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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国人重新制定了把人分为三六九等的准则,其中很时髦的一个高等级标志叫做“白领”。带上白领的,男争当绅士,女争当淑女,喝卡布其诺咖啡,追求各种时尚,崇拜西方艺术。大青远在异国加拿大,却与祖国的时尚息息相通。虽然她一贯大大咧咧我行我素,与淑女的标准相差了好远,虽然许多装模作样矫揉造作的时尚行为让她时不时地起一些鸡皮疙瘩,但她不愿辜负自己已混上的“洋白领”,决心努力向“淑女”看齐。
刚好她是个摄影迷,这倒是属于时尚的一种。加拿大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春夏秋冬浑然不同的景色让她几乎永远处于一种兴奋状态。一有机会就揣上相机奔波于河边湖畔山上林中。当然,大自然的美景没有让她忘乎所以,她仍时时牢记着自己向淑女形象靠齐的誓言。
圣劳伦斯河之冬
冬季是北国加拿大最独特的季节。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像加拿大这样把严冬体现得如此淋漓尽致。虽然冰天雪地、万物萧杀,大青却时时用她那摄影迷的眼睛发现着北国别具一格的美。每天驱车沿圣劳伦斯河去蒙特利尔上班,在最冷的日子里只见几公里宽的大河几乎全部被冰雪所覆盖,成了一片茫茫的雪原。她不由自主地吟诵起伟人的诗句“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可她马上发现代替这“滔滔”的是另一种更加有气势的东西,那就是在遥遥的河中心主航线一带腾起的水雾。在那里,尚未被冰雪彻底封起的窄窄的一条相对温暖的水面正在用百倍的努力与严寒进行着抗争。人们爱用“虚无飘渺”来形容雾,而形容圣劳伦斯河冬日的水雾却得用另一个粗犷得多的词:“汹涌澎湃”。只见白色的水雾从河面腾然升起,立起一道几十米高、伸延到无限远的雾墙。特别在零下二三十度凛冽的清晨,这雾墙竟直冲上百米的天空,将东方天际冉冉升起的旭日长久地挡在它的背后。
大青被圣劳伦斯河冬日里的水雾所震撼,决心把它抓进自己的镜头。她深知日出前是一天中最寒冷的时刻,在零下三十多度的严寒中去冰天雪地的大河边拍片子可不是好玩的。于是她翻箱倒柜找出最厚的冬衣,再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在一个据报极为寒冷但天气晴好的清晨,大青被闹钟叫醒,爬起来先看看窗外证实了天气预报,再胡乱抹了一把脸,严严实实地裹上全套冬衣,抓起相机就冲进了清晨凛冽的空气中。
奔到圣劳伦斯河边,果然水雾比平日更汹涌几分。向东方天际望去,逆光的雾墙呈暗灰色,显得有些狰狞,但顶部已有一条暗红色的边际,昭示着旭日已开始在雾墙后的挣扎。渐渐地,雾墙开始透明,顶部镶上了明亮的金边。一个没有光芒的红球在雾墙的墙头时隐时现、喷薄欲出。可日高一尺雾高一丈,红球好像总也爬不出来。大青按动着快门,没几下,手指就失去了知觉。她心里一惊,赶紧摸摸鼻子。还好,鼻子还在脸上,耳朵也没掉。只是不知相机在这严寒中会不会罢工。
不到半小时,寒气就穿透了所有衣服。大青从里往外打起了哆嗦,只好把相机揣进怀里,缩着脖子,踉踉跄跄地沿河边往停车场跑。忽然她发现一辆车磨磨蹭蹭地在后面跟着自己,她好生奇怪。终于,车下决心似地停在了她的身边。车窗摇下,露出一个年轻人关切的面孔:“女士,需要帮忙吗?你是不是刚才掉到水里了?”
“噢,不是。”大青想起淑女此时应有的反应,赶紧调动脸部肌肉,想做出一个有魅力的微笑,可谁知肌肉们全都冻得不听使唤了。她只好三把两把将跑乱的头发塞进帽子,又下意识地胡撸了一把脸上冻出的鼻涕眼泪,挺有风度但口齿不清地说:“谢谢你先生,我没有问题。我刚才只是去那边拍了几张照片。那是多美的日出啊!”
丛林之春
冬去春来,被冰天雪地封在室内长达五六个月的加拿大人终于盼来了明媚的春光,纷纷走出家门。大青这个从不甘寂寞的人就更呆不住了。这一日春光实在可人,她一早就骑上自行车,挎包里装上照相机,决定去圣劳伦斯河畔一个野生树林中去踏青。只见林子中一蓬蓬的树丛虽然仍裸露着枝桠,刚刚吐出的新叶却已开始给它们抹上了新绿。放眼望去,阳光在树木枝头跳跃,到处是晕染得十分朦胧的嫩绿鹅黄,大青心中惊叹:一个绿,竟能分出这么多的色阶,大自然真是神来之笔啊!
