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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在跨越式发展的过程中,高校形成的大额债务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形成了不利于高校的舆论环境。文章以陕西省为例,阐述了省属高校债务形成的历史背景和原因,债务情况和风险化解现状,以及债务化解工作为教育部门及高教工作者所带来的重要启示和深远影响。
关键词:高校 债务 风险化解 探析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4-094-02
20世纪90年代,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大规模增加高等学校招生人数,使高等教育由“精英式教育”转变为“大众化教育”的全民受教育发展阶段。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高校办学规模、办学层次、招生人数及债务规模同步扩大,为高校发展迎来了崭新的机遇。
一、高校债务形成的历史背景
回望十余年来跨越式发展的历程,高校的发展经历了不少的坎坷、阻力和压力。一方面,国家教育政策的大力支持,使得高校有机会快速发展,招生规模急剧扩大,办学层次显著提升;另一方面,学生规模和办学层次的提高,对教学场地、教学设施、科研设备和后勤服务设施等基础条件有了更多、更高标准的要求。但是,由于高等院校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性单位,特别是很多地方性院校,原有规模小、底子薄、自有资金不足,没有雄厚的资金支持和必要的财政性拨款,教育资源根本无法满足膨胀式的发展需要。在这种矛盾的情况下,经过政府及教育相关部门的审慎研究,同意高校采用银行信用贷款等方式,突破资金需求的瓶颈,以弥补高校发展资金不足。由于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为建设综合性大学发展的奋斗目标,促使高校开始了院校合并、扩容和轰轰烈烈的新校区建设。
二、高校债务形成的历史原因
高校十余年快速的发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褒贬之声不绝于耳。客观地讲,稳步发展的同时也的确伴随着很多问题的滋生,其中债务危机尤为突出,是影响和制约大多数高校持续发展所共同面临的难题,究其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
1.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下,改善教育条件的刚性需求。上世纪90年代以前,在当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实施的是精英式培养模式,大学办学规模和大学生人数普遍较小,教学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条件比较落后。在国家实行扩招政策后,许多高校顺应扩招政策的良好机遇,大幅度增加新生录取人数,4人间学生宿舍改为8人间,40人的小班课程改为百余人的大课堂,在操场进行的体育课程也被调整至校园道路上,实践教学环节更是不断压缩,整个校园顿时显得热闹而拥挤、不堪重负。在这样的环境下,显著改善教育教学条件,特别是新校区建设,成为高校扩招和扩建等规划发展的刚性需要,但是,当时既没有积极的财政支持,自有办学资金又无法满足,资金供求严重失衡。最终,银行贷款成为高校突破资金瓶颈,实现跨越式发展,并且立竿见影的有效手段。
2.建设规划不合理,资金运作水平低下。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许多高校过于盲目乐观,不切实际地搞建设,领导疏于对新校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只要能争取到银行贷款,保证建设资金需求,就敢盲目大胆决策,不顾及教育收支严重失衡所导致的资金运行风险,致使大量工程重复建设,特别是部分院校攀比之风严重,楼越盖越多、越盖越大、越盖越气派。近些年来,市场经济发展快速,同时物价水平也年年高攀,由于缺乏资金运作的专门人才,在工程建设期间,未能充分考虑到钢材等工程材料的价格波动,仅此一项就能多支出数千万元,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高校还比较缺乏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运营的能力,难以对相关代理人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管,建筑工程项目质量难以有效保证,很多建筑在投入使用几年内便出现裂缝、雨水渗漏等工程质量问题。这些情况的出现,导致来之不易的银行贷款,未能有效地投入到建设需求中,而付之东流。
3.金融机构缺乏内部监管。高校能否顺利获得银行贷款,根本性在于银行的合作态度和实际操作。当时,在政府鼓励公办高校利用银行贷款改善办学条件的背景下,高校首先表现出了强烈的贷款意愿,而各大银行鉴于高校的事业单位性质及与国家财政的隶属关系,对高校的还贷能力表现出了极强的信心,甚至认为高校在无力偿还贷款资金的情况下,依然会由政府承担。正是在这种放贷理念,导致银行内部也缺乏对高校贷款资金的监管,甚至主动加强与高校信用合作,发放更多的银行贷款,这也使得高校更加轻易而举地从银行获得大量贷款。
三、高校债务现状
