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被追诉人阅卷权乃至侦查阶段的阅卷权在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中一直争议不断,但从法理基础和现行法支撑等方面而言,其正当性和可行性可以被证成。要真正解决被追诉人阅卷权问题需要与侦查秘密原则做出权衡,强化被追诉人"诉讼主体"地位,弱化"言词证据提供者"角色,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侦查阶段被追诉人阅卷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