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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发展,在解决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作用逐步增强,已成为金融领域的重要力量。从银行角度来讲,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有利于间接实现业务空间的扩大,并实现存款、账户数量的拓展,因此,各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营销力度。本文在简要分析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的必要性,并对银行针对小额贷款公司授信业务的控制措施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银行;合作;措施建议
一、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一)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发展,已成为全省金融领域的重要力量
2008年,四川省根据银监会、人民银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等文件,开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五年来,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以各级金融办为主体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小额贷款公司在全省21个市州实现了全覆盖;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模式逐渐形成;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末,四川省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达239家,注册资金356.54亿元,资产总额412.73亿元,2012年全年累计贷款总量为676.23亿元,贷款不良率0.33%。
(二)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合作不断深入
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较高(一般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各银行针对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监管、代理支付结算业务展开了积极的营销,同时,各银行纷纷开展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授信业务,2012年,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融资36.32亿元,较上年增加10.82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已向四川当地瀚华、南充美兴等超过10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了贷款。
二、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间接实现业务空间的扩大,提前储备尚处于成长初期阶段的潜力客户
当前大型商业银行受贷款规模、管理成本、风险管理因素制约,对小企业、个人的融资无法满足全部市场需求。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业务额度小、速度快、方式灵活,能够满足部分小企业、个人融资“快、急、频”的特点,弥补了市场空白、满足了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其产生与发展具有必然性。商业银行通过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间接实现对部分目前无法支持的中小、微小企业以及个人的信贷支持,不仅实现业务空间的扩大,而且通过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拓展、信息披露可实现对尚处于成长初期阶段潜力客户的提前储备。
(二)有利于弥补信息不对称、节约管理成本,实现优势互补
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各有其比较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互相补充、共同发展。大型商业银行具有分析把握宏观市场风险的能力,但在把握具体小企业道德风险方面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小额贷款公司立足社区、园区等微观市场,在当地具备地缘、人缘优势,对于客户微观、内部信息的把握比之大型商业银行具有相对优势;对于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在风险控制方面有大型商业银行不具备的优势。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有利于大型商业银行弥补信息不对称,降低认知风险、节约管理成本。
(三)有利于实现银行存款、账户数量的拓展
首先,小额贷款公司本身资金量大,资金周转快,是潜在增存客户群体。其次,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客户是银行账户与存款拓展的目标客户。若银行实现与小额贷款公司的授信业务合作,可要求其贷款客户在银行开户,在对其资金支付进行监管的同时,实现银行账户数量、存款沉淀的提升。
(四)有利于银行信贷结构调整工作的推进
目前国有大型银行普遍存在贷款集中于铁路、公路、电力等行业的情况,中长期贷款比例较高,信贷业务结构对价值创造力的影响已日渐突出,不仅影响贷款本身收益率,同时也制约了存款、中间业务的发展。从银行未来发展考虑,必须向多元化的信贷结构转变。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不仅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银行贷款客户,同时能够通过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拓展银行信贷客户群体,如小额贷款公司可向银行推荐发展壮大后融资需求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比例限制的客户以及优质中小型客户中对融资成本相对敏感的客户等等。
三、对银行针对小额贷款公司授信业务采取管理措施的建议
银行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特点,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授信业务管理。
(一)客戶准入
申请融资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除符合银行一般公司类客户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实收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2. 不良贷款率不高于3%;3.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4. 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5. 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6. 有注册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颁发的贷款卡(证);7.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入员无犯罪记录、重大违规经营记录以及不良信用记录;8. 已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比较完备的规章制度,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健全。
(二)授信额度、期限、利率
1. 授信额度。小额贷款公司授信额度核定须符合监管要求,按如下公式测算:授信额度理论值≤资本净额×监管部门规定的最高融资比例-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额度。
2. 期限和利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根据客户风险状况和风险缓释措施合理确定。
(三)风险缓释及其他风控措施
1.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业务可采取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方式。
2. 不接受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互保和循环担保。
3. 小额贷款公司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的贷款,其借款人必须在本行开户。
(四)客户调查评价
1. 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主要股东情况及出资额度、比例和方式,内部制度及业务流程等风险控制情况;2. 所在区域及行业概况,包括金融环境、行业发展前景、市场地位等;3. 报告期财务指标及近三年变动情况,包括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流动性等;4. 近两年经营情况,包括贷款投放总额、不良贷款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及贷款集中度等;5. 信用情况,包括开户情况,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总量及信用记录,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信状况;6. 授信额度测算,按规定初步测算授信额度理论值,并结合实际信用需求核定授信额度;7. 担保情况,包括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保证资格及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种类、权属、价值、抵质押率及变现能力;8. 风险要点及相应的防范措施;9. 调查结论,包括授信方案以及相关管理要求。
(五)贷后管理
1. 通过分析小额贷款台账及公司向主管部门报送的报表,检查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等指标是否符合监管规定;
