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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及生态环境中,水土保持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使水土保持工作的优化获得有力参考,人们应当做好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工作。本文简要介绍了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的理论和具体方法。
[关键词]水土保持;适宜性评价;理论;方法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2-0083-01
因我国国土面积大,地质地貌比较多样,不同地区的水土流失状况也各有不同,因此,人们有必要进行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对各类水土保持措施的效益进行评估,保证在各地科学、有效的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如何进行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是本文关注的重點。
一、水土保持措施适应性评价理论
(一)土地适宜性
关于土壤适宜性的概念,《土壤资源调查与评价》、《土壤调查与制图》中已做出了定义:受土壤自然属性、社会经济等因素影响的,土壤类型及规定用途间的和谐度;此外,关于土地适宜性,在《土地资源学》、《土壤资源调查与评价中》也有所规定:于土地潜力区范围内,划分牧业、林业、农业的适宜性。所以,土地及土壤适宜性应当是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的2个特征。因多样性和综合性强是水土保持措施的特点,其内涵需比土地及土壤适宜性更广。此外,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有重要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所以,生态效益是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的关注重点,并且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还应具有经济及社会适应性。根据以上分析,可对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做如下定义:在符合该地地理条件基础上,运用的水土保持措施可否使经济及社会效益得到充分发挥[1]。
(二)土地适宜性评价
《土壤调查与制图》、《土壤资源调查与评价》认为:在土壤资源评价范畴内包括土壤适宜性,即,土壤自然适宜性和土壤适宜性二方面会在分析土壤质量与土壤用途关系时被涉及到。通常来说,在评价土壤适宜性中会偏重于评价土壤自然适宜性,会对土壤质量与土地要求的相符程度进行衡量。所以,土壤利用应当是土壤适宜性评价的目标。《土地资源学》、《土壤资源调查与评价》中讲到:以土地使用目标为依据,对土地改善的质量与数量进行鉴定与统计的过程,就是土地评价,土地评价分为适宜性和限制性。对于土地适宜性评价,若划分标准不同,则分出的内容也有所不同。比如,多目的及单目的评价是根据评价目标细分出的;定性评价、定量自然评价、经济评价是根据评价成果分出的几大内容。
二、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的评价方式
水土保持工作所取得的生态效益会较大的受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结果的影响。除了生态事务,水土保持措施适应性评价还属于社会事务、经济事务。为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在开展该工作时,应当充分结合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并以区域发展目标为指导[2]。
(一)确定评价的目标和原则
人们应当对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内涵深入挖掘,并确定清晰的评价目标与原则,保证评价工作落实到位。“促进水土流失治理的有效进行,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就是本工作的目标。评价工作是服务于可持续发展思路的落实、水土资源的利用与布局的。本工作的充分开展,利于有效配置水土资源,也可成为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生态修复战略落实的有力依据[3]。
为客观评价适宜性,保证评价结果的实用、科学,有些原则需要在落实适宜性评价中得到遵循,包括土地适宜性评价原则、土地质量评价原则、土地评价原则、土壤适宜性评价原则、土壤质量评价原则等。具体原则和一般性原则是从总体上划分的2类原则。富于差异性、针对性在评价工作开展中比较必要,工作人员应当可以运用合适手段实现对不同地区的合理评价;同时,评价过程还应具有系统性、综合性,这样才会使评价更为可行。
(二)明确具体评价依据
工作人员应当仔细分析当地土地资源运用状况、土壤调查结果,并以此为依据展开适宜性评价。在评价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中,土壤质量是重要衡量指标,尤其是对于水土流失工作质量的衡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土壤肥力。此外,水土保持适宜性还会受到一些自然因素影响,评价人员应当仔细分析当地土地利用状况,并根据土质情况判断土壤使用的合理性[4]。
(三)评价体系的科学构建
第一,应在对评价目标充分考虑后,对适宜性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具体原则严加遵守,实现多层次续分评价体系的有效构建;第二,应当建立参考性佳的评价指标体系,就是说,评价指标必须与我国有关规定中的要求、标准相符合;第三,应当杜绝随意、盲目的评价体系构建,评价体系必须充分反映水土保持综合效益,并有重要参考性和区域适宜性。
(四)做好适宜性纲及类的评价
