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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记者获悉,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就2004年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这次修订,除明晰招标投标程序外,还新增一些规定。建立招投标信用记录公示平台、明确非国有资金的项目招标可自主决定、不招标不再审批需确认……“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要求自治区和设区的市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集中交易场所,向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管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鼓励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