她推着自行车向林子深处走去,镜头捕捉着不尽的春光。不觉中,林间小路已不见了踪迹,眼前出现了成片的芦苇。过冬的芦苇已干得没有一丝水分,金黄色的苇叶和银白色的苇花夹杂在树林中,为朦胧的嫩绿添上了大片醒目的金黄,阳光下,暖洋洋的。大青不时地扔下自行车,钻进苇丛树林深处去取景,转来转去,转了向,竟想不起把自行车扔在什么地方了。前后左右都是苇丛树丛,没有标志物,不见人影,她像一只没头苍蝇在林子中东突西撞,好不容易找到了自行车,却又找不到出林子的小路。树林苇丛越来越密,连推车走也困难了。她只好搬起自行车,磕磕绊绊地踏过倒伏的树干,钻过架在芦苇上的蜘蛛网,整整在树林中转了三小时才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小路。
太阳已升得老高了,小路上开始有三三两两散步、遛狗的人。大青知道这一带的居民多是些有身份有教养的人。这对她的淑女行为是一个很好的检验。于是她端好架子,每当遇到面含微笑的散步的人,都十分端庄有礼地回以淑女式的微笑。一路下来,她对自己的举止十分满意,自认为在这些有教养的人的面前自己表现颇佳。
回到家里,大青刚要开口向老公描述自己迷路探险的经历,老公却指着她的头发发问:“那是什么?”
她莫名其妙地来到镜子前:“天呐!这是我吗?”镜子里的女人头发散乱、外衣上掉了两颗扣子(可能是树枝挂的),裤腿卷得一个长一个短(当然是为了骑车方便),头发上还沾着好几条蜘蛛网(肯定是钻苇丛钻的)!“坏啦!难道刚才我就是这样一副嘴脸一路上频频做淑女状吗?”
郊外之秋
秋天到了,这可是加拿大最美的季节。周围的景色一天天如火如荼起来,搞得摄影迷们几乎发狂。大青在医学研究所工作,正在进行一个有关血液动力学课题的实验,因而这些日子她成了郊区一个屠宰场的常客,一趟趟地去那里为自己的实验采血,也外带一路观赏郊外的秋色。
这采猪血可不像在医院注射室为病人采血。采血现场鲜血四处飞溅,虽然大青用胶皮雨衣雨靴将自己从头到脚遮挡起来,还是免不了溅到脸上,双手就更别提了。更糟糕的是屠宰车间里那鲜血与粪尿混合的气味,强烈得让人窒息,只要在那里沐浴上几分钟后,你到哪都会让人皱鼻子。大青每次采血回来,人还没露面,同事们就闻到她胜利归来了。这种情况下,她只好放弃做淑女,改当在鲜血面前冲锋陷阵的罗刹女了。
脏臭不怕,淑女也暂时不当了。可重要的是实验一上,时间安排得紧,没了机会去过摄影的瘾。而这北国的秋色最美的就那么几天,时不可待,怎么办呢?每当驱车走在去屠宰场的路上,郊外的秋色让大青心里那个痒啊。忽然她心生一计:为何不利用采血的机会,在路上抽个空抓拍几张?
说干就干。这次采血,大青揣上了相机。在去屠宰场的路上,她仔细观察地形景色,看好了公路边一个秋色正浓的牧场。从屠宰场出来,她心急火燎,好歹抹了一把脸上手上溅的血,就开车直奔那个牧场而去。她把车停在路边,打开紧急停车灯,就抓起相机钻进牧场拦牲畜的铁丝网,在里面那个过瘾啊-------
怎么那么巧,平日里这条二级公路上来往车辆不多,警车也很少光顾。可这天偏巧有辆巡视的警车路过,警察见到大青的车打着紧急灯停在路边,就下来看个究竟。他探头看看大青的车厢,里面有两大瓶尚温热的鲜血和一堆沾满血迹的胶皮雨衣雨靴。抬起头,见到正好兴冲冲拍照回来的大青。于是警察看到了一个带着臭气,脸上手上斑斑血迹,手里拿着照相机和三角架,兴致勃勃的奇怪的东方女人。农妇?艺术家?杀人犯?!大青的形象令警察大起疑心,问道:“怎么回事?”
“啊,没事。我去那边拍了几张照片。”
“那这血……”
“噢,这是猪血。”大青赶紧往外掏医学研究所的工作证,“是为了做医学实验用的。”
警察看看工作证,仍将信将疑。大青急了,再顾不上淑女的面子,指着自己对警察说:“你没闻到我身上的这股味儿吗?我刚刚从屠宰场出来。这血是我采了准备做实验用的呀!”