第一,应当基于调水保土效益,考虑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实现,定出包括调水保土效益的适宜性纲评价指标,具体有侵蚀模数、减水减沙效益等指标,并通过对指标的有效使用,进行调水保土效益评价,将水土保持适应性纲确定出来。水保法、水文法、小区法、核素示踪法、点位监测等为监测、计算的方式,见下表:
第二,应当全面围绕土壤质量,进行适宜性类评价,特别应当重点关注肥力质量、环境、土壤健康,科学评价水土保持生态效益。
第三,时间、空间等要素均会影响土壤质量,所以,应当保证在确定合理的时间、空间尺度的前提下,展开土壤质量评价。若需要进行大尺度评价,还要考虑气候、地质地貌、水文等因素。此外,可将土壤指标按时空要求分为“短期的,动态的”、“长期的,静态的”,并检测土壤质量,可从坡面尺寸、流域区域、分区尺度入手,以实现不同措施生态效益的最终完成[5]。
(五)做好适宜性等评价
工作人员需要充分重视适宜性评价,该工作主要是通过一系列指标和经济度量对水土保持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评价。经济效益有直接和间接的:在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增加的未通过中间环节转化的产量与产值就是直接经济效益;基于直接经济效益,在中间环节转化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就是间接经济效益。应当对代表性强的小流域、地块、农户进行检测,实现以上目标。若有对大尺度效益进行监测的需要,要以优、中、差小流域为目标,并对流域不同的农户、地块进行选择,以获得具合理性的样本。除了展开必要的监测,还要利用政府采集的有关数据来做出验证。可在对GB/T 15774-2008有关内容进行参考下,计算经济、社会效益,评价方式有比较分析法、回归分析法、经济计算模型法等。
结束语:
工作人员应当充分结合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并以区域发展目标为指导进行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工作,在评价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中,土壤质量是重要衡量指标,而在具体的工作开展中,做好适宜纲、适宜性类、适宜性等的评价比较关键。
参考文献:
[1] 王晖.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方法及应用研究[J].文摘版:工程技术,2015(58):169-169.
[2] 郭剑,向万丽,罗婷.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的理论与方法初探[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1):106-106.
[3] 孙丽艳.水土保持措施适应性评价理论与方法研究[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29).
[4] 马燕,林子伊.关于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的评价方法[J].四川水泥,2016(6).
[5] 张玉斌,王昱程,郭晋.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的理论与方法初探[J].水土保持研究,2014,21(1):47-55.
[关键词]水土保持;适宜性评价;理论;方法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2-0083-01
因我国国土面积大,地质地貌比较多样,不同地区的水土流失状况也各有不同,因此,人们有必要进行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对各类水土保持措施的效益进行评估,保证在各地科学、有效的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如何进行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是本文关注的重點。
一、水土保持措施适应性评价理论
(一)土地适宜性
关于土壤适宜性的概念,《土壤资源调查与评价》、《土壤调查与制图》中已做出了定义:受土壤自然属性、社会经济等因素影响的,土壤类型及规定用途间的和谐度;此外,关于土地适宜性,在《土地资源学》、《土壤资源调查与评价中》也有所规定:于土地潜力区范围内,划分牧业、林业、农业的适宜性。所以,土地及土壤适宜性应当是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的2个特征。因多样性和综合性强是水土保持措施的特点,其内涵需比土地及土壤适宜性更广。此外,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有重要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所以,生态效益是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的关注重点,并且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还应具有经济及社会适应性。根据以上分析,可对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做如下定义:在符合该地地理条件基础上,运用的水土保持措施可否使经济及社会效益得到充分发挥[1]。
(二)土地适宜性评价
《土壤调查与制图》、《土壤资源调查与评价》认为:在土壤资源评价范畴内包括土壤适宜性,即,土壤自然适宜性和土壤适宜性二方面会在分析土壤质量与土壤用途关系时被涉及到。通常来说,在评价土壤适宜性中会偏重于评价土壤自然适宜性,会对土壤质量与土地要求的相符程度进行衡量。所以,土壤利用应当是土壤适宜性评价的目标。《土地资源学》、《土壤资源调查与评价》中讲到:以土地使用目标为依据,对土地改善的质量与数量进行鉴定与统计的过程,就是土地评价,土地评价分为适宜性和限制性。对于土地适宜性评价,若划分标准不同,则分出的内容也有所不同。比如,多目的及单目的评价是根据评价目标细分出的;定性评价、定量自然评价、经济评价是根据评价成果分出的几大内容。
