家庭中的各类矛盾纠纷,重新形成社会的良性运行。
在上述情况下,国家要抓住契机,在农村居民对于法律制度的期盼中,吸收传统的乡村礼治秩序的合理内核,重建当今农村社会的文化基础,推行反应现代农村居民精神、有效约束个体行为的制度文化。当然,关于老年人养老的各项政策的制定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充分调动农村家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尊老爱老、履行赡养责任成为物质上有补助、精神上有鼓励、制度上有保障的可行之路。
中国的社会转型,尤其是30余年以来的改革开放,引起了农村社会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全方位的变革。农村社会传统权威式微,孝道所赖以存在的基础逐渐弱化。中国农村社会转型中出现的利益化趋势需要有制度保障和文化基础来引导,为转型中失序的农村社会提供规范和共识。这是解决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根本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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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674-7739.2017.05.008
据全国老龄工作办公室预测,2020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占全人口的17.17%;2050年,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30%以上,总量将超过4亿。[1]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老龄人口的大多数都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老年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获益远远不及农村地区的年轻群体和城市里的老年人。农村中的劳动力向城市大量流动,农村的家庭规模相比于以前不断缩小,养老问题日益成为农村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当下农村老年人的家庭地位、社会地位已不同于传统的乡土社会中的“权威性”存在。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状况也已经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给农村老年人带来的影响更多是负面的。
一、已有研究
国内社会学界关于中国农村老年人问题的研究,主要是关注农村留守老人、农村贫困老年人等农村养老问题。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总结。首先,关于农村现行的养老方式的研究。如宋健认为,从经济支持的角度,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经历了50年代初的家庭养老,到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养老,再到80年代至今的以家庭养老为主、养老保障方式多元化三个时期。[2]其次,关于农村老年人养老存在的基础、当下面临的问题及其所产生的影响。最后,关于农村老年人今后的发展方向的研究。总的来看,当前对于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研究呈现出观点较多共识少,研究范围较窄内容广泛的特点。国内学者关于老年人社会支持的研究也取得了很多重要的成果,这些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实证类研究,主要是关于不同地区或具有不同特征的老年人群体的社会支持情况,如天津市老年人社会网研究,银川市兴庆区农转非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网络等;第二种是比较类研究,有关于国内的跨社区研究,如厦门市老年人社会网的城乡比较研究,也有跨文化的关于中国与国外的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研究,如北京与英国利物浦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的比较。其中,关于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的研究也较多,包括社会角色与提供社会支持之间的关系,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络的规模及功能,社会支持系统中各个组成部分的功能分析,对于农村特殊老年人群,尤其是空巢老人的社會支持的研究等。在关于农村地区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的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贺寨平的《社会网络与老年人生存状态》一书。该书主要阐述了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网络的结构、网络构成、网络成员与老年人的关系强度、交往频度、空间接近度和网络的变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3]
从上述研究可发现,目前对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络的研究中量化研究的成分居多,从研究者的角度运用变量与变量之间的关系来说明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而相应的质性研究并没有太多的涉及。此外,农村地区家庭养老矛盾、留守老人问题的出现,与中国社会的变迁和转型是密切相关的,而学界从社会转型的角度进行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研究的却甚少。因此,无论从当前农村老年人问题的重要性,还是从社会学界对于农村老年人问题研究的不足来看,从社会转型的角度对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现状和问题进行研究,解析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问题背后的社会根源,都具有很大的意义。
二、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现状