1.债务数据。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陕西省属40所公办高校债务余额为102.68亿元,平均每所高校负债高达近2.6亿元,庞大的负债基数,导致各高校不得不承担巨大的债务还本和利息支付压力;而且,大多数银行贷款为借新贷还旧贷形成了滚动式信用贷款,贷款期限多为三年期以下的短期贷款。按照2010年10月20日银行公布的短期贷款利率5.6%计算,每所高校当年仅贷款利息方面的财务支出就要高达1460万元。同时,物价的快速上涨,导致教育教学方面的学生工作经费、办公经费、设备购置、后勤服务及维修等各方面的支出,也年年大幅度增长;而财政性资金和学生学杂费收入却因办学规模的限制,不可能得到大幅提高;各高校还要面对省教育部门严格的贷款控制和监管政策,对于资金来源单一的高校来说,特别是大部分高校在保障教育教学经费开支的情况下,灵活开支的流动资金不足千万元,巨大的利息支出一项,就已使得财务运转捉襟见肘。
2.债务形式。在此,笔者根据多年来财务工作经历,并结合高校发展实际,将高校债务现状及形式区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债务规模安全型,以笔者所在的宝鸡文理学院以及部分高等院校为例,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初期,比较充分地结合发展实际,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新校区建设更是以“建设实用、发展合理”为目标,将学校发展的必要性、持续性及建设可行性有机结合。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新校区各项设施建设完备,银行贷款规模科学合理,且贷款规模远远小于统计数据显示的平均数值2.6亿元,有的高校贷款余额甚至不到1亿元或几千万元,结合目前两万余人的办学规模来说,学校财务运行压力的确不大,资金链也处于合理安全范围。第二种情况比较严重,属于债务规模危机型,部分高校盲目扩大新校区建设,动则投入几亿元建设资金,校园处处美景,楼宇高大雄伟,表面上看阔气十足,但实际上学校债台高筑,仅有的事业收支结余连银行利息都不足支付,依靠银行“贷款转贷”以维持运转,不但学校财务运行压力沉重,也给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造成恶劣的影响和严重的负担。
四、高校债务风险化解的现状
1.债务化解主体。高校债务风波,在社会舆论媒体持续报道下,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目前,各高校大规模新校区建设阶段已基本结束,步入建设发展稳定期。但随着还贷高峰的到来,债务风险日益显现,面对“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方向和目标,高校作为债务主体,成为化解债务最为急迫的对象。
2.债务化解的政策研究。很多学者指出,高校可以通过积极争取民间捐赠、校企合作筹资、联合办学、教育彩票、教育性债券等各种手段来化解债务危机。笔者认为,在当前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下,捐赠、联合办学等各种方式,虽然对高校化解债务能够产生积极作用,但面对高校数亿元的债务负担,的确是杯水车薪;另外,发行教育彩票和教育债券虽在西方发达国家已获得成功,但由于中国的金融市场及相关制度不完善,短期也无法实施,只能是纸上谈兵,远水不解近渴。根据笔者多年财务工作经验,并结合高校的基本运转开支和近亿元的债务负担实际,保守估计省属普通高校偿还债务至少需要十余年时间,而对于那些动则几个亿贷款规模的高校,化解债务更是遥遥无期。归根结底,化解高校债务没有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紧紧依靠自身有限的财力消化,始终是难以解开的疙瘩。
3.政府化解高校债务的措施。面对因高校扩招和新校区建设,导致部分高校存在严重的财务风险,甚至有可能引发更大的不良社会影响,2009年1月,教育部首次将“化解高校债务风险”列入年度工作要点。2010年11月,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明确指出,做好高校化债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的具体体现,是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建立规范、安全、有效的经费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地方高校健康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
2010年7月1日,陕西省高校债务化解工作会议召开,按照“明确责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构建机制”的原则,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化解高校债务风险,大幅度降低高校债务规模。同时,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还召集40所省属公办高校财务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召开了陕西省属高校化债工作座谈会。
化债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一是2011年至2012年,省财政安排专项并统筹中央奖补资金和高校自筹资金,化解高校债务总额的70%左右,将高校债务风险降至合理区间。2011年,陕西省政府已安排16.5亿元的专项资金,并统筹高校自筹资金等资源,支持高校化债。二是2013年至2015年,高校统筹省财政化债奖补资金、事业收入、老校区置换资金等,自行化解剩余的各类债务本金及利息。陕西省政府化债工作的实施,使得困扰省属高校发展的债务危机迎刃而解。
