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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拉开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序幕。截至2015年10月,仅有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未实行营改增。根据当前形势,建筑业营改增的改革也即将全面展开,现笔者结合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建筑企业影响做一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