(一)社会支持的类型
按照支持的主体,我们可以将社会支持分为正式支持和非正式支持两种。转型中的农村社会,原有的封闭系统被打破,国家和市场以强势力量进入农村社会,成为农村社会支持结构中最主要的正式支持力量,大大提高了农村社会支持的制度化水平。对国家来说,针对农村老年人的社会支持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政策的制度设计来实施的,如最低生活保障金、养老保险金、高龄补贴、免费体检等。国家的这些政策主要是为了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存需求。与非正式支持相比,政府的社会支持政策带有普遍性,主要是资金支持和物质支持。在当下的农村社会,对于生活苦难,老无所依的老年人来说,国家每个月下发的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正式支持就是可以解燃眉之急的“救命稻草”。针对老年人的支持政策和社会福利,表现了国家对于农村老年人的关注度逐步提高。
非正式支持提供者包括家庭、亲戚、邻居和朋友,家庭支持是农村地区最重要的养老方式。D村老人的养老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轮养”,即老年父母或者其中之一由已经分家单过的几个儿子轮流供养,如果老人自己有住房,则主要是由儿子轮流提供食物,照顾生活,如果老人没有自己的住房则会在几个儿子家里轮流居住;一种是独立生活的几个儿子分别供养父亲和母亲,老年夫妻不在一起生活。在这两种供养方式中,第一种是D村最主要的养老方式,轮养的时间长短一般由几个儿子共同商量决定。
非正式支持主要包括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医疗保障和精神慰藉。子女对老人的经济供给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物类的,比如在平时会给老人送一些生活必需品、送粮食等。一类是现金类的支持,大部分是在老人生日、过年过节时会给数额不等的现金。通过调查可知,D村的老年人,如果仍然有劳动能力的,只要生活上过得去是不会向子女伸手要钱的。绝大部分的老年人最主要的一部分收入都是依靠自己的种地劳动、养些牛羊类牲畜所得,然后子女会多少给些生活补贴。如果老人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必须依靠儿子给予粮食、现金的经济支持,而儿子、儿媳如不孝顺,那么老人的晚年生活就会过得非常窘迫。 (二)存在的问题
正式支持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正式支持的保障力度小,覆盖范围小。在访谈D村老人的过程中,他们对于国家农村老年人的各种补贴都给予了很高的认可和赞同。但结合近年来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上涨的物价和避之不及的病痛,国家每个月给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实在是杯水车薪。农村老年人的特殊性在于,对于家庭经济的依赖性要远远高于城市老年人。绝大多数老年人在农村地区没有养老金,有能力工作的人可以靠自己的劳动收入,一旦失去了劳动能力,只能依靠自己孩子。二是制度透明度低,存在暗箱操作。国家对于农村老年人的正式支持,比如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高龄补贴等,需经过村委会这个中间环节才能完成。在某种意义上,村委会掌握了国家惠农利农的各种资源,权力很大。但在缺乏相关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村委会的权力会出现“潜规则”现象。在调研的过程中,不少老人向笔者反映村委会里的干部违规给自己家族里的老人办低保,还暗中私分低保钱和高龄补贴。在村委会和村民之间,存在一定的不信任和矛盾。造成这一不信任和矛盾的根源就在于制度的不透明和信息的不对称。村委会掌握了国家下发的资源的全部相关信息,但对于诸如低保户评选标准、高龄津贴的发放数额和时间等相关制度不进行明确的说明和公示。
非正式支持方面,家庭对于农村老年人的支持度逐渐弱化。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家庭支持是他们晚年生活的最大依靠。而在当下的农村社会中,子女对于老人的经济支持、物质支持的强度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相比于传统乡土社会中老年人的权威性,农村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下降。相应地,年轻人对于老年人的认同度和支持度也下降了。通过调研可知,虽然现在年轻人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给予老年人的生活補贴和物质帮助并没有提高多少。在当下的农村社会,很多老年人面临生存需要得不到保障的窘境,精神方面的需求更是得不到满足。在访谈中发现,老人的精神需要从来没有引起过儿女的重视。很多老人都抱怨起儿女,特别是儿子很长时间都不来看自己一次,更不用说和自己聊天谈心了。但是对于这种现象,老人们表示也已经默默接受,司空见惯了。老人认为,现在的年轻人觉得与老人之间有代沟,没有共同话题要谈,“老年人不中用了”。特别是对于丧偶独居的老人来说,比起子女的生活补贴,他们更期盼来自子女的精神安慰和支持。此外,农村人对于养老院的认知存在误区。不论年龄的大小,D村的村民都认为养老院是一个不愿去、不能去、不得不去才会去的地方。按照村里老人的话来说,“去养老院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就代表自己被儿女抛弃了,没人管了”。D村所在的乡镇设有养老院,养老院的卫生条件比较好,并配有老年人的娱乐设施。养老院的条件虽然不能说处于很高的水平,但基本的生活需要可以满足,老人之间可以聊天娱乐,精神上也不会孤独。当询问被访者,如果子女愿意出钱送老人到养老院去他们会不会去时,有90%的被访者都表示不愿意去养老院。
三、存在问题的社会根源解析
几千年来,赡养父母的孝道观念世代相承,父母抚养子女,子女长大成人赡养年老的父母,和谐的家庭关系得以牢固维系。“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子女对待老人,能够尊敬,能够赡养,二者并行,便是孝道的真谛。然而,子女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老年人居无定所、老无所依的现象近年来在农村频发,对父母不尊敬更是普遍。我们必须深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当下农村老年人的这种生活现状?这种变化背后的社会根源是什么?