4.高校化解债务的成果。截至2011年12月底,通过充分利用政府的奖补政策和积极自筹化债资金,很多省属高校已实现了零负债,且大部分高校也将在一至两年内全面化解债务。作为高校比较集中的陕西,本次化债工作的圆满成功,从根本上扭转了高校财务运转的被动局面,摆脱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充分化解了债务危机,高教发展的重点也转移到“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中心环节,使得陕西省在全国实现“教育大省”和“教育强省”的目标进一步推进。
五、化解债务的启示
陕西省属高校顺利度过此次债务危机,得益于国家政策的倾斜和财政大力支持,得益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实施。回望十余年的发展和建设历程,面对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所带来的良好发展机遇,高校应该“以史为鉴”而知得失。庞大的贷款规模促进了高校的突飞猛进式发展,同时,也给国家、社会及高校本身造成严重影响,迫使政府不得不采取多种形式的措施进行化解,以消除债务危机对高等教育带来的不良影响。集中化债只是一次性“输血”,实现可持续性发展,需要高校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科学谋划并推动长远发展。教育管理部门及高校教育者,特别是领导决策层必须珍惜和重视高校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必须对以往不合理或盲目的贷款模式和发展方式所造成的巨大影响进行深刻反思和经验总结,并在今后的教育事业发展道路中,建立更加科学的发展规划和财务运行长效机制,促进高校持续健康发展,为陕西实现“教育大省”和“教育强省”的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基金项目:宝鸡文理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编号YK1048,项目名称:高校债务及风险化解现状探析——以陕西省为例)
参考文献:
1.刘艳平.高校债务危机化解中政府职能分析.财会通讯,2009(3)
2.岳凤霞.关于高校银行贷款风险控制的探析.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9(7)
3.孔喜梅.高等教育经费短缺现状及解决途径.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7)
4.http://knews.shaanxi.gov.cn/0/1/9/41/110263.htm
(作者单位:宝鸡文理学院财务处 陕西宝鸡 721016)
(责编:若佳)
关键词:高校 债务 风险化解 探析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4-094-02
20世纪90年代,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大规模增加高等学校招生人数,使高等教育由“精英式教育”转变为“大众化教育”的全民受教育发展阶段。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高校办学规模、办学层次、招生人数及债务规模同步扩大,为高校发展迎来了崭新的机遇。
一、高校债务形成的历史背景
回望十余年来跨越式发展的历程,高校的发展经历了不少的坎坷、阻力和压力。一方面,国家教育政策的大力支持,使得高校有机会快速发展,招生规模急剧扩大,办学层次显著提升;另一方面,学生规模和办学层次的提高,对教学场地、教学设施、科研设备和后勤服务设施等基础条件有了更多、更高标准的要求。但是,由于高等院校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性单位,特别是很多地方性院校,原有规模小、底子薄、自有资金不足,没有雄厚的资金支持和必要的财政性拨款,教育资源根本无法满足膨胀式的发展需要。在这种矛盾的情况下,经过政府及教育相关部门的审慎研究,同意高校采用银行信用贷款等方式,突破资金需求的瓶颈,以弥补高校发展资金不足。由于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为建设综合性大学发展的奋斗目标,促使高校开始了院校合并、扩容和轰轰烈烈的新校区建设。
二、高校债务形成的历史原因
高校十余年快速的发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褒贬之声不绝于耳。客观地讲,稳步发展的同时也的确伴随着很多问题的滋生,其中债务危机尤为突出,是影响和制约大多数高校持续发展所共同面临的难题,究其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
1.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下,改善教育条件的刚性需求。上世纪90年代以前,在当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实施的是精英式培养模式,大学办学规模和大学生人数普遍较小,教学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基础设施条件比较落后。在国家实行扩招政策后,许多高校顺应扩招政策的良好机遇,大幅度增加新生录取人数,4人间学生宿舍改为8人间,40人的小班课程改为百余人的大课堂,在操场进行的体育课程也被调整至校园道路上,实践教学环节更是不断压缩,整个校园顿时显得热闹而拥挤、不堪重负。在这样的环境下,显著改善教育教学条件,特别是新校区建设,成为高校扩招和扩建等规划发展的刚性需要,但是,当时既没有积极的财政支持,自有办学资金又无法满足,资金供求严重失衡。最终,银行贷款成为高校突破资金瓶颈,实现跨越式发展,并且立竿见影的有效手段。