唉!现在只有这一身臭气才是证明大青是好人的惟一证据了。至于在这个英俊的警官面前的东方淑女形象嘛,就只好Byebye了!
刚好她是个摄影迷,这倒是属于时尚的一种。加拿大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春夏秋冬浑然不同的景色让她几乎永远处于一种兴奋状态。一有机会就揣上相机奔波于河边湖畔山上林中。当然,大自然的美景没有让她忘乎所以,她仍时时牢记着自己向淑女形象靠齐的誓言。
圣劳伦斯河之冬
冬季是北国加拿大最独特的季节。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像加拿大这样把严冬体现得如此淋漓尽致。虽然冰天雪地、万物萧杀,大青却时时用她那摄影迷的眼睛发现着北国别具一格的美。每天驱车沿圣劳伦斯河去蒙特利尔上班,在最冷的日子里只见几公里宽的大河几乎全部被冰雪所覆盖,成了一片茫茫的雪原。她不由自主地吟诵起伟人的诗句“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可她马上发现代替这“滔滔”的是另一种更加有气势的东西,那就是在遥遥的河中心主航线一带腾起的水雾。在那里,尚未被冰雪彻底封起的窄窄的一条相对温暖的水面正在用百倍的努力与严寒进行着抗争。人们爱用“虚无飘渺”来形容雾,而形容圣劳伦斯河冬日的水雾却得用另一个粗犷得多的词:“汹涌澎湃”。只见白色的水雾从河面腾然升起,立起一道几十米高、伸延到无限远的雾墙。特别在零下二三十度凛冽的清晨,这雾墙竟直冲上百米的天空,将东方天际冉冉升起的旭日长久地挡在它的背后。
大青被圣劳伦斯河冬日里的水雾所震撼,决心把它抓进自己的镜头。她深知日出前是一天中最寒冷的时刻,在零下三十多度的严寒中去冰天雪地的大河边拍片子可不是好玩的。于是她翻箱倒柜找出最厚的冬衣,再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在一个据报极为寒冷但天气晴好的清晨,大青被闹钟叫醒,爬起来先看看窗外证实了天气预报,再胡乱抹了一把脸,严严实实地裹上全套冬衣,抓起相机就冲进了清晨凛冽的空气中。
奔到圣劳伦斯河边,果然水雾比平日更汹涌几分。向东方天际望去,逆光的雾墙呈暗灰色,显得有些狰狞,但顶部已有一条暗红色的边际,昭示着旭日已开始在雾墙后的挣扎。渐渐地,雾墙开始透明,顶部镶上了明亮的金边。一个没有光芒的红球在雾墙的墙头时隐时现、喷薄欲出。可日高一尺雾高一丈,红球好像总也爬不出来。大青按动着快门,没几下,手指就失去了知觉。她心里一惊,赶紧摸摸鼻子。还好,鼻子还在脸上,耳朵也没掉。只是不知相机在这严寒中会不会罢工。
不到半小时,寒气就穿透了所有衣服。大青从里往外打起了哆嗦,只好把相机揣进怀里,缩着脖子,踉踉跄跄地沿河边往停车场跑。忽然她发现一辆车磨磨蹭蹭地在后面跟着自己,她好生奇怪。终于,车下决心似地停在了她的身边。车窗摇下,露出一个年轻人关切的面孔:“女士,需要帮忙吗?你是不是刚才掉到水里了?”
“噢,不是。”大青想起淑女此时应有的反应,赶紧调动脸部肌肉,想做出一个有魅力的微笑,可谁知肌肉们全都冻得不听使唤了。她只好三把两把将跑乱的头发塞进帽子,又下意识地胡撸了一把脸上冻出的鼻涕眼泪,挺有风度但口齿不清地说:“谢谢你先生,我没有问题。我刚才只是去那边拍了几张照片。那是多美的日出啊!”
丛林之春
冬去春来,被冰天雪地封在室内长达五六个月的加拿大人终于盼来了明媚的春光,纷纷走出家门。大青这个从不甘寂寞的人就更呆不住了。这一日春光实在可人,她一早就骑上自行车,挎包里装上照相机,决定去圣劳伦斯河畔一个野生树林中去踏青。只见林子中一蓬蓬的树丛虽然仍裸露着枝桠,刚刚吐出的新叶却已开始给它们抹上了新绿。放眼望去,阳光在树木枝头跳跃,到处是晕染得十分朦胧的嫩绿鹅黄,大青心中惊叹:一个绿,竟能分出这么多的色阶,大自然真是神来之笔啊!