(一)家庭权力结构的变化
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性在于,是国家的权力、政策推动了社会的转型,而不是社会转型推动了国家的相关政策。对应于农村社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市场经济的迅速兴起,以及越来越发达的现代传播技术推动了广大农村社会的转型,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农村社会传统的家庭结构。长期占据农村社会的父权制家庭模式遭受了冲击,老年人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下降。
20世纪80年代,农村社会的集体化时代结束,国家减少了对私人生活的控制,传统的价值观并没有继续支撑社会空间,转而被新兴的市场经济等种种因素争夺了空间。英格尔斯说: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最为普遍也是最不能避免的趋势,就是现代化助长了一种年轻的文明。在出现的这种年轻文明里,年长的老人不再是受人尊重的对象,高龄再也不能成为受人尊重的理由。英格尔斯的预言已经成为出现在农村社会中的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中国的集体化时代结束以后,中国传统的家庭结构以及父权制的家庭关系并没有得到接续”。[4]20世纪的八九十年代,中国的核心家庭数量迅速增长,同时主干家庭的数量却在逐渐减少,联合家庭基本消失。核心家庭的迅速增长,意味着在家庭内部,以夫妻关系为主的关系模式代替了以父子关系为主的关系模式——家庭权力结构发生了变化,长辈在家庭中的权威性受到质疑,地位受到挑战。由于得不到传统社会中的那种认同和尊敬,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日趋下降。父辈已经丧失了传统社会中的那种至高无上的神圣和权威,年轻人开始更加关注父辈对子女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老年人的尊严也受到挑战,为了晚年生活有保障,他们也不得不讨好自己的子女。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在老人社会的终结过程中,农村中老年人的边缘化并不是现代化给我们带来的积极成果,而是一种不成熟现代化的表现。
(二)农村居民的个体化和理性化
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之前,中国的社会结构是高度集体主义的社会,个人必然是在集体中,几乎没有自由与自主,不能选择生活或工作。阎云翔提到,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的个体化进程已经演变为两个层面上的社会转型:一方面是个体的兴起,另一方面是社会结构的个体化。个体的兴起主要反映在个人生命历程模式的变化上,社会结构的个体化体现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国家政策变化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后果”。[5]就农民而言,农民不再被束缚在集体主义经济的框架中,自由和自主性大大提高,社会流动的机会也大大增加。一句话概括,农民个人的选择机会不断增多。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不再是被明确地标准规划,从制度性规范的藩篱中脱离出来。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农村居民的私生活方面,国家的力量仍然很强大,最有代表性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但总的来说,国家将对农村社会的注意力放在了经济、政治这两个关键点上,逐步减弱了对私人生活的控制。其中,市场经济的巨大影响力是推动农村社会家庭变迁、推动农村居民个体发展的主要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逐步渗入到农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它在提高农业生产率,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无声无息地改变着农村社会传统的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改变着农村居民传统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市场经济对于农民生活影响很大的一个方面就是农民对于“货币”的认知。在研究货币交换取代实物交换对于人类社会的影响时,齐美尔认为,货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标志着人类的理性化。货币的出现使人们的社会交往变得越来越便利和频繁,把人们从地域中解放出来,使人们越来越独立和自由。但随着货币逐渐渗透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以货币作为中间媒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逐渐淡漠和疏远了。