2. 调阅小额贷款公司资料,结合贷款台账,检查公司经营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公司发放贷款的风险情况;
3. 以小额贷款公司的结算账户明细清单为依据,重点核查公司贷款收回情况是否真实;
4. 关注小额贷款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检查是否存在由股东担保、股东单位职工借款,资金实际由股东使用的现象,是否出现股东借款或变相抽逃出资资金的违规行为。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银行;合作;措施建议
一、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一)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迅速发展,已成为全省金融领域的重要力量
2008年,四川省根据银监会、人民银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等文件,开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五年来,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以各级金融办为主体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小额贷款公司在全省21个市州实现了全覆盖;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模式逐渐形成;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末,四川省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达239家,注册资金356.54亿元,资产总额412.73亿元,2012年全年累计贷款总量为676.23亿元,贷款不良率0.33%。
(二)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合作不断深入
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较高(一般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各银行针对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监管、代理支付结算业务展开了积极的营销,同时,各银行纷纷开展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授信业务,2012年,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融资36.32亿元,较上年增加10.82亿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已向四川当地瀚华、南充美兴等超过10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了贷款。
二、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间接实现业务空间的扩大,提前储备尚处于成长初期阶段的潜力客户
当前大型商业银行受贷款规模、管理成本、风险管理因素制约,对小企业、个人的融资无法满足全部市场需求。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业务额度小、速度快、方式灵活,能够满足部分小企业、个人融资“快、急、频”的特点,弥补了市场空白、满足了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其产生与发展具有必然性。商业银行通过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间接实现对部分目前无法支持的中小、微小企业以及个人的信贷支持,不仅实现业务空间的扩大,而且通过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拓展、信息披露可实现对尚处于成长初期阶段潜力客户的提前储备。
(二)有利于弥补信息不对称、节约管理成本,实现优势互补
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各有其比较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互相补充、共同发展。大型商业银行具有分析把握宏观市场风险的能力,但在把握具体小企业道德风险方面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小额贷款公司立足社区、园区等微观市场,在当地具备地缘、人缘优势,对于客户微观、内部信息的把握比之大型商业银行具有相对优势;对于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在风险控制方面有大型商业银行不具备的优势。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有利于大型商业银行弥补信息不对称,降低认知风险、节约管理成本。
(三)有利于实现银行存款、账户数量的拓展
首先,小额贷款公司本身资金量大,资金周转快,是潜在增存客户群体。其次,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客户是银行账户与存款拓展的目标客户。若银行实现与小额贷款公司的授信业务合作,可要求其贷款客户在银行开户,在对其资金支付进行监管的同时,实现银行账户数量、存款沉淀的提升。
(四)有利于银行信贷结构调整工作的推进
目前国有大型银行普遍存在贷款集中于铁路、公路、电力等行业的情况,中长期贷款比例较高,信贷业务结构对价值创造力的影响已日渐突出,不仅影响贷款本身收益率,同时也制约了存款、中间业务的发展。从银行未来发展考虑,必须向多元化的信贷结构转变。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不仅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银行贷款客户,同时能够通过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拓展银行信贷客户群体,如小额贷款公司可向银行推荐发展壮大后融资需求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比例限制的客户以及优质中小型客户中对融资成本相对敏感的客户等等。
三、对银行针对小额贷款公司授信业务采取管理措施的建议
银行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特点,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授信业务管理。
(一)客戶准入
申请融资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除符合银行一般公司类客户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实收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2. 不良贷款率不高于3%;3.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4. 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5. 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6. 有注册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颁发的贷款卡(证);7.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入员无犯罪记录、重大违规经营记录以及不良信用记录;8. 已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比较完备的规章制度,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健全。
(二)授信额度、期限、利率
1. 授信额度。小额贷款公司授信额度核定须符合监管要求,按如下公式测算:授信额度理论值≤资本净额×监管部门规定的最高融资比例-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额度。
2. 期限和利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根据客户风险状况和风险缓释措施合理确定。
(三)风险缓释及其他风控措施
1.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业务可采取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方式。
2. 不接受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互保和循环担保。
3. 小额贷款公司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的贷款,其借款人必须在本行开户。
(四)客户调查评价
1. 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主要股东情况及出资额度、比例和方式,内部制度及业务流程等风险控制情况;2. 所在区域及行业概况,包括金融环境、行业发展前景、市场地位等;3. 报告期财务指标及近三年变动情况,包括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流动性等;4. 近两年经营情况,包括贷款投放总额、不良贷款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及贷款集中度等;5. 信用情况,包括开户情况,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总量及信用记录,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资信状况;6. 授信额度测算,按规定初步测算授信额度理论值,并结合实际信用需求核定授信额度;7. 担保情况,包括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保证资格及保证能力;抵质押物的种类、权属、价值、抵质押率及变现能力;8. 风险要点及相应的防范措施;9. 调查结论,包括授信方案以及相关管理要求。
(五)贷后管理
1. 通过分析小额贷款台账及公司向主管部门报送的报表,检查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等指标是否符合监管规定;
2. 调阅小额贷款公司资料,结合贷款台账,检查公司经营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公司发放贷款的风险情况;
3. 以小额贷款公司的结算账户明细清单为依据,重点核查公司贷款收回情况是否真实;
4. 关注小额贷款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检查是否存在由股东担保、股东单位职工借款,资金实际由股东使用的现象,是否出现股东借款或变相抽逃出资资金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