2.建设规划不合理,资金运作水平低下。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许多高校过于盲目乐观,不切实际地搞建设,领导疏于对新校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只要能争取到银行贷款,保证建设资金需求,就敢盲目大胆决策,不顾及教育收支严重失衡所导致的资金运行风险,致使大量工程重复建设,特别是部分院校攀比之风严重,楼越盖越多、越盖越大、越盖越气派。近些年来,市场经济发展快速,同时物价水平也年年高攀,由于缺乏资金运作的专门人才,在工程建设期间,未能充分考虑到钢材等工程材料的价格波动,仅此一项就能多支出数千万元,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高校还比较缺乏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运营的能力,难以对相关代理人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管,建筑工程项目质量难以有效保证,很多建筑在投入使用几年内便出现裂缝、雨水渗漏等工程质量问题。这些情况的出现,导致来之不易的银行贷款,未能有效地投入到建设需求中,而付之东流。
3.金融机构缺乏内部监管。高校能否顺利获得银行贷款,根本性在于银行的合作态度和实际操作。当时,在政府鼓励公办高校利用银行贷款改善办学条件的背景下,高校首先表现出了强烈的贷款意愿,而各大银行鉴于高校的事业单位性质及与国家财政的隶属关系,对高校的还贷能力表现出了极强的信心,甚至认为高校在无力偿还贷款资金的情况下,依然会由政府承担。正是在这种放贷理念,导致银行内部也缺乏对高校贷款资金的监管,甚至主动加强与高校信用合作,发放更多的银行贷款,这也使得高校更加轻易而举地从银行获得大量贷款。
三、高校债务现状
1.债务数据。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陕西省属40所公办高校债务余额为102.68亿元,平均每所高校负债高达近2.6亿元,庞大的负债基数,导致各高校不得不承担巨大的债务还本和利息支付压力;而且,大多数银行贷款为借新贷还旧贷形成了滚动式信用贷款,贷款期限多为三年期以下的短期贷款。按照2010年10月20日银行公布的短期贷款利率5.6%计算,每所高校当年仅贷款利息方面的财务支出就要高达1460万元。同时,物价的快速上涨,导致教育教学方面的学生工作经费、办公经费、设备购置、后勤服务及维修等各方面的支出,也年年大幅度增长;而财政性资金和学生学杂费收入却因办学规模的限制,不可能得到大幅提高;各高校还要面对省教育部门严格的贷款控制和监管政策,对于资金来源单一的高校来说,特别是大部分高校在保障教育教学经费开支的情况下,灵活开支的流动资金不足千万元,巨大的利息支出一项,就已使得财务运转捉襟见肘。
2.债务形式。在此,笔者根据多年来财务工作经历,并结合高校发展实际,将高校债务现状及形式区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债务规模安全型,以笔者所在的宝鸡文理学院以及部分高等院校为例,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初期,比较充分地结合发展实际,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新校区建设更是以“建设实用、发展合理”为目标,将学校发展的必要性、持续性及建设可行性有机结合。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新校区各项设施建设完备,银行贷款规模科学合理,且贷款规模远远小于统计数据显示的平均数值2.6亿元,有的高校贷款余额甚至不到1亿元或几千万元,结合目前两万余人的办学规模来说,学校财务运行压力的确不大,资金链也处于合理安全范围。第二种情况比较严重,属于债务规模危机型,部分高校盲目扩大新校区建设,动则投入几亿元建设资金,校园处处美景,楼宇高大雄伟,表面上看阔气十足,但实际上学校债台高筑,仅有的事业收支结余连银行利息都不足支付,依靠银行“贷款转贷”以维持运转,不但学校财务运行压力沉重,也给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造成恶劣的影响和严重的负担。
四、高校债务风险化解的现状
1.债务化解主体。高校债务风波,在社会舆论媒体持续报道下,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目前,各高校大规模新校区建设阶段已基本结束,步入建设发展稳定期。但随着还贷高峰的到来,债务风险日益显现,面对“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方向和目标,高校作为债务主体,成为化解债务最为急迫的对象。