在当下的农村社会,金钱成为农民的主要追求,当下的物质利益成为很多农民一心追逐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取向。“当追求富裕的生活成为农村居民压倒其他一切的生活目标,经济成为农村生活中的强势话语,农村社会正从玛格丽特·米德所说的以年长者为主导的前喻文化迅速向以年轻人为主导的后喻文化过渡,年长者在乡村文化秩序中迅速被边缘化。更为关键的是乡村文化价值体系的解体,利益的驱动几乎淹没一切传统乡村社会文化价值,而成为乡村社会的最高主宰。”[6]正如王思斌在书中所担忧的:“一种功利主义文化正在城乡兴起,部分人对道德和传统价值的漠视引起人们深深的忧虑。在一些人眼中,个人成就评价的主要尺度只有财富与权力,这样一种价值观对城乡社会和家庭会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7]
通过D村的调研也发现,村里的年轻人在思想上对赡养父母有着正确的判断,认为自己有责任照顾父母,应该尊敬老人,善待老人。但在现实的矛盾和冲突中,他们的选择往往倾向于理性和利益。他们认为,现在的社会,日子过得好不好才是最重要的,自己日子过得好就是最有面子的事情,没有人会因为不遵守孝道在村子里丧失面子。
(三)孝道文化的式微
人类学家郭于华感慨道:“我近年在农村从事调查研究的过程中经常有这样的感觉:老人受到的待遇和生活境况,与我们通常印象中的‘尊老敬老’、‘善待老人’这类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并不相符。”[8]随着现代性因素在农村社会的渗透,村庄的传统伦理秩序受到冲击,代际关系赖以存在的原有价值基础逐渐弱化。时代的变化与社会的转型不仅改变了农村居民的生存之道,也深深地改变了他们所赖以存在的文化环境。农村社会结构及其道德秩序的变化速度远远超过了农村社会更替的速度,由此带来社会的失序。年轻人更多地是关注自己小家庭的现实生活,中华民族传统的孝道文化由此衰落。在“一切事情先算账”的观念的指导下,年轻人是否要尊敬、赡养老年人,取决于老年人是否给了他们好的生活基础,是否可以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但是老年人仍然全心全意地为自己的子女着想。对于子女的不孝,老年人总会给出自己的解释,不会过度挑剔自己的子女。尽管在年轻一代中越来越缺乏孝顺,但农村老年人仍然选择容忍孩子。
中国传统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會,传统的礼仪、习俗与老年人的权威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力量。在乡村社会的熟人共同体中,高龄的老年人有着大量实用的知识和经验,是富有权力的权威形象。他们处于村庄内社会网络的中心位置,占有大量的社会资源,承担着维持村庄共同体公共秩序、处理村庄大小事宜的责任,进而影响村庄的盛衰治乱。这就是所谓的“长老统治”。“在农业文明的伦理社会中,老年人常常是青年人的领航者,他们是祖先遗留下来的智慧与经验的库藏,权威也因此常掌握在老年人手中,所以中国是一个‘老人取向’的社会”。[9]金耀基在这句话中所谓的“老”并非仅仅是指生理意义上的,即年龄的不断增加,而是包含了更多的社会和文化内涵。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中国广大农村社会开始逐渐受到市场经济的猛烈冲击。社会流动的政策逐渐放宽,农民离开土地外出打工,在发达的城市生活中体会到了金钱的重要性。对于物质的追求,对于金钱的渴望,使得年轻人的主流价值观开始发生改变。每个人都成为了一个理性计算的个体,最在乎的是如何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这种理性计算也体现在了原本应该充满温情的家庭关系之中。传统社会中,在成家之前,子女的劳动所得大部分都要交给父母,由父母来进行统筹支配。随着父辈经验的无用化,父辈的家庭地位也日渐下降,子女开始独自掌握财权,赡养父母的意识随之淡化。
此外,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传统道德权威在农村社会的衰落,道德舆论在农村社会中的作用逐渐丧失。乡村社会的多元道德观念,使得乡村社会道德评价标准发生失范,农村居民也分不清各种行为的合理与否。这正像孟德拉斯所说,社会中的劳动者不再仅仅依赖于自己的良心、干劲和劳动观念,父辈们的道德观念也不再作为评价劳动者的主要依据和从事经营活动的标准。地方性的道德共识和伦理规范失去作用,人们对于荣辱、对错、是非善恶的判断标准不再统一,道德评价仅仅依赖于个人的主观偏好。农村居民找不到农村社会原有的身份认同感、归属感和依赖感。
道德舆论的不作为只是一方面,更为关键的是在当下的农村社会,不孝的行为得不到任何实质性的惩戒,也造不成多大的影响。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行为,年轻人开始习以为然,久而久之老年人对此也视为正常。国家并未在孝道式微的过程中及时对乡村社会秩序加以修正和引导,使得老年人和年轻人代际之间的不合理关系持续不断地再生产,任乡村社会步入孝道失范的恶性循环。带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制度本该发挥作用,但由于养老问题属于家庭内部的私领域,状告儿子是与情理不容的事情,对于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法律也无能为力。