二、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的评价方式
水土保持工作所取得的生态效益会较大的受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结果的影响。除了生态事务,水土保持措施适应性评价还属于社会事务、经济事务。为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在开展该工作时,应当充分结合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并以区域发展目标为指导[2]。
(一)确定评价的目标和原则
人们应当对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内涵深入挖掘,并确定清晰的评价目标与原则,保证评价工作落实到位。“促进水土流失治理的有效进行,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就是本工作的目标。评价工作是服务于可持续发展思路的落实、水土资源的利用与布局的。本工作的充分开展,利于有效配置水土资源,也可成为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生态修复战略落实的有力依据[3]。
为客观评价适宜性,保证评价结果的实用、科学,有些原则需要在落实适宜性评价中得到遵循,包括土地适宜性评价原则、土地质量评价原则、土地评价原则、土壤适宜性评价原则、土壤质量评价原则等。具体原则和一般性原则是从总体上划分的2类原则。富于差异性、针对性在评价工作开展中比较必要,工作人员应当可以运用合适手段实现对不同地区的合理评价;同时,评价过程还应具有系统性、综合性,这样才会使评价更为可行。
(二)明确具体评价依据
工作人员应当仔细分析当地土地资源运用状况、土壤调查结果,并以此为依据展开适宜性评价。在评价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中,土壤质量是重要衡量指标,尤其是对于水土流失工作质量的衡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土壤肥力。此外,水土保持适宜性还会受到一些自然因素影响,评价人员应当仔细分析当地土地利用状况,并根据土质情况判断土壤使用的合理性[4]。
(三)评价体系的科学构建
第一,应在对评价目标充分考虑后,对适宜性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具体原则严加遵守,实现多层次续分评价体系的有效构建;第二,应当建立参考性佳的评价指标体系,就是说,评价指标必须与我国有关规定中的要求、标准相符合;第三,应当杜绝随意、盲目的评价体系构建,评价体系必须充分反映水土保持综合效益,并有重要参考性和区域适宜性。
(四)做好适宜性纲及类的评价
第一,应当基于调水保土效益,考虑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实现,定出包括调水保土效益的适宜性纲评价指标,具体有侵蚀模数、减水减沙效益等指标,并通过对指标的有效使用,进行调水保土效益评价,将水土保持适应性纲确定出来。水保法、水文法、小区法、核素示踪法、点位监测等为监测、计算的方式,见下表:
第二,应当全面围绕土壤质量,进行适宜性类评价,特别应当重点关注肥力质量、环境、土壤健康,科学评价水土保持生态效益。
第三,时间、空间等要素均会影响土壤质量,所以,应当保证在确定合理的时间、空间尺度的前提下,展开土壤质量评价。若需要进行大尺度评价,还要考虑气候、地质地貌、水文等因素。此外,可将土壤指标按时空要求分为“短期的,动态的”、“长期的,静态的”,并检测土壤质量,可从坡面尺寸、流域区域、分区尺度入手,以实现不同措施生态效益的最终完成[5]。
(五)做好适宜性等评价
工作人员需要充分重视适宜性评价,该工作主要是通过一系列指标和经济度量对水土保持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评价。经济效益有直接和间接的:在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增加的未通过中间环节转化的产量与产值就是直接经济效益;基于直接经济效益,在中间环节转化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就是间接经济效益。应当对代表性强的小流域、地块、农户进行检测,实现以上目标。若有对大尺度效益进行监测的需要,要以优、中、差小流域为目标,并对流域不同的农户、地块进行选择,以获得具合理性的样本。除了展开必要的监测,还要利用政府采集的有关数据来做出验证。可在对GB/T 15774-2008有关内容进行参考下,计算经济、社会效益,评价方式有比较分析法、回归分析法、经济计算模型法等。
结束语:
工作人员应当充分结合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并以区域发展目标为指导进行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工作,在评价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中,土壤质量是重要衡量指标,而在具体的工作开展中,做好适宜纲、适宜性类、适宜性等的评价比较关键。
参考文献:
[1] 王晖.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方法及应用研究[J].文摘版:工程技术,2015(58):169-169.
[2] 郭剑,向万丽,罗婷.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的理论与方法初探[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1):106-106.
[3] 孙丽艳.水土保持措施适应性评价理论与方法研究[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29).
[4] 马燕,林子伊.关于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的评价方法[J].四川水泥,2016(6).
[5] 张玉斌,王昱程,郭晋.水土保持措施适宜性评价的理论与方法初探[J].水土保持研究,2014,21(1):47-55.