她推着自行车向林子深处走去,镜头捕捉着不尽的春光。不觉中,林间小路已不见了踪迹,眼前出现了成片的芦苇。过冬的芦苇已干得没有一丝水分,金黄色的苇叶和银白色的苇花夹杂在树林中,为朦胧的嫩绿添上了大片醒目的金黄,阳光下,暖洋洋的。大青不时地扔下自行车,钻进苇丛树林深处去取景,转来转去,转了向,竟想不起把自行车扔在什么地方了。前后左右都是苇丛树丛,没有标志物,不见人影,她像一只没头苍蝇在林子中东突西撞,好不容易找到了自行车,却又找不到出林子的小路。树林苇丛越来越密,连推车走也困难了。她只好搬起自行车,磕磕绊绊地踏过倒伏的树干,钻过架在芦苇上的蜘蛛网,整整在树林中转了三小时才终于找到了真正的小路。
太阳已升得老高了,小路上开始有三三两两散步、遛狗的人。大青知道这一带的居民多是些有身份有教养的人。这对她的淑女行为是一个很好的检验。于是她端好架子,每当遇到面含微笑的散步的人,都十分端庄有礼地回以淑女式的微笑。一路下来,她对自己的举止十分满意,自认为在这些有教养的人的面前自己表现颇佳。
回到家里,大青刚要开口向老公描述自己迷路探险的经历,老公却指着她的头发发问:“那是什么?”
她莫名其妙地来到镜子前:“天呐!这是我吗?”镜子里的女人头发散乱、外衣上掉了两颗扣子(可能是树枝挂的),裤腿卷得一个长一个短(当然是为了骑车方便),头发上还沾着好几条蜘蛛网(肯定是钻苇丛钻的)!“坏啦!难道刚才我就是这样一副嘴脸一路上频频做淑女状吗?”
郊外之秋
秋天到了,这可是加拿大最美的季节。周围的景色一天天如火如荼起来,搞得摄影迷们几乎发狂。大青在医学研究所工作,正在进行一个有关血液动力学课题的实验,因而这些日子她成了郊区一个屠宰场的常客,一趟趟地去那里为自己的实验采血,也外带一路观赏郊外的秋色。
这采猪血可不像在医院注射室为病人采血。采血现场鲜血四处飞溅,虽然大青用胶皮雨衣雨靴将自己从头到脚遮挡起来,还是免不了溅到脸上,双手就更别提了。更糟糕的是屠宰车间里那鲜血与粪尿混合的气味,强烈得让人窒息,只要在那里沐浴上几分钟后,你到哪都会让人皱鼻子。大青每次采血回来,人还没露面,同事们就闻到她胜利归来了。这种情况下,她只好放弃做淑女,改当在鲜血面前冲锋陷阵的罗刹女了。
脏臭不怕,淑女也暂时不当了。可重要的是实验一上,时间安排得紧,没了机会去过摄影的瘾。而这北国的秋色最美的就那么几天,时不可待,怎么办呢?每当驱车走在去屠宰场的路上,郊外的秋色让大青心里那个痒啊。忽然她心生一计:为何不利用采血的机会,在路上抽个空抓拍几张?
说干就干。这次采血,大青揣上了相机。在去屠宰场的路上,她仔细观察地形景色,看好了公路边一个秋色正浓的牧场。从屠宰场出来,她心急火燎,好歹抹了一把脸上手上溅的血,就开车直奔那个牧场而去。她把车停在路边,打开紧急停车灯,就抓起相机钻进牧场拦牲畜的铁丝网,在里面那个过瘾啊-------
怎么那么巧,平日里这条二级公路上来往车辆不多,警车也很少光顾。可这天偏巧有辆巡视的警车路过,警察见到大青的车打着紧急灯停在路边,就下来看个究竟。他探头看看大青的车厢,里面有两大瓶尚温热的鲜血和一堆沾满血迹的胶皮雨衣雨靴。抬起头,见到正好兴冲冲拍照回来的大青。于是警察看到了一个带着臭气,脸上手上斑斑血迹,手里拿着照相机和三角架,兴致勃勃的奇怪的东方女人。农妇?艺术家?杀人犯?!大青的形象令警察大起疑心,问道:“怎么回事?”
“啊,没事。我去那边拍了几张照片。”
“那这血……”
“噢,这是猪血。”大青赶紧往外掏医学研究所的工作证,“是为了做医学实验用的。”
警察看看工作证,仍将信将疑。大青急了,再顾不上淑女的面子,指着自己对警察说:“你没闻到我身上的这股味儿吗?我刚刚从屠宰场出来。这血是我采了准备做实验用的呀!”
唉!现在只有这一身臭气才是证明大青是好人的惟一证据了。至于在这个英俊的警官面前的东方淑女形象嘛,就只好Byebye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