乡村社会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的混乱,法律等规范机制对不孝行为有限的约束力,使得缺乏内在引导和外在约束的家庭伦理秩序走向混乱,乡村代际关系发生深刻转变,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道文化产生变革。 四、对策分析
(一)完善国家和政府的制度保障
国家和政府应构建保障农村老年人养老的相关制度体系,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和高龄补贴,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加大对于农村老年人的医疗救助,特别是大病救助。此外,国家和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措施保证一系列制度的公开透明运转,避免权力的暗中操作,让有限的资源切实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国家和政府也要积极探索构建以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为基础,包括村民储蓄养老、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作为补充在内的多保障、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更好地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對于农村中的贫困、孤寡老人来说,养老院是一个可以选择的归宿,但通过调查发现,农村中老年人对于养老院普遍存在着不信任和不愿去的现象。作为农村社会中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养老院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文化传统及思想观念等改善管理方式,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村委会、镇政府也要向广大农村居民加强关于养老院的宣传,让广大村民真正了解养老院的存在价值。
(二)构建家庭养老的文化基础与法律约束
鉴于中国当下的社会现实以及老年人的养老观念,对于中国绝大多数的农村家庭而言,家庭养老仍然是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在农村社会的大转型中,家庭权力结构发生变化,传统的礼治秩序已无法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包括孝道在内的传统文化式微,道德舆论失去原有的约束效力。家庭养老面临文化基础和制度基础的双重缺失。这一社会现实应该引起国家政策的重视。
尊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文化”是家庭养老的核心内涵。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国家也要注重乡村的文化建设。政府和媒体应加强爱老敬老的宣传教育,从家庭内部抓起,加强农村居民对于传统孝文化的认同,使孝文化重新内化为农村居民的道德判断标准和行为准备,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老的良好风气。
当然,文化基础的建设是一方面,对于当代农村社会的治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特别是法律约束是必不可少的。苏力认为,“因为各种自然的、人文的和历史的原因,当下在中国,国家权力对某些农村社会的控制仍相当松弱;‘送法下乡’这一浩大工程是国家权力试图在其有效权力无法强有力控制的边缘地带,以司法的方式建立或强化国家权力的权威,使国家权力所意图建立的秩序得以贯彻落实”。[10]“送法下乡”的初期,曾经遭遇了农村社会的抵抗,引发了很多法理情相冲突的案例,农村居民对于法律从内心排斥。然而随着农村社会传统礼治秩序的式微和道德舆论力量的弱化,农村居民渴望国家通过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制定和输入化解社会中、家庭中的各类矛盾纠纷,重新形成社会的良性运行。
在上述情况下,国家要抓住契机,在农村居民对于法律制度的期盼中,吸收传统的乡村礼治秩序的合理内核,重建当今农村社会的文化基础,推行反应现代农村居民精神、有效约束个体行为的制度文化。当然,关于老年人养老的各项政策的制定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充分调动农村家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尊老爱老、履行赡养责任成为物质上有补助、精神上有鼓励、制度上有保障的可行之路。
中国的社会转型,尤其是30余年以来的改革开放,引起了农村社会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全方位的变革。农村社会传统权威式微,孝道所赖以存在的基础逐渐弱化。中国农村社会转型中出现的利益化趋势需要有制度保障和文化基础来引导,为转型中失序的农村社会提供规范和共识。这是解决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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