2.债务化解的政策研究。很多学者指出,高校可以通过积极争取民间捐赠、校企合作筹资、联合办学、教育彩票、教育性债券等各种手段来化解债务危机。笔者认为,在当前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下,捐赠、联合办学等各种方式,虽然对高校化解债务能够产生积极作用,但面对高校数亿元的债务负担,的确是杯水车薪;另外,发行教育彩票和教育债券虽在西方发达国家已获得成功,但由于中国的金融市场及相关制度不完善,短期也无法实施,只能是纸上谈兵,远水不解近渴。根据笔者多年财务工作经验,并结合高校的基本运转开支和近亿元的债务负担实际,保守估计省属普通高校偿还债务至少需要十余年时间,而对于那些动则几个亿贷款规模的高校,化解债务更是遥遥无期。归根结底,化解高校债务没有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紧紧依靠自身有限的财力消化,始终是难以解开的疙瘩。
3.政府化解高校债务的措施。面对因高校扩招和新校区建设,导致部分高校存在严重的财务风险,甚至有可能引发更大的不良社会影响,2009年1月,教育部首次将“化解高校债务风险”列入年度工作要点。2010年11月,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明确指出,做好高校化债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的具体体现,是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建立规范、安全、有效的经费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地方高校健康发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
2010年7月1日,陕西省高校债务化解工作会议召开,按照“明确责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构建机制”的原则,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化解高校债务风险,大幅度降低高校债务规模。同时,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还召集40所省属公办高校财务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召开了陕西省属高校化债工作座谈会。
化债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一是2011年至2012年,省财政安排专项并统筹中央奖补资金和高校自筹资金,化解高校债务总额的70%左右,将高校债务风险降至合理区间。2011年,陕西省政府已安排16.5亿元的专项资金,并统筹高校自筹资金等资源,支持高校化债。二是2013年至2015年,高校统筹省财政化债奖补资金、事业收入、老校区置换资金等,自行化解剩余的各类债务本金及利息。陕西省政府化债工作的实施,使得困扰省属高校发展的债务危机迎刃而解。
4.高校化解债务的成果。截至2011年12月底,通过充分利用政府的奖补政策和积极自筹化债资金,很多省属高校已实现了零负债,且大部分高校也将在一至两年内全面化解债务。作为高校比较集中的陕西,本次化债工作的圆满成功,从根本上扭转了高校财务运转的被动局面,摆脱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充分化解了债务危机,高教发展的重点也转移到“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中心环节,使得陕西省在全国实现“教育大省”和“教育强省”的目标进一步推进。
五、化解债务的启示
陕西省属高校顺利度过此次债务危机,得益于国家政策的倾斜和财政大力支持,得益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实施。回望十余年的发展和建设历程,面对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所带来的良好发展机遇,高校应该“以史为鉴”而知得失。庞大的贷款规模促进了高校的突飞猛进式发展,同时,也给国家、社会及高校本身造成严重影响,迫使政府不得不采取多种形式的措施进行化解,以消除债务危机对高等教育带来的不良影响。集中化债只是一次性“输血”,实现可持续性发展,需要高校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科学谋划并推动长远发展。教育管理部门及高校教育者,特别是领导决策层必须珍惜和重视高校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必须对以往不合理或盲目的贷款模式和发展方式所造成的巨大影响进行深刻反思和经验总结,并在今后的教育事业发展道路中,建立更加科学的发展规划和财务运行长效机制,促进高校持续健康发展,为陕西实现“教育大省”和“教育强省”的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基金项目:宝鸡文理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编号YK1048,项目名称:高校债务及风险化解现状探析——以陕西省为例)
参考文献:
1.刘艳平.高校债务危机化解中政府职能分析.财会通讯,2009(3)
2.岳凤霞.关于高校银行贷款风险控制的探析.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9(7)
3.孔喜梅.高等教育经费短缺现状及解决途径.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7)
4.http://knews.shaanxi.gov.cn/0/1/9/41/110263.htm
(作者单位:宝鸡文理学院财务处 陕西宝鸡 721016)
(责编:若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